第1章 进击的正室(一) 第一章 向晚知是被痛醒的,鼻端是熟悉又让人窒息的消毒水的味道,呛得她还没有睁开眼睛就先咳嗽了出来。她小声的细咳立刻引来旁边人的低呼声,“她醒了。”伴随着这声低呼,向晚知才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熟悉的惨白,接着,一张略带憔悴的男性面容出现在她眼前。 那是一张很好看的脸,俊朗清逸,有几分现在的人很少的书卷气,仔细看来还有几分高傲的样子。看到向晚知醒过来,他眼中露出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微微笑了笑,说道,“你醒啦?”向晚知张了张嘴,想说话,然而喉咙干得快要裂掉了一样,让她即便是说话这么一个小动作做出来都觉得困难。她看了一圈儿,那个男人并没要给她端水的意思,她干脆放弃了,轻轻点了点头,又重新闭上了眼睛。 闭眼的那一刻,向晚知在心头狂骂b啊! 向晚知虽然被那只千年老猫捡来有好长一段时间了,也做过这么多次任务了,但这还是第一次,醒来时浑身上下痛成这个样子呢。她想起那天来他们店里找到她的那个女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活着这么好,干什么想不开呢?想不开就算了,你好歹选个死得轻松点儿方法啊,居然跳楼!跳楼也就算了,死了才想起来不甘心,跑到他们店里来找人,这下好了,她当时没有尝到的痛苦,现在全都到了向晚知身上。 向晚知一边在心头骂人,一边勉强地翻了个身,见她动,身边的人也没有要伸手帮她的意思,她在心底叹了一口气,慢慢梳理起这次的这桩委托事件。委托人,或者委托鬼,叫冯碗,她和向晚知名字里面都有一个“碗”字,虽然同音不同形,但算起来也是种缘分。哎,缘分呐。向晚知死鱼一样躺在病床上闭着眼睛默默翻了个白眼儿,就是这种缘分,让她现在整个人都动弹不得,浑身上下痛得要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按照这具身体里面的记忆,向晚知理出了个大概来。冯碗和刚才那个男人是夫妻,他们两个都是农村的,那个男人叫于畅逸,从长相到能力,完全一副凤凰男的标配。虽然人是凤凰男,但人家的长势却是朝着言情小说标准男主去的,于是在碰上他那个城市小康女的初恋女友时,冯碗整个婚姻都悲剧了。 按照一般都市言情小说的惯常风格是,冯碗退位让贤,让那个看上去温顺无害的娇小姐顺利上位,让她和于畅逸再续前缘。她这个女二呢,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毕竟,没有哪个都市言情小说会将一个农村出来的电大专科生当成女主角来写——真要那样也太扯淡了,一点儿没有代入感,也只有沉闇那个时常脑抽的十八流写手会这么干。但是生活呢,毕竟不是小说,冯碗跟于畅逸结婚这么多年,为了他的事业一心付出,不仅赢得了于家上下的一致赞誉,连原本就不是多喜欢她的于畅逸也开始慢慢接受她。这些年为了忙生意,她流了几个孩子,如今三十出头了,还没个一子半女。原本就风雨飘摇的婚姻,在碰上了于畅逸那个初恋情人之后,彻底变成了一桩悲剧。 一腔感情付诸东流,七年下来不仅孩子没有,还要面对情敌的挑衅。纵然有家人朋友的肯定和赞誉,但在丈夫的一个“不喜欢”面前,依然如此不堪一击。 冯碗性格豪迈,她年纪小小就出来闯荡江湖,可以说是老辣世故,按道理来讲,她不是这么容易就想不开的人。然而在面对情敌的步步紧逼时,她一时意气,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等到想起来要报仇的时候,已经晚了。 向晚知在床上轻轻叹了一口气,冯碗这人的脾气是来得快去得快,当时她身边如果能有个人劝她,冷静下来想想,也就没有后面的这些事情了。但是转念又一想,她虽然看上去强大自信,但在于畅逸面前,却实在没多少底气。连她自己都无比清楚,倘若不是于畅逸的妈妈执意让他娶冯碗,她对隔壁于畅逸那点儿心思,不知道要埋到何年何月。 原本就是一桩感情付出不对等的婚姻,是冯碗苦心经营才能维持这么多年,稍微碰到点儿风吹雨打,自然也就溃不成军了。 冯碗跳楼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双方家长耳中,向晚知如今的灵魂已经到了冯碗的身体里,她睡了一觉刚刚醒来,就看到病房里多了几个人。床边有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家在抹眼泪。根据冯碗的记忆,这是她的妈妈。床角那边还站了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子,那是冯碗的弟弟,冯骁。 向晚知抬手,轻轻拍了拍冯母的肩膀,学着记忆中冯碗的模样,对她笑了笑,说道,“妈,别哭了,我这不没事嘛。”因为许久没有开口,她的声音听上去嘶哑极了。 大概是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冯母猛地抬起头来,看到冯碗醒了,明明脸上还挂着泪水,却笑了出来,“碗儿啊,你终于醒了。”想抱她又不敢抱她,小心翼翼的模样,看得人心酸。冯碗从五楼跳下来,送到医院的时候一度以为她已经不行了,没想到气咽下去没多久又重新醒了过来。从生死边缘捡回一条命,冯碗的母亲自然喜不自胜。 向晚知点点头,她口干得没办法说话,正在她想要水的时候,一只手端着杯子,放到了她的唇边。她抬眼一看,是冯碗还在念研究生的弟弟冯骁,看到冯碗醒过来,眼睛红红的,像是才哭过。 向晚知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冯碗看到这样的情况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她这一跳纵然畅快,但剩下父母兄弟为她伤怀,实在称不上考虑周全。 冯骁一面小心翼翼地扶起向晚知,一面将水放到她唇边,等到她把一杯水喝完了,才又重新把她放下来。他站在冯碗床边低头看着她说道,“医生说你情况还好,要是恢复得好,将来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你放心吧。” 从五楼跳下来,居然没事,知道的人可能都要感叹冯碗命大了。然而只有向晚知才清楚,真正的冯碗早就在送来医院那次咽气的时候就死了,现在在她身体里面的,是为完成冯碗遗愿的向晚知。之所以医疗器械检查不出来,那也是因为为了方便,她的顶头上司、那只叫奉君的千年猫妖搞的鬼。要不是他施以法术,等不到向晚知完成冯碗的心愿,她这具身体就不能用了。到时候,一个死人还活蹦乱跳的,以为是演真人版末世么? 只是,既然都已经施法了,那能不能干脆点儿,把她身上的伤弄得好一点儿,起码别像现在这样,让她连翻身都困难啊! 饶是心里想骂猫,向晚知还是朝冯骁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表示自己知道了。冯碗的妈妈在旁边正想说什么,冯骁却一把拦住她,对向晚知说道,“姐夫在外面,这几天一直守着你,你现在精神好点儿了,我让他进来。” 他说的“姐夫”自然就是于畅逸。大概是女性天生对渣男都有一种同仇敌忾的感觉,向晚知听到他提就觉得浑身上下不舒服,加上这具身体里原本残留着的冯碗的感情,让她更是有些作呕。 在她看来,就算于畅逸不喜欢冯碗,但既然已经成了夫妻,起码的责任应该尽到吧?这些年来冯碗过的什么日子?虽然不像有些人那样天天挨打挨骂,但他这种不似漠视胜似漠视的冷暴力,更让人唾弃。他想要跟初恋情人再续前缘,那也不是不可以,但他既然那么喜欢窦安韵,那能不能先跟冯碗离了婚再说?这两个女人,窦安韵主要是为了于畅逸的钱,倒没什么话好说。但冯碗,可怜了她,一腔情意,全喂了狗。 母亲弟弟还在这里,向晚知还想要帮冯碗完成心愿,肯定不能在这个时候揭于畅逸的老底。她上眼皮盖了一下下眼皮,冯骁立刻心神领会,带着自己母亲出去,把于畅逸叫了进来。 之前在向晚知朦朦胧胧的时候,她见过一次于畅逸,脸是一张很好看的脸,从小到大一直都是父母老师的骄傲,不说话的时候总带着几分倨傲。虽然向晚知完全不知道他有什么可倨傲的。 病房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于畅逸走了进来,他脸上带着浓浓的倦容,走到向晚知的病床前。她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看着他,于畅逸也没有。低头间,他眼睛沉沉的,像是带着几分歉然。 太好了,向晚知在心里想,他此刻能觉得抱歉,那就说明他这个人还不是完全没救,冯碗的心愿又容易了一些。 隔了好一会儿,大概是看向晚知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于畅逸轻咳了一声,才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不好,很疼。”向晚知说的是实话,正常人从五楼跳下来,就算不死,那也绝对称不上好受。没想到他脸上一滞,上齿咬了咬下唇,眼中的歉然又深了几分,低低说道,“对不起......” “哈。”向晚知忍不住,一下就笑起来了。虽然她不是冯碗,但都是感觉到一阵心酸,她挑眉问于畅逸,“你这句话,是代替谁说的呢?” 于畅逸脸上一白,下意识地便说道,“冯碗你不要这样。” “不要怎样?”向晚知虽然是躺着的,但并没有因为姿势的不对而有损她身上的气势,“我并不觉得我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她抬头看向于畅逸,“被人三言两语逼得要跳楼的人是我,不是你推我下去的,就算今天再痛,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不用你在这儿假惺惺。” 这才是冯碗啊,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强人,不是那种成天风花雪月的小女人可比的。 于畅逸被她一顿抢白,原本的抱歉也消去了许多。向晚知看着他脸上神色变化,知道这样的人就算有抱歉那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心中越发鄙夷,看他也越来越不顺眼。不过,她既然已经接下冯碗的单子,自然就要让她完成遗愿。于畅逸现在的不耐烦,将来会通通化为耳光,狠狠地扇到他脸上。 忘了说,向晚知虽然是人,但做的是却是死人的生意。她在老板奉君的带领下,业务范围从阳间拓展到阴间,专门帮还有心愿没有完成的人做事,好让他们带着一身轻松轮回往生。至于她一个大活人,为什么会做这个事情,呵呵,说起来那都是血泪史,不提也罢。 而这一次,冯碗让她完成的是,让于畅逸真心忏悔。 第2章 进击的正室(二) 第二章 向晚知送走了于畅逸,在床上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她身上还痛着,根本没有精力再去应付一个人精。况且,她现在看于畅逸哪儿哪儿不对,根本不想给他好脸色看。 枕边突然一沉,向晚知连眼睛都没转一下,没好气地说道,“我说老板,你是觉得我工作压力不够大还是怎么地?要施展法术,你也施展完啊,还让我这么痛是怎么回事?” 她的枕头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通体黝黑的猫,一双瞳仁好像碧玺一样,在夕阳的微光中散发着幽暗的光泽。听到向晚知的吐槽,那张猫脸上居然露出几分不屑来,却又正是在猫脸上,看上去格外......欠扁。“从五楼跳下来,进医院之前都快死了,进了医院就全好了。你觉得要智商低到哪种程度还不会惹来人家怀疑呢?” 向晚知就知道他会这样说,努力转动了一下脖子,对他嘿嘿了两声,说道,“要不然这样吧,你把伤留着,别让我这么痛啊。” 那只猫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没说话眼睛里面就写满了两个大字,“休想”。 看他表情向晚知就知道没戏,不耐烦地说道,“好了好了,我不让你减去还不行么?但是这次回去你要给我发奖金啊,这么痛,我这也算工伤了吧?还有,”向晚知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问他,“帮人完成心愿是有时间限制的,我这么一直躺着,一直在医院里,你让我怎么去完成?”他们帮人完成心愿,必须要在接到委托的七七四十九天之内。将委托人的心愿化作灯芯,放在青灯里面烧尽。否则,不仅委托人要魂飞魄散,就连掌灯人自己,也要遭受反噬之苦。 如今青灯的掌灯人,就是向晚知。 能让鬼魂在死后还念念不忘的,肯定不是什么容易办到的事情。拼尽生前生后所有力气也要做到,这种执念,本就是把双刃剑。 奉君听了她的话,脸上居然露出几分幸灾乐祸的样子,“我管你。” “喂!”要不是身上还有伤,向晚知现在已经从床上弹起来了,“我这是在帮谁做事?没你这样的啊,五险一金没有就算了,连最起码员工的保障都没有。” 奉君听完,一言不发地抬起前爪,轻轻地按在了向晚知的肩膀上,“我看你这么生龙活虎,想来也没什么大问题啊。”在向晚知手打过来之前,他飞快地撤回自己的爪子,身姿矫健地跳上窗台,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说道,“你放心吧,我在你身上施加了法术,先痛两天,过几天就好了。虽然不能像正常人那样,不过能够下床走路。”门外有脚步声传来,奉君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不能在这里久留,先走了。”说完也不等向晚知回答,身子一跃,从窗台上高高地跳了下去,再也不见影子。 门被推开,冯骁端着饭走进来,看到向晚知没睡觉,就问道,“姐,你刚才在跟谁说话呢?” “没有啊。”向晚知转头看他,“你听错了吧。”饭菜的香气传来,向晚知在这上面躺了那么久,早就饿了。看到冯骁端菜上来,连忙说道,“好香啊,打的什么?” “鸡丝粥,西葫芦丝,番茄炒蛋和青椒肉丝。”冯骁将向晚知抱起来,给她抽出床上的桌子放到她面前,又把手上的菜放到她面前,说道,“我和妈妈都吃过了。爸爸和大姐明天到。”向晚知点点头,她现在满心满意都是吃的,根本顾不上那么多。冯骁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了几次,最终还是没忍住,问向晚知,“姐,你跟于大哥,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冯碗他们老家那里重男轻女,从她名字的随意性都能看出来。“碗”嘛,也就是碗筷的意思。多个人家里只是多了副碗筷,听名字就知道她在家中不受重视。 也的确如此,冯碗上面有个姐姐,因为是第一个孩子,纵然重男轻女,但好歹还占了个头一份儿。原想着第二胎能生个小子,凑成一个“好”,哪知道还是个丫头。这样她爹就不高兴了,冯碗小时候没少被打骂,小小年纪就要给家里做事情,生活得颇为不容易。后来她妈妈又怀孕,第三胎终于是个小子了,老冯千盼万盼还不容易盼来了这么个金宝贝,又是老来得子,自然宠得不行。这个弟弟的到来对冯碗来讲,还算是比较好的。虽然家中依然忽视她,但好歹父母夙愿得偿,终于不用再时刻看他们的脸色了,对冯碗也总算有了那么些好脸色。 因着这个关系,冯碗跟冯骁关系很不错,后来冯骁上大学念研究生,几乎所有的钱都是冯碗给的。她家庭状况比大姐家里好些,家中几乎所有重担都压在了她身上。老冯以前没少打骂这个女儿,没想到到头来还是要仰仗她多些,不知道能不能叫是讽刺。 向晚知正在挑菜的手上没停,她头也没抬地就说到,“你怎么知道?” 冯骁抿了抿唇,说道,“我猜的啊。谁好好的会从五楼上跳下来?无缘无故的,吃多了吗?”冯家跟于家是邻居,冯骁一向很崇拜于畅逸这个大哥,但是再崇拜,在碰上他亲姐姐的事情时也不容许他欺负人。冯骁想了想,说道,“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向晚知从饭菜的香气中抬起头来看了一眼他,轻描淡写地说道,“哪里的事情。你小孩子别多想。” 这一听就是敷衍,冯骁脸上露出几分不满意来,“姐,我不是什么小孩子。要不是考上了研究生,我现在自己都能养活自己了。”向晚知在吃饭的空档中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不知道冯碗看到这样的场面,会不会觉得高兴呢?她在这个家中,还有仅存的一点儿温暖啊。 冯骁抿了抿唇,又说道,“我觉得,你要是真跟于大哥有什么问题的话,离婚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冯碗跟于畅逸的感情,这些年来他们这些家人也看在眼中,一个人剃头担子一头热的感情,其中辛苦不足为外人道。纵然是亲人朋友,也没有办法感同身受。但其中滋味,勉强可以窥得一二。 “你不跟我说我也猜得到,你本来就不是那种容易钻牛角尖的人,突然从楼上掉下来肯定是有事情了。”冯骁转过头来跟向晚知说道,“姐,要是于大哥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千万别掖着,跟我说,我帮你。” 向晚知听得心中一暖,正想打趣他两句,又听见他说道,“刚才我听见妈跟爸爸打电话,说......真要有什么,不会让你们离婚的,等下如果她跟大姐进来劝你,你别往心里去。你知道他们没什么文化,看事情的眼界比较小......”冯骁说到这里就说不下去了,他也知道,为什么父母和大姐不肯让二姐和于大哥离婚。 家中这些年,几乎全靠二姐,如果她跟于畅逸离了婚,家中光景肯定一落千丈。就是冲着这个,家里也不可能同意他们两个离婚的。但是冯骁,他的看法不一样。他的二姐,是这世界上最能干的女子了,就算离开了于畅逸,对她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影响。甚至脱离了那个牢笼,她会比以前过得更好。只是这些话,家中的大人们肯定不会同意的。一直以来他虽然受尽宠爱,但却没什么话语权,这样的话就算说出去,也不要会引起家人的重视,反而会觉得他小孩子,不懂事。 向晚知猜到了,她笑了笑,虽然不知道此刻真正的冯碗会是个什么反应,但就算有伤感,也会觉得欣慰吧?毕竟,起码有一个人,是在真心实意地为她着想。 向晚知刚刚吃完饭,医生就过来看她,简单地检查了一下,又给她开了一大堆的药,嘱咐了几句就走了。大概是奉君的法术正在生效,第二天起来,向晚知感觉身上已经没有那么痛了。自从昨天她醒来跟于畅逸不欢而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她现在受困在这张小床上,连人都找不到,其中憋屈自不待言。然而更让她忧心的还有,倘若按照身体的正常恢复能力,恐怕就算到期,她也不能活动,到时候应该怎么办完这个委托呢? 就在向晚知想着应该怎么让事情进行下去的时候,有人就在她刚想瞌睡的时候,给她送来了枕头。 手机上的照片虽然模糊,但却看得清楚,于畅逸身边站着一个女人。两人虽然没有做出拉手或者其他更亲密的活动,但站的姿势角度无一不在说明他们两个关系密切,非同一般。偏偏这照片选得极好,如果向晚知真的忍不住跑去问他们两个,也完全可以说是陪朋友。甚至还可以反咬一口,说这是向晚知派来的人偷拍的,就是等着将来离婚时能多分点儿钱。 这照片是谁发来的,不用想都知道。 向晚知坐在床上,冷笑了一声,从网上找到两个私家侦探的号码,给他们打了过去。这个窦安韵,还真是......把不要脸贯彻得很彻底啊。 第3章 进击的正室(三) 第三章 最近这几天于畅逸的脸色都不怎么好。向晚知恶劣地猜想,也许是他情人窦安韵把他掏空了。也是,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窦安韵都离婚那么久了,是需要点儿东西去滋润她。 他每天都到医院来看向晚知,平常在家里油瓶倒了都不带扶的人,此刻居然有闲心坐下来给向晚知削一个苹果。她看着于畅逸手上那在慢慢去掉皮的水果,想到曾经的冯碗,心中那点儿愤愤不平的因子又起来了。“给我吧。”她伸出手,想要接过来,于畅逸却一抬手,让向晚知的手扑了个空。 她的手放在半空中,愣了一下才收回来,笑了笑,有些无所谓的样子,“你何必呢?我家里人都不在,做这些,给谁看?” 于畅逸握着苹果的手一顿,向晚知看着他低垂的眼睫,心想,这真是个好看的男人。好看又有能力,怪不得冯碗为他付出那么多。“我曾经流产过,你都没有为我做过这些,今天跑来我病床前献殷勤,是想帮谁呢?”说完她自己也笑了,“你想帮谁我管不着,不过么,我总有拒绝的自由吧?” 于畅逸抬起头来,张了张嘴,犹豫了一阵才说道,“我......一直都想跟你谈谈的,但是......看你状态都不好,加上公司那边忙,就这么耽搁下来。” 向晚知浅浅地笑了笑,点头,“嗯,你想谈什么?” 冯碗的记忆中,那一天窦安韵拿着钻戒,跑来找她时的屈辱好像打在她身上的鞭子一样,那种火辣辣的疼感还在,想要忘记,太难了。 向晚知不知道真正的冯碗面对此刻的于畅逸会是什么样的反应,但对她来讲,再多的爱恨,在看到他跟窦安韵在一起的那一刻也都消失了。他不是不知道窦安韵对自己来讲意味着什么,既然知道,他还要亲近她,那冯碗这个曾经为他付出过一切的妻子,对他来讲又算什么? 向晚知太平静,让于畅逸有些惊讶,因为冯碗性格一向比较豪迈,风风火火的,心里也藏不住什么事情。今天看到她这样淡然,原本就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的话,此刻更是不知道如何开头了。 向晚知见他这样,一下就笑了。“于畅逸啊于畅逸,你往日里那么聪明,怎么到了现在成了这幅样子呢?”她眼中带着几分浅浅的讥诮,“我虽然不知道你要跟我说什么,但是也要告诉你,有些话我不爱听你还是别说了,省得等下我们两个说僵起来,父母都在的情况下,闹开了不好看。” “虽然我之前跟你说,我是自己想不开跳楼的,但是要我不怪你不怪窦安韵,那是不可能的。”她掀了掀眼皮,看了一眼于畅逸,“既然你找不到要说什么话,不如我先开口。” “现今这种情况,你跟我要么离婚要么继续一起过。只有这两条路,再没有别的可能。离婚么,我肯定是不会答应的。你的公司有我的一半,我不想就这么白白放开,便宜其他人。那就只有一起过下去。既然要一起,虽然我不指望能恢复到以前那种状态,但是我还是请你给我起码的尊重。什么窦安韵李安韵,我不管是你哪门子的老情人,从今天开始,你就要跟她断了。要不然,我们两个继续在一起,除了相看两生厌,也没有其他意思。” 她快人快语,三言两语把事情讲清楚了。这样之前还觉得她有些陌生的于畅逸又重新找到了那种熟悉的感觉。这才是冯碗啊,她有什么话,一向是藏不住的。刚才那副平静的模样,简直不像她。让他陌生到感到心惊。 还好,还好她马上又恢复过来了。要不然刚才那副样子,简直要让他怀疑,那是另外一个人。 想了想,于畅逸还是低下头来跟她道歉,“对不起......”他不是那种没有良心的人,冯碗跟他在一起吃了多少苦,他也是知道的。但是那些道德那些责任,在碰到窦安韵之后,全都化为乌有。还好,他虽然没能把持住,没能跟窦安韵拉开距离,但还没有踏出关键的一步。这些日子他也很煎熬,一边是曾经求而不得的人,一边是陪伴他度过无数风浪的妻子,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他这么累,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公司离开了冯碗,他一个人有些吃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在躲窦安韵。他也是个人,也需要好好想想,接下来的事情应该怎么办。幸好,在他茫然无措的时候,冯碗像一道雷一样,将他彻底劈醒,用力在后面推了他一把,给了他一个崭新的方向。 两人静静坐着也是无话,他们两个原本就缺少交流,以前是冯碗剃头担子一头热,于畅逸还觉得她烦,现在冯碗换成了向晚知,根本就不想跟他说话,两人也就这么安静下来。 于畅逸坐了没多久,电话就响了。应该是公司打来过来,要不然也不会当着向晚知接,他说了两句就站起来离开,向晚知见他要走,连忙叫住他,“你等等,我有个东西要给你看。” 于畅逸转过身来,有些茫然地看着向晚知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递给他,上面他跟窦安韵的照片像针一样扎着眼睛。于畅逸看了那照片一眼,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便被向晚知截口道,“先说明啊,不是我找人跟踪你的。是有人发到我邮箱里面来的,ip什么的你都可以去查,不是我监守自盗。” 不是她,那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于畅逸那一瞬间脸色变得很难看,向晚知看着他意识到自己心中的女神原来不是他想的那样,心中涌起一阵畅快来。于畅逸把手上电话慢慢收紧,像是要捏碎一样,最终又慢慢放开,将电话递给向晚知,轻轻说了声,“我知道了”,便转身离开了。 他一走,病房里又空了下来。向晚知坐在床上,百无聊赖地叹了一口气,这于畅逸的性格啊,还真是让人不爽快呢。这样磨磨蹭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让她完成任务。头顶响起一声猫叫,向晚知连忙抬头,就看到奉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通风口上,此刻正满脸倨傲地看着她,一双竖瞳里写满了不耐烦。 “你做戏能不能做得像点儿?要是还没有完成任务就让他察觉到了,可是要扣钱的。”他说完,纵身一跃,从通风口上下来,迈着优雅而矫健的步子朝着向晚知走过来。 她听了,“嘿嘿”笑了两声,“不是忍不住嘛。”见奉君又要开始翻白眼儿了,向晚知连忙说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下次一定不这样,不,下次一定注意。一定注意。” 知道她的保证不能当饭吃,奉君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他跳到床上,向晚知想抱他,哪知他身子一侧,立刻让向晚知扑了个空。向晚知知道人家这是不屑呢,悻悻地放下手,带着几分漫不经心、但让人一听就知道她按捺不住的八卦问奉君,“也不知道于畅逸过去找窦安韵,怎么样了。” “想知道?”奉君拿白眼儿看她。 向晚知立刻点头如捣蒜。她这幅样子,像条小狗一样,惹来奉君的一声轻笑,他抬了抬下巴,示意向晚知,“把手机拿起来。”向晚知依言,拿起手机,过了片刻,手机屏幕上渐渐出现了一阵水波纹,然后,于畅逸的影像出现在了上面。 虽然早就知道奉君这个千年猫妖有的是办法,但是真的等他小露一手了,向晚知还是感到惊讶。这是手机诶,属于他们的东西,就这么让千年猫妖给利用起来了,真的没关系吗?好歹你换个镜子什么的啊。 她不用说话奉君就知道她在想什么,瞥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只要是媒介,镜子手机都没有关系。就说以你如今这副模样,你确定真的要捧着镜子吗?别人会以为你是受到的打击太大,神志不清了吧。” 向晚知连忙不甘心地反驳,“喂,现在这张脸又不是我的,你这么说不怕客户投诉吗?” “是谁的都一样。你当我没看过你真长什么样吗?”奉君这次连眼神都懒得给她一个,直接丢给她一个圆乎乎地后脑勺,向晚知提起的拳头在他头顶晃了晃,终于还是放了下来。打老板这种事情,她胆子还没有肥到这种程度。 于畅逸果真出了医院就朝窦安韵那里去了,就在向晚知跟奉君嘴炮期间,人都到了窦安韵家楼底下。 向晚知看着那个高档小区,忍不住冷笑,“这于畅逸还真是舍得啊。当年一个看不起他的女人,如今回过头来找他,居然还能有这么好的待遇。” “要不然怎么说人性本贱呢?”奉君的声音听上去有那么几分不真切,向晚知听了也是一阵默然。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得不到的就是好的,自己有的,哪怕是块金子也能当成石头。 手机屏幕上面,于畅逸按下了窦安韵家的门铃,响了两声之后,门打开了,里面露出一张即使已经年过三十却依然美丽的脸,正是将冯碗逼死的元凶,窦安韵。 第4章 进击的正室(四) 第四章 窦安韵这个人,怎么说呢,要向晚知来说,那就是心比天高,奈何命比纸薄。丫鬟身子丫鬟命,非要觉得自己是个小姐。 她家里在城市中也不算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但从小娇生惯养,偏偏人家父母没觉得那叫宠溺,而觉得人家那叫“富养”。举全家之力养她一个女儿,然而经济状况跟不上,只在物质上养出了一个娇娇女,精神上却贫瘠得一塌糊涂。成天不思劳作,只想着什么时候有个男人上来拯救她于水火,从此过上言情小说中女主的生活。动不动就情情爱爱,不是在朋友圈发些什么“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鸡汤,就是撒撒娇,炫一下自己的新衣服。总之,窦安韵这个女人,从头到脚,都像是无根浮萍一样,站不住脚。 向晚知觉得她像个无根浮萍,没准儿人家还觉得向晚知、冯碗这样成天忙上忙下的是天生劳碌命呢。总之,这是一个三观扭曲、好逸恶劳、文不成武不就、被毒鸡汤灌傻了的女人。然而,就是这个女人,她抢了冯碗的老公。 嗯,其实很好理解。窦安韵这样的女人,一生致力于在男人身下献媚。她们的所有精神都拿来讨男人欢心了,真正独立自主的女性,要忙着打开自己的新天地,哪儿有那么多时间去钻研男人的心思?就算有,人家的眼界也不会局限在一个男人身上。一辈子围着男人打转,那不是冯碗会做的。 看到于畅逸,窦安韵眼睛亮了一下,但马上她眉头就皱了起来,“你总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找我了呢。”说话间,娇媚中带着三分嗔意,像猫一样,明明骄傲,却又让人欲罢不能。 向晚知以为于畅逸要立刻心疼地上去抱住她,两人演一段儿琼瑶戏呢,没想到他只是皱了皱眉,眼中居然还有几分黯然,正要说话,窦安韵却已经察言观色,连忙截口道,“我做了蛋糕,刚刚烤好,你要不要来一块?” 电话屏幕上面,窦安韵家的客厅一览无余。洁白的西餐桌上,果然放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上面一个刚刚裱好花的蛋糕,即使隔着屏幕,也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平心而论,窦安韵没那么low。好歹人家跟于畅逸是一个大学里出来的,虽然人生目标跟一般人不一样,但起码的品位什么的还在。要不然于畅逸眼睛再瞎,也不可能被她迷惑一次又一次。 那现在,窦安韵在于畅逸眼中,就是一个婚姻失败之后,还能努力生活、爱好生活的小女人了? 向晚知看了一眼她家中的布置,随处可见的绿色植物,到处散发着食物的香气,一闻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放松。这样的居家环境,确实容易让在外面奔波许久的人心生眷恋。加上这里还住了一朵温柔的解语花,那吸引力就更大了。 向晚知看了看窦安韵的家,又想起冯碗他们家,永远的清冷,永远的冰冷,冯碗忙于和于畅逸的事业,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好好地在家做过一顿饭了。难怪,他要出去寻求温情。 不过,这也不是他出轨的理由。向晚知虽然没有结过婚,甚至连恋爱都不知道有没有谈过,但她认为,婚姻永远都需要两个人的努力,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冯碗要帮着于畅逸打理公司的事情,大家庭中又要到处照顾,对于小家自然也就疏忽了。于畅逸不仅不跟她交流,反而出去寻找慰藉,本身就是种错误。 不过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有问题。有问题而不去修补,造成婚姻的基石缝隙越来越大,最终轰然崩塌。 于畅逸被窦安韵拉到沙发上,又递给他一块蛋糕,食物的香甜、尤其是甜食,是很能调动人的情绪的。于畅逸原本是不喜欢吃这些的,但吃了两口觉得还不错,窦安韵察言观色,见他脸色渐渐放松,俏皮地朝他眨了眨眼睛,撒娇般地说道,“怎么样,我手艺不错吧?” 于畅逸点点头,脸上居然也露出几分浅淡的笑意来,“我记得你以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没想到现在厨艺这么厉害。” 他的话,像是勾起了窦安韵的伤心事,她脸上出现了几分黯然,勉强笑了笑说道,“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于畅逸见她如此,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跟她道歉,“不好意思......” 窦安韵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微笑,笑中又有伤感,加上她原本就生了一张美人脸,简直让人心疼到无以复加。 窦安韵拉着于畅逸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听得向晚知在外面直打哈欠。她看了看头歪在被子上的奉君,有些不满地问道,“诶,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这样的啊。” 奉君摇头,“我不知道你说的‘这样’是‘怎样’。”他好像也看累了,抬起前爪打了个哈欠,“你说是想窦安韵这种性格的呢,还是像她这种长相的呢?性格我不知道,但是没有人不喜欢长得好看的吧?” 长得好看还这么听话,善解人意又不吵不闹,是个人都喜欢啊。但是只要是人,总有感情波动的,怎么可能一直这样呢?不觉得太假吗?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向晚知觉得男人才是难懂。窦安韵这个女人,明明工于心计,处处耍手段,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心甘情愿地扑上来?如果说是为了美色,窦安韵固然长得好看,但也没有好看到那种让人奋不顾身的程度啊?而且,她以前跟于畅逸的分手,可是因为不能忍受于畅逸家里穷,两人明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硬是分开的。于畅逸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居然这么轻易地,就又被她拿下了? 啊啊啊啊,刚开始接到冯碗委托的时候,向晚知还觉得这个案子办起来容易,但如今看来,她发现好难啊。 就在她在这边哀叹的时候,那边于畅逸已经和窦安韵谈完人生了,自然,分手的话又是没有说出口。然而让向晚知感到意外的是,于畅逸居然没有留在窦安韵的香闺,而是出来了,重新到了办公室。 搞毛线啊,难道他这一把年纪了,跟旧情人死灰复燃了这么久,还喜欢玩儿点儿纯情吗?明明都已经是失婚少妇了,窦安韵居然还有能力让人把她当女神来供着,向晚知现在才是真的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儿棘手了。 屏幕那边,于畅逸已经回到了公司,案头上堆了一堆资料,他看到,眉头就不易察觉地皱了起来。向晚知还没有想到对付窦安韵的办法,但看到于畅逸皱眉,她马上想起来在冯碗跳楼之前,他们公司正在谈一个合同。这段时间于畅逸忙着跟窦安韵郎情妾意,对工作上的事情不怎么上心。那个案子是冯碗代表公司去谈的,是个大案子,要认负责人,那也只能是冯碗。于畅逸就算再聪明,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况且,商场上临时换帅,还要让人心甘情愿地把东西拿给他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向晚知连忙拿起电话,翻到那家合作单位的老总电话,本想跟对方说一下,但就在要拨过去的时候,她的手指却突然顿住了。 她是能将于畅逸从水深火热的环境中救出来,然而就算救出来了,于畅逸也未必会承她这份情。况且,冯碗的要求是让于畅逸后悔,如果不让于畅逸认识到冯碗在他生命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怎么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呢?又怎么能后悔呢? 对于畅逸这样的人来讲,没什么东西比让他亲身经历一遍,更让他印象深刻了。 想到这里,向晚知又放了电话,她现在有冯碗的记忆,当然知道于畅逸他们公司在这上面花了多少的心血,更知道如果这次合同签不下来,公司会有多大的损失。但是啊,冯碗都不在了,她管那么多做什么? 向晚知这样一想,瞬间就心安理得了。合同这种事情,在公司都是机密,冯碗不会假手于人,整个案子于畅逸都没有参与,更不会想到冯碗做了什么准备。就让他一个人去闯吧,她倒要看看,没有了冯碗给他作支撑,于畅逸能走多远。 向晚知想的不错,没有冯碗挂帅,整个案子于畅逸没能拿下来,不仅是失去了一次合作的机会,也让原本大好的局面陷入困境。加上马上又到季度盘点,他们整个资金链都陷入了紧张当中。 再次在医院看到他,于畅逸比之前看上去状态更不好了。他把情况简单地跟向晚知讲了一下,问她,“家里还有多少钱?” 家中财政大权一向都是掌握在冯碗手上的,于畅逸并不怎么清除出,“现钱几乎可以用没有来形容,只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我们现在住的那个,另一套就是买给你父母的。”向晚知没有骗他,他们家里的确没多少钱,没有哪个做生意的会在家中留那么多钱,“但是你要是现在把房子卖了,且不说能不能卖得出去,就是卖了那钱,也不够拉动这个资金链啊。” 于畅逸知道向晚知说的是实话,但,“可是现在又贷不到款。除了把房子抵押出去,我暂时没有其他办法。” 见劝不动他,向晚知也不再多说,反而对他表示支持,“那就卖吧。等将来有了钱,再拿回来好了。你父母那边如果觉得不好说的话,我去说,相信他们会理解的。” 她这样温婉大气,让于畅逸一阵感动。当下眼中便涌出几分泪意来。向晚知笑了笑,毫无芥蒂的样子,拍了他一下,“做什么啊,都是这么多年夫妻了。”说完,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想卖房子,总觉得卖房子不好。要是这个时候能有个几百万,应应急就好了。”说完,又笑了,像是在笑自己想太多。 旁边于畅逸的脸色却变了变,看到向晚知朝他看过来,连忙挤出一个苍白的笑容,眼睛却深了几分。 第5章 进击的正室(五) 第五章 一双晶莹剔透的水晶指甲轻轻攀上于畅逸的肩膀,窦安韵轻柔的声音听得人好像要睡着了一样,“你怎么了?眉头紧锁的样子,有什么烦心事能难倒你呀?”后面那句话带着几分俏皮,纵然已经年过三十,却依然不让人觉得肉麻,反而带着几分少女才有的天真。 于畅逸抬头看了她一眼,勉强笑了笑,想了一下,像是难以启齿般地说道,“我生意上......遇到了一些麻烦......” 窦安韵听了他的话,脸上的笑容甚至都不曾减淡一分,“放心啦,不是什么大问题,我相信你一定能够解决好的。”她侧身端过放在旁边的水果,拿叉子叉了递到于畅逸唇边,“来,吃块儿甜的,吃下去心情就好了。”那些困难,仿佛在她眼中不存在一样,什么东西都比不上现在的风花雪月。 于畅逸看着眼前的那块火龙果,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冯碗,刚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因为要创业,两人吃饭都没钱,更别提买水果了。冯碗从小长在农村,才到南方的时候连火龙果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城市一般的火龙果并不贵,然而那个时候,她是连两三块一个的水果都舍不得买......换在创业时期,两三块钱就是他们一天的小菜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到了曾经,于畅逸看着眼前的水果再也没有了滋味儿。他偏开头,有些不高兴地说道,“你都不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窦安韵笑容浅浅,还是那副温柔模样,“我不想要知道你发生了什么啊,因为我知道,无论发生了什么,你都能顺利过来的。” 如果是往常,是于畅逸没有碰到什么大事情的时候,窦安韵这样鼓励的话,无疑是最好听的。美人如花,笑意浅浅,又是在这样容易让人放松的环境中,这样的话,像是给疲惫了一天的心洗上了一次热水澡一样,让人说不出的畅快和受用。也正是因为如此,才特别容易让人迷惑,觉得好像这些话就代表了全部。 但是,真正等到事情发生了,需要处理了,这些鼓励的话听上去就像不要钱的热水一样,廉价且低端,不合时宜甚至还显得毫无诚意。 于畅逸的脸色不由自主地冷了冷,窦安韵这种鼓励的话,在没事的时候的确很能击中人心,因为那个时候需要的就是这些。但是现在,他需要的是有人能跟他一起,站出来迎接风雨,让他一手创立的公司能平安度过这个难关。而不是双唇一碰,说一些好不费力又讨巧的话来。那些话谁都会说,说太多,就显得廉价了。尤其是在这个时候。 他笑了笑,脸上的笑容浅了几分,“我这次的事情,恐怕没那么容易度过。”说完又有些泄气地说道,“如果实在不行,我就打算把给我父母买的房子给卖了,想办法撑过去。但是......”他抬眼看了一眼窦安韵,她正垂着眼睫,摆弄手边的那瓶花,于畅逸心中好像被雨水泡过一样,凉凉的,“能够不卖还是不卖吧,老人家,总觉得卖房子不好。” 他等了一会儿,都没有等来窦安韵的回应,心中又冷了几分。窦安韵不是不知道“家人”对他来讲意味着什么,一个农村家庭,要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于畅逸这些年上学创业,虽然已经在尽量少用家里的钱了,但原本就不太富裕的家庭依然紧巴巴的。越是穷过的人越知道家人对自己这种毫无保留的付出意味着什么。他父母,一辈子不曾踏足过大城市,就算他如今已经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站稳了脚跟,但是父母依然还像是个外乡人一样。 和世界上所有的子女一样,于畅逸想要给父母最好的东西,那套房子是在他跟冯碗结婚后不久就买好的,就是打算等到将来父母老了,接到身边来养老。他是老大,总要承担得多一些。更何况,这些年为了上学读书,对底下的弟弟妹妹确实亏钱良多,他也想从这些方面发来补偿一下他们。 于畅逸说完就停下了,房间里安静极了,窦安韵还看着手上那盆花,只是几朵白玫瑰,她像是看不厌一样,翻来覆去地看着。终于,大概她也发现了两个人这样不说话怪怪的,于畅逸也在等着她表个态,抬起头来嫣然一笑,冲他说道,“你决定了就好啊,不用跟我商量什么。” 如果之前于畅逸还对她抱有几分希望的话,现在是什么都不剩了。他不信,他说了这么多,窦安韵会不知道他什么意思。虽然早就知道窦安韵不是能跟他一起吃苦的人,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初恋情人喜欢上的是他的钱而不是他的人。更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了两次。 曾经窦安韵离开他,是因为看到他家穷,没有办法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虽然自尊心受挫,但他也能理解。女生跟男生原本就不一样,女生的安全感更少,况且窦安韵当初说的都是事实。那个时候的他的确没有办法给她一个光明良好的未来,他的自尊心也没有办法让一个娇小姐跟着他一起吃苦,变成一个满是风霜的妇人。 毕竟是自己的初恋,窦安韵能够放下他,他却放不下窦安韵。从老家回来之后,一向骄傲的他还专程去找过窦安韵,想跟她道个歉,告诉她,自己依然爱她,他虽然现在没有钱,但是总有一天会功成名就,等到那个时候,一定会让她风光出嫁。只要她愿意等。 那个时候,窦安韵是怎么回答他的呢?她先是一连几次都不见人,后来好不容易答应接他电话了,在那头她说,“我没有办法等你那么久。你一个农村出来的男孩子,根本不知道这社会,没有背景的人想要出头有多难,女人青春本来就短暂,我不可能无休无止地耗在你身上。我要去寻找我自己的未来,你也别怪我现实,要怪就只能怪我们家庭差太远。” 不怪,他不怪。他怎么会怪窦安韵呢?她说的句句都是实话,虽然字字句句都在戳他心窝子,但都是事实,他能反驳个什么?这次重新跟她见面,他已经成了成功人士,他以为这次窦安韵在经历过离婚之痛后会改变,但事实告诉于畅逸,他还是高估了她。 他想到前几天还因为要和窦安韵说分开而觉得愧对于她,就感到好笑。现在他这个样子,窦安韵是巴不得离开他吧?就像当初一样,甩他像甩一块裤腿上的泥巴一样,连眼皮子都不用眨一下。反正,她自认为她自己长得好看,将来有的是机会让人倾倒,离开他之后,会有更多的男人愿意匍匐在她脚下。 于畅逸连带着声音都冷了几分,“我说了,我父母的那套房子,我能够不卖就不卖。”他看了一眼依然低着头的窦安韵,“我想起来,之前给过你三百万,你正好也没做什么事情,不如先把那三百万还给我?” 窦安韵猛地侧头,像是不认识他一样,重新将于畅逸打量了一番,“你没开玩笑吧?”虽然还在笑,但她的笑容中,有几分不可置信,也有几分不屑。 “我没开玩笑。我现在钱正紧着,就算卖了那套房子也未必够用。你那三百万,我想先拿回来,等过了这段紧日子,再还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一点儿都看不出来是曾经那个高傲的于畅逸。或许,从认识到窦安韵的本质那一刻开始,他就不想再在这个女人面前端什么架子了。 什么样的面孔对什么样的人。有些人就不值得一张好脸对她看。 “你舍不得卖你父母的房子,那你去卖你现在住的房子啊?”窦安韵声音都变尖了,“找我要什么钱?” “那钱也是我曾经给你的,是你说你想做点儿什么事情我才给了你。可是我看你现在也没有做什么啊,你就不能把它先还给我吗?” “不能。”窦安韵想也没想地就说道,“于畅逸,那钱是你送给我的,就已经是我的了,怎么好再换给你?这话你也好意思说出口?” 她的话,像针一样,刺痛了于畅逸的神经。要钱这事情,原本他也是不愿意提的,哪个男人会想在女人面前示弱呢?更何况,送出去的钱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想要要回来是有些不好。但是这种不好在于畅逸现在面临的困境面前也就不算什么了。他的公司岌岌可危,又不想动给父母留的养老房,只能去问窦安韵要那三百万了。 在来这里之前,他甚至还在安慰自己,不怕,只是将曾经送出去的钱要回来,他又不是不还窦安韵,那钱原本就是他的,窦安韵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他也跟以前不一样了,她会愿意帮自己度过这个难关的。 然而,如今听到她这么说,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于畅逸的心还是忍不住冷了许多。“那就当,是我借你的吧?等将来经济条件好了,我还给你,甚至连本带利地一起还给你。” “不借。”依然是想也没想地就否定了,窦安韵抬起头来看向于畅逸,满脸的讥讽,“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会把送出去的东西再要回来的。钱是你心甘情愿要给我的,现在你又想要回去,送不起就别学人装大款啊,送个两三百万也好意思往回要,没见过比你更low的。” “说什么‘借’?还不是有去无回?你以为我会上你这个当吗?” 第6章 进击的正室(六) 第六章 窦安韵的一阵抢白让于畅逸气得不行。虽然早就知道窦安韵不是那种能够共苦的人,但是看到她这么说,于畅逸还是觉得心里一阵阵的凉意。他看着窦安韵,偏偏这个女人毫无所觉,并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光明正大的好像那钱原本就是她的一样。 饶是早就对她失望了,于畅逸还是觉得有些难以接受。“你就没有想过,这钱对我来讲,更重要吗?它能在我手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两三百万,可以让我安全度过这次的灾难,在你那里不过是被你挥霍了。况且,这钱原本就是我给你的。” “能别提这是你给我的钱吗?”窦安韵站起身来看向于畅逸,“钱是你自己当初要给的,我既没有要挟你又没有强迫你,都是你自己心甘情愿。没听说过送出去的东西还能往回要的,你见过泼出去的水能往回收吗?还有,谁说我拿这钱没用?我身无长物,就靠这钱安身立命了,怎么会没用呢?至于你公司的状况,我都说了,以你的能力,你觉得你过不了这个难关吗?”她笑了笑,脸上又出现了几分温柔,但是此刻那张脸在于畅逸看来却分外虚情假意,“你要是实在觉得过不了,就去卖房子啊。卖了以后再买,眼下房地产市场正是好的时候,你要是卖了,说不定还能赚一笔呢。可比从我这儿拿钱,实惠多了。” “反正你也说了,跟我是借,将来还的时候还要算利息,这样算起来还不如卖房子呢。起码你还有赚头,等到将来你挣了钱,再去买,那也不存在什么还利息的事情啊。”窦安韵越说像是越觉得这件事情可行,说到最后脸上居然带了几分笑意。 于畅逸觉得那笑意分外刺眼,冷哼了一声,“你就这么不想帮我吗?还是你觉得,我这次就真的不能转危为安了?这河都还没有过完,你就忙着拆桥,未免太势力了吧?” 见于畅逸说得这么明白,窦安韵也察觉出来自己刚才的态度不怎么好。她笑了笑,脸上一派温柔,“不是这样的。我这还不是相信你吗?相信你的能力,相信你能够平安度过。你看,那么多次大风大浪你都缓过来了。” 她垂下眼睫,这个时候还不忘挑拨于畅逸和冯碗的关系,“我不知道是谁觉得要到卖房子的地步了,这摆明了是不信任你的能力嘛。当然了,我也不是不愿意借钱给你,你总要想着,我现在是个单身女人,总要留点儿钱傍身的。要是等到你卖了房子,还补不上那个缺口,那个时候再找我借钱也不迟啊。” 说了这么多,她还是没个准话,不肯答应借钱。 于畅逸又不是三岁两岁小孩子,如果这个时候还听不懂窦安韵话里的意思,还看不明白她这个人,那他就白在商场上做这么久的事了。他有些心累,有些人,从来都是话说得比谁都好听,然而真正等到见真章的时候,躲得比谁都快。他冷冷地笑了一下,算是对窦安韵彻底失望了,丢下一句,“你自己好好休息吧”,便转身出了她家的大门。 医院那边,向晚知看着他俩撕完,在床上伸了一个懒腰。在找私家侦探查窦安韵的时候,她就多留了一个心眼儿,顺便把于畅逸的经济状况查了一下。她就不信,于畅逸跟窦安韵好不容易才遇到,不会给她点儿什么东西表示衷心。结果,好死不死的,就让她查到,于畅逸非但给了,还给的很大。不是什么包包钻戒,直接就给了三百万。 这三百万,不说多了,里面总有冯碗的一半吧?他就这样轻易地把冯碗的钱拿给初恋情人了,任是谁都咽不下这口气啊。都说女人看女人,才见得恶毒。向晚知早就知道窦安韵是个什么德行,借着于畅逸的公司遭遇危机,正好让他看清楚自己喜欢的是个什么货色,也算是完成了任务的一半,不算亏了。 想到刚才于畅逸出门时的那个脸色,向晚知就觉得心中畅快。 说起来,于畅逸和窦安韵不是难对付的人,之所以冯碗会落得个身死的下场,一方面是因为她在跟于畅逸的感情婚姻中长期属于弱势的那一方,加上冯碗原本就比较自卑,导致窦安韵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二来也是因为她性格比较火爆,禁不住激,这才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向晚知在床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鬼哭狼嚎一样感叹道,“女人啊,女人——” 话音刚落,一个白影从窗上跳下来,向晚知伸手过去一扑,结果扑了个空。奉君迈着优雅的猫步在她的床上走来走去,嘴里却是满满的嫌弃,“你鬼哭狼嚎个什么?大晚上不怕吓人啊。” 觉得成功就在眼前的向晚知“嘿嘿”笑了两声,那副猥琐模样,看得奉君直翻白眼儿,“老板,可要记得跟我发奖金啊。”她动了动床上的腿,“要知道这次的案子我可是下了相当大的功夫的。” 奉君一双猫眼在黑暗中格外幽深。听到向晚知又跟他提钱的事情,他哼了两声,一跃跳上窗台,“等你什么时候把事情办完了再说。”也不等她回答,纵身一跃,瞬间消失在了窗口、 向晚知看着自己来去无踪的老板,暗骂了一句“守财奴”,愤愤地睡下了。 过了两三天,于畅逸公司情况还是没有好转。虽然已经尽力压制流言了,但还是人心浮动,不少察觉出不对的纷纷辞职,生怕走晚了连那几天的工资都要不成。 于畅逸这些天忙得晕头转向,银行那边眼看着是借不出来钱了。这些人,有钱的时候别说叫“老总”了,就是叫“亲爹”都愿意。等到不得势了,连门口的狗都不愿意搭理你。 还好他这些年在外面见惯了人情冷暖,看到这种场面心里虽然有些塞,但也过去了。于畅逸不是一个那么容易打倒的人,要真那么脆弱,也不可能白手起家有今天的成就。只是到底,心中对这样的事情不能不介怀。 他拉开车门,让另外那边的窦安韵下车。窦安韵看到他,从鼻子里轻轻哼出一声气来,一副懒得看他的样子。于畅逸却像是没有看到一样,伸出手来,牵着她朝饭店走进去。 前几天那次吵架,两人算是已经撕破脸皮了。虽然彼此都没有正式说出口,但想要恢复到从前,根本不可能。或者说,对于畅逸来讲,窦安韵用行动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现在的他,无所谓窦安韵会怎么想了,他只想让公司能够在这次的危机中全身而退,什么窦安韵李安韵,那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看到于畅逸神情这么平静,窦安韵心中不忿,忍不住出言讽刺道,“于畅逸,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你居然是这种人。你还算不算是个男人?居然要女人为你开路。” 听到她这么说,于畅逸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他唇边带了一分浅淡的笑意,眼中是恰到好处的深情,扶着窦安韵的手,远远看上去两人好像金童玉女一般。只听他低声说道,“算不算男人,跟你无关。你只要记着,今天晚上是过来做什么的就好了。”见窦安韵还要发作,于畅逸直起身来,用力捏了捏她的手腕,“别忘了,今天晚上,可是你要跟我一起来的。” “这样一个认识权贵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你可要把握住了。”于畅逸捏住窦安韵的手腕,像是逮住了她的七寸一样,让她整个人在吃痛之余,不由得跟着一起挺直了脊背。 自从那天跟于畅逸吵完架之后,窦安韵想了很多。她是不想离开于畅逸的,毕竟像他这样年轻多金的男人,太少了。以前她不是没有想过要去跟什么富二代接触,然而那些人,不是她能够接触得上的。她连那个圈子都走不进去,更何况是让他们为自己一掷千金呢?窦安韵虽然一边做着拜金的事情,但她从来不认为自己跟那些虚荣的外围女一样,她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女性,懂生活懂情调,跟那些什么文化都没有,张嘴lv闭嘴迪奥的女人完全不同。 然而,无论她多么与众不同,想要倾倒那些人,总要能够进入那个圈子。她小康家庭出身,也就只能在于畅逸这样的家庭面前找找存在感,放到那些人面前根本不够看。努力了几次,发现人家把她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之后,她就渐渐明白过来了。 被明星白富美们环绕的富二代,不是她这样的小康女能接触得上的。就算硬接触上了,那也不是她能把控的。这样一对比,于畅逸可不就和她意思多了?然而,她好不容易才靠上于畅逸这艘大船,哪知道里面早已经腐朽不堪,自己都要沉了,又怎么能为她遮风挡雨呢? 然而就这样放开于畅逸,她也是不甘心的。虽然于畅逸这艘船快沉了,但是谁能保证他就真的没办法了呢?于畅逸跟以前接触的那些富二代们比起来,对她可尊重多了。女人天生就是应该拿来被宠爱的嘛,要她再像以前那样低三下四去讨好人,她可做不到了。更何况,于畅逸的人才长相,还是难得的出众,就是一般的明星也比他好不到哪儿去,她怎么舍得...... 只是再舍不得,在钱面前都算不上什么。她就不甘心了,于畅逸怎么就不能有点儿志气,不那么穷呢?眼看着她能赶跑那个农村女人成于畅逸的太太了,没想到他公司那边就又出了事情。这是逼得她不得不调转马头,改投他处啊。 她还在犹豫要不要离开于畅逸的时候,没想到于畅逸早已经给她安排好了去处。 那天的吵架可算是让于畅逸从美梦中醒来,他这才认识到,有些人的劣根性,无论经历了多少事情过了多少年,都不会改变,更深切地认识到,窦安韵这个人,是不可能跟他一起携手度过人生中的风风雨雨的。既然她死活不肯把那三百万拿出来,那他总要让窦安韵付出点儿代价,让她知道钱不是那么好拿的。 第7章 进击的正室(七) 第七章 窦安韵也知道,经此一闹,她跟于畅逸是要分道扬镳的。然而就算分开了,她却不肯什么都拿不走。正好于畅逸要出来求贷款,身边需要个美女,就把主意打到她身上。她自己虽然觉得有点儿恶心,但是想着于畅逸一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接触到有钱人。她等得,但时间等不得。想到眼角的细纹,窦安韵纵然觉得恶心,也暂时强压了下来。 没什么比她攀上有钱人更重要的了。 于是她答应了于畅逸的要求,跟他一起过来。窦安韵十分了解于畅逸,知道他虽然这么说了这么做了,但真等到她有什么不适应,是不会放任不管的。于畅逸在她面前,一向是个外强中干声色内荏的,他说的那些,窦安韵并不当真。 但这次是窦安韵想岔了。当她第三次把身边那个一口黄牙的小矮子放在她大腿上的手滑下来的时候,她心中的无名火抖起。正要发作间,坐在她另一侧的那个年轻男人一把将那个小矮子揽过去,做出一副亲密的样子,跟他开始哥俩好地喝酒。 窦安韵感激地看了他一眼,那个年轻男人朝她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虽然长相没有于畅逸好看,但也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子。年纪比他们还要小一点儿,本来这样的男人窦安韵是看不上的,但在看到他袖口处不经意间露出来的那块蓝气球表,窦安韵脸色瞬间变了。 一旁的于畅逸冷眼看着她从不耐烦变成了故作矜持,在心里冷笑。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曾经眼瞎了觉得窦安韵很好的,此刻看到她这副模样,只觉得恶心。曾经的那些温存,好像统统都不在了。 一番酒足饭饱之后,有了窦安韵在旁边斡旋,于畅逸这次的贷款解决得还算顺利,就等着明天给他放钱了。因为心头大事得到了解决,这段时间以来脸色都不怎么好看的于畅逸眉头终于松动了些。 窦安韵此刻已经完全撇开他,搭上了那个蓝气球小哥,她要装出一副贞洁烈女的样子,自然不会再上于畅逸的车。不过窦安韵一向把放长线钓大鱼这种招数玩儿得很溜,也不会让那个篮气球小哥送她,硬是拒绝了场上几个男士的送她回家的请求,自己找了出租车。 于畅逸还不能回家,他要去医院看冯碗,如今满身疲倦,突然觉得好像只有在她身边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宁。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就随手招来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师傅年纪有点儿大了,应该也是四十多快五十的人了,上车的时候正在用车载电话跟老婆通话。电话有外音,于畅逸听见那边他老婆絮絮叨叨地嘱咐司机师傅开车要小心之类的话,没有来由地就觉得心中一暖。 见他在笑,那个司机师傅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挂了电话,转头看了他一眼,害臊一样解释道,“我出个车,家里人总是担心的,这都是好多年的习惯了。” “挺好的。”于畅逸淡淡说道,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有个真心实意惦记你的人,真的挺好的。” 他这句话,说得司机师傅立刻眉开眼笑,点头称是,“是啊,有个惦记自己的人,在外面跑起来,都觉得有力气些。” 是啊,所以他这段时间这些年,是在干什么?如此浅显的道理,谁都懂。可是为什么当初他不懂呢? 于畅逸松口气的时间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原本说好要给他放贷款的,突然不放了。这些东西,本来就是空口无凭的,全看人家一句话。他现在正是落魄的时候,旁人不上来踩一脚已经是万幸了,如何还能指望他们雪中送炭?于畅逸知道这是有人整他,开始的时候他找人起码还有个接电话的,然而到了后面,他打出的电话根本没人接了。 见于畅逸这些天一直愁眉紧锁,向晚知虽然心知肚明,却装作不知道一样,温言款款地问他,“怎么回事?”当解语花这种事情,不光只有窦安韵一个人会,以前冯碗就是吃亏在光做不说上面了。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心思,将她的所作所为一一记在心里,好好感激。 于畅逸不是一个能垮下面子的人,尤其是冯碗还在病中。听见她问自己,转过脸来朝她笑了笑,想露出一个效果不大的按复性笑容,“没事。” 向晚知眼中露出一丝了然,“是因为贷款的事情吧。”她叹了一口气,目光柔和地看向于畅逸,“我觉得这事情很蹊跷。”她不顾于畅逸朝她投来略带惊讶的目光,垂眸低低说道,“虽然说那些人原本就是踩低拜高的货色,但如果他们真的不想帮你,那天晚上大可以不答应。答应了又反悔,且不说这传出去对他们也不好听,更是多此一举。除非是,那天晚上过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们突然改了口。” 向晚知说的这些,于畅逸自然也早就想到了。这次贷款的经手人就是那天那个蓝气球小哥,窦安韵现在跟他打得火热,为什么原本说得好好的贷款突然跑了汤,于畅逸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在这中间搞鬼。 但是他一向要面子,要他在自己发妻面前承认曾经的情人反过头来又这么对付他,他是万万做不到的。向晚知未必不清楚,只是她不说,是想保全于畅逸的面子,不想让他太难堪。 她心里一边鄙夷着这个人,一边对他挑明,“我知道你当初给了窦安韵三百万块钱,多的话我就不说了,我提这件事情,也不是要责怪你的意思。现在正是我们用钱的时候,我想把钱拿回来。” 把钱拿回来?谈何容易。他如果能把钱拿回来,又何至于要让窦安韵去使美人计去换贷款?于畅逸苦笑了一下,虽然向晚知说了不怪他,不追究,但他还是脸上有些烫。向晚知像是没有看到他的不自在一样,伸出手来,一边忍住恶心,握住他的手,一边温言说道,“我说了以前的事情不再追究,就不会再问你。现在我们要做的,是一起共度难关。” 她言辞恳切,比起平常只会说好听的窦安韵,不知道让人信服了多少。向晚知的话,像是一颗定心丸一样,让于畅逸心中安宁不少。但是想到窦安韵,于畅逸还是觉得有些无从下手,“我......她那边,并不好拿......”要不然他也不用去找贷款了。 向晚知给了他一个安抚性的笑容,“没关系,你一个大男人,有些事情不好说,让我去说。” 于畅逸直觉是想拒绝的。毕竟这件事情是他搞出来的,要不是他一头想起,将家里的钱拿出去给了其他人,现在也不用这么麻烦,还要弯弯绕绕地回去要。将东西丢给自己妻子,多少有些错误犯下了,让别人来给他擦屁股的嫌疑,于畅逸自认为是个有担当的男人,不太喜欢这样。但是,向晚知说得很多,有些话,是要两个女人才好说的,她过去,是要比自己过去恰当。况且,那钱当中,有一半是冯碗的,他确实没有权力处置。现在她提出来要过去找人要钱,他也找不出什么拒绝的理由。 想了想,只能用她身体不好来应付了。“可是你身上的伤......” 向晚知胸有成竹地一笑,“没事,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她又拍了拍于畅逸的手,“放心,没事的。”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她要去直面窦安韵了,想想都有点儿小兴奋呢。 窦安韵还住在那个高级小区当中,于畅逸给她付的房租还没完,她暂时还没有搬走。这次她在那个蓝气球小哥面前,身份换成了事业有成的鲜花店老板娘。这个职业,很容易就让人产生“文艺”、“有情调”的感觉,配上她那张脸,倒也不让人出戏。 第一次听到她这么伪装自己身份的时候,向晚知就很想吐槽。然而还没有等到她说出口,奉君就已经冷冷说道,“她对‘文艺’这东西,执念是有多深?”执念深是深,然而文艺也不是光凭执念就行的。窦安韵现在做的事情,简直让人想唾她一脸。 向晚知抱着奉君,按下了那间小屋的门铃。 还好门没猫眼,从里面看不到她。窦安韵问了句“谁啊”,不等向晚知回答,她就开了门。 看到向晚知的那一刻,窦安韵脸色变了变。她下意识地要把门关上,向晚知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脚一伸,轻轻一拉,就把门给重新拉开了。 她根本不给窦安韵反应的机会,抱着奉君,径自走进去。运动鞋踩在地板上,立刻给窦安韵光洁如新的地板上留下几个脏脚印,看上去分外刺眼。 向晚知像是没有看到一样,巡视般地上下看了一圈儿,点点头,“很不错嘛。”她抬起头来朝窦安韵一笑,“吸着别人的血,来过你的奢侈生活,感觉很舒服吧?” 第8章 进击的正室(八) 第八章 窦安韵用充满戒备的眼睛将向晚知上下打量了一圈儿,一下子笑了出来,“没想到啊,那么高的地方,你跳下去居然没被摔死,看样子你这条命还真是jian。” 向晚知径自在沙发上坐下,将早就不耐烦的奉君放在旁边,“没看到你的下场,我怎么能死呢?” 窦安韵看到奉君在她那布艺沙发上踩来踩去,脸色变得相当难看,顿时也顾不上跟向晚知打嘴仗,冲她喝到,“姓冯的,赶紧把你的臭猫弄起来,别弄脏了我的沙发。” 奉君听见有人骂他,抬起眼睛来幽幽看了一眼窦安韵,向晚知在心头狂笑,笑话奉君也有今天。被人指着鼻子骂,对他来讲恐怕还是头一遭。就在奉君炸毛之前,向晚知从鼻子里轻哧一声,朝窦安韵翻了个白眼儿,“你的沙发?哈,窦安韵,果真‘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你可别忘了,你现在身上穿的,肚子里吃的,包括你现在住的,统统都是谁的钱。” 她抬起头,动作不是冯碗经常做的,那是向晚知自己的习惯。原本不出众的人,却硬是被她这一抬头,弄出些许高雅来。“我只要跟于畅逸一天没离婚,他的钱中就有我的一半,你现在吃的穿的用的,哪样不是他的钱?换而言之,他的钱就是我的钱。”她扫了一眼整间房子,“反倒是你,一分钱不出,我应该请你出去的。” 窦安韵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脸上浓浓的嘲讽,“敢情你死了一次,胆子大不少了啊?这钱就算是于畅逸的,那也是他心甘情愿给我的,你想要钱,去问于畅逸要啊,找我干什么?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我哪里知道?” 她三言两语,将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向晚知早就知道她不要脸,也不想跟她废话,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如果我偏要跟你要呢?”不等窦安韵回答,向晚知就说到,“其他的我就不说了,就当于畅逸出去叫了小姐,被人敲了。他给你那三百万,我要拿回来。” “你说拿就拿?冯碗你脸真大啊。”窦安韵觉得这女人简直有病,“你是不是跳楼的时候把脑子摔坏了?钱是于畅逸心甘情愿给我的,是赠与你知道吗?送给我的东西,你怎么能再要回去呢?况且啊,现在已经没有了,钱没有了。”她朝向晚知摊手,“钱都被我花光了。” “嗯。”她会这么说,向晚知早就猜到了,“这么说你是承认于畅逸给了你钱对吧?”不等窦安韵反应,她从耳朵上取下那个看起来像是珍珠、其实是针孔摄像头的耳钉,放在她面前晃了一圈儿,“你不承认也没关系,反正于畅逸那里还有转账记录呢。” 窦安韵这才明白过来,向晚知是来套她话的,;立刻慌了神,下意识地就要伸手去抢,谁知道才刚刚动手,奉君就跳到她面前,硬生生地让窦安韵不敢轻易妄动。他在窦安韵面前,慢悠悠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傲娇地转身,跳到了向晚知的肩膀上。 向晚知朝窦安韵笑了笑,“既然你自己已经承认,于畅逸那边又有记录,我想要回这个钱,应该不费什么力气。”她将手上的耳钉扔到包包里,站起身来走到窦安韵面前,定定地看着她。 饶是窦安韵脸皮厚如城墙,此刻也被她看的浑身发毛,不由得故作强硬,“你想干什么?” “打你啊。”伴随着向晚知的回答,迎接窦安韵的是她牟足了劲儿,朝窦安韵脸上挥下去的一个巴掌。窦安韵那张白嫩的脸上立刻出现了几个手指印,向晚知甩了甩自己有些发麻的手,心里觉得相当畅快。她早就想这么干了,这女人太讨厌。 窦安韵从来没有见过向冯碗这样泼妇得这么厉害的人。她身边的那些,都是些外表看起来花团锦簇,但绵里藏针的人。你来我往,言语间尽是刀光剑影。久而久之,她也就练就了一副厚脸皮,反正人家言语真正伤不到人,她怕什么? 哪知道,遇到了冯碗这样一根棒槌。什么都不会,力气还特别大,打人特别疼。之前她跑去找冯碗示威,字字句句都在戳她心窝子。冯碗这个女人她看得很透,总之就跟农村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女人一样,看起来强硬,其实外强中干。她三两句话就能打发了。果不其然,冯碗被她逼得跳楼,她虽然原本不想逼死人,但知道冯碗跳楼,她还是松了一口气。 她连如何推卸责任都想好了:是冯碗自己跳的楼,不是她的错,她不过是太爱于畅逸了,想让她自动退出。在爱情中,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 哪知道,冯碗没死,还生龙活虎地回来了,刚才还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等到窦安韵从那个耳光中回过神来、想要还手的时候,向晚知一声轻笑,再一次抡圆了手臂,朝她另一边脸上打了下去。 向晚知没有打窦安韵太久,她将窦安韵的手机拿了,径自朝卧室的方向走去。窦安韵见她要走,顾不上脸疼,连忙拦住她,“你要干什么?”向晚知下手很重,她稍微一说话,脸上就生疼生疼的。 “做什么?”向晚知笑了笑,“当然是把钱拿回来啊。”她眼中露出一个“你是蠢货吗”的表情,越过窦安韵,径自朝卧室走去。 片刻之后,向晚知从里面出来,拿了几张卡,放到窦安韵面前,“密码?” 窦安韵白了她一眼,“我劝你别这么有恃无恐。你私自闯入我家,打了我还抢了我的钱,等下我叫警察来,你讨不了好的。” 法治社会,就是这点儿不好,人人都想着有警察来帮忙,但是向晚知不怕她啊,她既然闯到窦安韵家里来了,哪儿能没有万全的准备呢?“你先告诉他们我私闯民宅,还打人是吧?”她笑了一下,“可是,这民宅,当初租的时候,用的是于畅逸的名义呢。他是我老公,他租的房子,跟我租的房子有什么区别?我进我自己的房子,把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赶走,警察能说我什么?” “还有。”她晃了晃手上的□□,“钱是于畅逸给你的,但是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要追回来也太简单了。”她拿那几张□□拍了拍窦安韵肿成猪头的脸,“只要我还跟于畅逸是夫妻,你这点儿东西根本伤害不到我。” 她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窦安韵,“也别指望警察能把你这几巴掌的疼给你找回来,警察才没这么空呢,我只是打了你几下,连皮都没破,最多让我道个歉。你还是别瞎折腾了。”她下手很有分寸的,每一巴掌都打在窦安韵的肉上,不会伤害她的耳朵啊眼睛什么的,让她疼是疼,但过不了多久就消肿了。 “你不把密码告诉我也没关系,反正我多的是办法。”向晚知抱起奉君,朝外面走去,看也不看坐在地上的窦安韵一眼。走到门口,她突然像是想起什么来了一样,转过头对她笑道,“我劝你还是趁早找房子吧,这房子我不租了。” 窦安韵从凌乱的头发中抬起头来,死死地盯着向晚知的背影,撕声道,“你不知道于畅逸在我这里有把柄吗?你不怕我让他身败名裂吗?” 向晚知回过头来,轻轻启唇,“关我屁事啊。”冯碗都死了,她也不会在乎的。说完便带着奉君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向晚知已经把窦安韵卡里的钱取出来了。不怪向晚知知道她的密码,早前几天她跟着于畅逸来见窦安韵的时候就留心过,就算她不告诉自己密码,也并不妨碍她取钱。如果警/察真的要来问,那她也有说的,就说那是窦安韵心甘情愿还给她的,要不然如何能解释她几个巴掌下来就能拿到密码这件事情? 窦安韵身上没有其他伤,几个巴掌就能威胁她交出三百万,这样的话,说出去更不会让人相信吧?反正向晚知有证据证明钱是她拿出来的,窦安韵又没有受太大的伤害,jing察不会管那么多的。 窦安韵这个女人虽然虚荣,但还算有点儿脑子。于畅逸给她的三百万她一分都没动过,应该是留在那里谨防哪天自己容颜不在,勾搭不到男人了,拿来养老的。 然而也就只剩下这三百万了,平常于畅逸给她的散碎银子,都被她给挥霍一空。仔细算起来,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已经拿出去小二十万了。 向晚知在银行里一边将于畅逸骂了个狗血淋头,一边将从窦安韵那里拿来的三百万转给他。从银行里出来之后,她把卡用快递交到了窦安韵手中,然而,打电话给了房东老板,说不租了,剩下的房租也就不退了,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让里面住着的那个女人滚出来。 做完这一切,她就心满意足地往于畅逸他们家走去。 第9章 进击的正室(八)(文收150的加更) 第九章 于畅逸还没有回来,这段时间,可能是因为女主人不在家,男主人又忙着工作上的事情,家里看上去有些冷清,还有好多地方都积灰了。向晚知看了一下,打电话叫来了家政,将家里打扫干净,还做了一桌子的菜,等着于畅逸回来。 于畅逸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桌子上摆着做好的饭菜,家里各处俱是一新,整个房子看起来精神了不少。他站在门口,都能感觉感觉到里面散发出来的“家”的气息。仿佛也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让人感到轻松,才称得上“家”。 听见有人开门,向晚知回过头去看了他一眼,“回来啦?”她抱着奉君站起来,走到餐桌旁坐下,“回来了就赶紧洗手吃饭吧。” “好。”于畅逸把包放下,径自走到厨房洗了手才出来坐下。 向晚知夹了一筷子菜,嗯,这个家政的手艺还不错。看到于畅逸坐到她面前,她问道,“那钱你收到了吧?” “收到了。”向晚知给他打过来的时候,他就收到了,“只是因为太忙,所以一时没有顾得上跟你说。”他将向晚知上下打量了一下,犹豫了片刻,才问道,“你过去......没受什么伤吧?” 向晚知刚从窦安韵家里出来,窦安韵就给他打了电话。在电话里把于畅逸骂了个狗血淋头。他从窦安韵断断续续的言语间也能拼凑出她们两个在那边发生的事情。他自矜身份,又念着曾经的情分,纵然窦安韵不像话,也不肯对她做太过分的事情。但冯碗对她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他也不是担心窦安韵,人家对他无情,他没道理再把自己的脸放到别人脚底下给人踩。他这样问,是因为冯碗刚刚才从医院里面出来,以他这段时间对窦安韵的了解,如果两人真的动了手,还不一定是谁占便宜呢。 “没事。”向晚知抬起头朝他一笑,指了指身上的肉,“我还有这么多肉呢。” 于畅逸看了一眼她称不上好的身材,勉强笑了笑。他以前可是觉得,冯碗这样的长相学识,配不上自己的。如今再回过头来看,发现自己以前真的是幼稚的可以。他总是这样过于地在乎其他,忘记了两个人在一起,这些其他的东西其实是最不重要的。 于畅逸目光移到向晚知身上,松了一口气一样笑道,“那就好。”他看着眼前这一桌子菜,忍不住动情地伸出手来握住向晚知的手,不知道是不是她身体还没好,总觉得那只手冰凉得简直没有丝毫的人气。“阿碗,我们以后......好好生活吧。” 这是这么多年,于畅逸第一次主动牵起冯碗的手,也是这么多年,他对冯碗说得最接近于情话的一句话了。在他们的婚姻感情当中,冯碗永远是一种供奉般的姿态仰望着于畅逸,所求的不过是他能在间隙中给自己一个眼神。 只要一个眼神,一个眼神就够了。 如果是冯碗本人在这里,现在一定已经感动得痛哭流涕了吧?她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于畅逸这句话。然而向晚知心里却不是滋味儿,她也是女孩子,碰到这样的场面,难免不会有代入感。况且这样的场景,也太熟悉了,这种感觉,熟悉到让她甚至以为自己曾经经历过一样。 人生不是那么巧,只要你回头,原来那个人都还在原地等你的。不是你每次犯错误,都能有后悔的机会,也不是只要你愿意,你就还能回到曾经的。 道理很简单,但偏偏有那么多人不懂。非要等到失去了才幡然悔悟,但早已经没有补救的机会了。 向晚知笑了笑,将手从于畅逸的手里抽出来。他下意识地睁大眼睛看向她,明明还是那个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就是生出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你能这么想,我当然很开心了。”然而他能这样想,也是因为自己才帮他拿回了那三百万,让他的公司能够转危为安。“如果真正地冯碗在这里,她应该更高兴。” 于畅逸愣了一下,勉强笑了笑,“你在乱说什么......” “我没有乱说。”向晚知双手环胸看着他,“你不知道吧?冯碗早就已经死了,现在在她身体里面的是其他人。她早就在跳楼的那一刻,死了。” 向晚知的声音听上去冰冷且不带感情,仿佛是法官宣判一样,给于畅逸下了死刑,“是你和你的初恋情人,把她逼死了。” “冯碗有多爱你,你想来是知道的,这么多年,她一直仰望着你的身影,用最虔诚的姿态来对待你。可你呢?你把她当什么?是生育的工具还是可有可无随时都能丢开的垃圾?我知道,于畅逸你一直觉得,冯碗配不上你,你觉得你不出去沾花惹草,帮她供养家人就已经是给了她身为妻子的尊重。哈。”她讽刺地笑了笑,“那是个人,是你的妻子,不是你家养的一条狗,一个动物。你觉得这些东西够吗?够弥补她这些年对你的付出吗?更何况,更要命的是,你还是从心眼儿里瞧不起她啊。” “你要是真的不喜欢她,那当初又为什么要娶她?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娶她,跟她结婚是你自己的心甘情愿的。娶了她又不好好对她,好好珍惜她,那你当初娶她做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冯碗喜欢你,爱你爱到了骨子里,你这样做,难道不是一边贪恋着她给你的温存,一边想着其他人吗?你这样做,跟正儿八经的出轨,有什么不一样?” “你啊,从头到尾,对她都是一副施舍的态度,在你心里,这个跟你共度快十年风雨的妻子,并不是一个能跟你并肩站在一起的人。你嫌弃她,觉得她粗俗不堪,觉得她不算秀美,觉得她带出去有损你的面子。那你别跟她一起啊,你是忘了你这公司,是谁帮你办起来的吗?如果她像窦安韵一样,每天被你们男人豢养起来,当个金丝雀,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逛街美容看杂志,你觉得她还是现在这幅样子吗?” “你们这些男人啊,永远喜欢外表多过实质。”向晚知脸上是浓浓的不屑,“你觉得窦安韵文雅又秀气,很对你脾胃,可是你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了,她除了会说些无伤大雅锦上添花的好听的话,真正地帮你解决过什么问题吗?” 不等于畅逸回答,向晚知就自己回答道,“没有,一次也没有。”她摊手,“看吧,真的等到了需要人帮忙的时候,还不是冯碗倾尽全力地帮助你,你的窦安韵呢?她在哪里?哈。” 向晚知的话,像鞭子一样抽在于畅逸的脸上。很奇怪,要是放在往常,于畅逸的自尊早就让他勃然大怒了,然而这一次,他居然没有生气。他甚至还隐隐地希望,面前这个女人发作完这一通,就能恢复到平常的样子,继续当他的好妻子,跟他一起度过这漫长的岁月。 人的感觉有时候就是那么没有来由。虽然刚才向晚知说的话听上去令人匪夷所思,但是于畅逸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她说的或许是真的。那个这些年一直陪在他身边,跟他一起度过风风雨雨的人,帮他分担大半压力的人,恐怕是真的不在了。 不在了,再也回不来了。 他就这样,把曾经最爱自己的人,丢失在了时光当中。等到他终于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的时候,那个人早已经转身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他也再找不到了。 于畅逸心里突然升起一阵惶恐来,他想起那个人,这些年一直像一盏明灯一样,燃烧自己,为他照亮回家的路。一直陪在他身边,不仅陪他度过了这么多年风雨、还帮他承担了大部分责任、让他过得如此安好的一个人,终于,从他身边离开了。她走之后,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像她一样毫无保留地对待自己了。 向晚知看着他,确实有一张好看的脸,即使商海沉浮这么些年,他身上依然带着那种单纯儒雅的书卷气,让人很是受用,也难怪冯碗这些年这么痴迷于他。换成向晚知自己,看在这张脸的份上,她也会对于畅逸念念不忘的。说不定还会比冯碗更难以脱身。 但是......他做出来的事情,简直对不起他这张脸。 “现在,冯碗帮你解决了你有一个危机。”虽然把那三百万要回来的是向晚知,但她一向做好事不留名,她也不介意把这个功劳记在冯碗头上,更不介意让于畅逸心中的愧疚更深一点儿。“这应该是她帮你解决的最后一件事情吧,从今往后,你们两个,再也不会见面了。” 她脸上浮现出一丝讥诮的神情,“不管你是真的喜欢她,还是只是因为她帮了你这么一个大忙,你心里感激,或者是你终于发现这些年对她的薄待心里觉得愧疚,不管是怎样,冯碗都不会再回来了。” “她委托我帮她完成此生最后一个心愿——让你后悔,所以一个死了的人才能站在你们面前,才能跟你说话,才能帮你做事。”向晚知抿了抿唇,“现在她的心愿完成了,我也该走了。” 话音落下,于畅逸看见冯碗的身体猛地一震,接着,她眼中的神采好像是灭了的灯一样,瞬间暗了下去。刚才还坐在他对面,跟振振有词的人,身体好像被人抽走了力气一样,软绵绵地倒在了椅子上。 于畅逸眼睁睁地看着冯碗再一次死在了他面前。 甚至他还有那么多的话没有来得及问出口,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告诉她,她就连这个最后的机会都不给,就这样离开了。 于畅逸仰起头,想起刚才在冯碗身体里面那个女孩子对他说的,冯碗的最后一个心愿,心里又生出几分伤痛来。她的最后一个心愿,是让自己后悔,如今他悔不当初,那冯碗能再回来吗? ******************************我是场景转换的分割线*********************** 向晚知刚刚从床上转醒,枕头就一沉,奉君尖细的声音从猫的嘴里传出来,“你就这么走了,能确定冯碗的心愿已经完成了吗?”要知道,要是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发现委托人的请求没有完成,掌灯人可是要遭到反噬的。 “老板,你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向晚知在床上翻了个白眼儿,这从人身上出来出去地很伤体力的,“你也看见了,于畅逸那个样子不像是装的。她只说了让于畅逸后悔,没说后悔到什么程度,只要是让他后悔,也算吧?”向晚知想了想,“况且,我觉得于畅逸对她不是完全没有感情,毕竟两人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只是说他被猪油蒙了心。”她不知道想到什么,“话说,我挺想知道,要是不让我去帮冯碗这一次,于畅逸会不会跟窦安韵走下去。”不过说完又觉得不对,“窦安韵处心积虑才斗倒了人家正室,于畅逸有那么喜欢她,他们两个,应该会很幸福吧?” 如果真的是那样,冯碗就惨了。 “想看?”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然在奉君那张猫脸上看到了挑眉的动作。听他这么问,向晚知立刻觉得有戏,连忙点头如捣蒜。 奉君嗤笑一声,看了一眼向晚知,然后,她枕头边的手机屏幕就亮了起来。 第10章 进击的正室(十) 第十章 手机屏幕缓缓亮起,好像是看电影一样,上面立刻出现了两个人,是于畅逸和窦安韵。家中环境已经换了,不是窦安韵租的那套小公寓,也不是于畅逸和冯碗那套婚房,看装修像是新的,家里的摆设走的是文艺路线,是窦安韵的喜好。向晚知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感觉,转过头看向奉君,“不是吧......” 奉君点了点他的猫头,示意向晚知看屏幕,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于畅逸从卧室里出来,窦安韵立刻给了他一个吻,两人甜蜜的样子,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冯碗的存在。 以这段时间向晚知对于畅逸的了解,如果冯碗还在,他肯定不会这么大摇大摆地跟窦安韵一起。但她马上就想起来,冯碗已经跳楼死了啊,不用离婚不用安排她往后的生活,于畅逸可谓轻松。既不用背负心理上的负担也不用背负道德的枷锁,冯碗这一死,还真是给了于畅逸和窦安韵带来了很好的结果呢。 向晚知在屏幕这边愤愤不平,“看来我当初还是太便宜他了。”她现在有点儿后悔,当时不应该那么轻易地就放过于畅逸。这种人,法律没办法制裁他,自身又没有什么道德感,必须要其他人来刺激他一下。最好是让现在拥有的什么都没有,活着不如死了,偏偏又贪恋生命死不了的那种。 向晚知一转眼珠子奉君就知道她在想什么,瞥了她一眼,那张满是毛的脸上全是高冷,“你能不能看完再说?” 屏幕上又换了一下,看窗外的景色,好像已经过了有段时间了。家里已经亮起了灯,窦安韵一边用她刚做的指甲摆放着杯盘碗碟,一边时不时地查看电话。门从外面被人打开,于畅逸带着满身疲倦回到了家里,窦安韵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话也没有一句。 倒是他,脸上带着几分略带讨好的笑容,放下公文包和外套,走上前来轻轻拥住窦安韵,“好了别生气了,这不是这段时间公司忙吗?等忙完这段时间,我带你出去走走。” “让开,臭死了。满身烟味儿。”窦安韵眼中有着浓浓的厌恶,向晚知作为女性,也能一眼就看出来她不是在伪装。偏偏面前的那个男人好像没看到一样,讨好的笑容又加深了几分。 窦安韵双手环胸,靠在椅子上,冷冷地问他,“我问你,你是不是又给冯家送钱去了?” 于畅逸像是现在才明白她为什么生气一样,干笑了两声,“他们家没什么经济来源,冯骁又还在上学,经济比较紧张——” “经济紧张关你什么事啊?经济紧张就别上学了呗,经济紧张就去卖呗,他们家不是还有几个女人吗?”于畅逸还没有说完,就被窦安韵打断了,“没钱还学人家有钱人,农村来的土包子,做事情之前也不先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她掀起眼皮狠狠地白了一眼于畅逸,“你难道还能养他们一辈子吗?这一大家子人,没道理要让你这个毫无关系的人养着啊。” “什么‘毫无关系’啊。冯碗虽然去世,但到底还是我的原配,她家里困难,我出手帮一下又能有什么?”于畅逸坐到饭桌前,“况且,他们也用不了几个钱,我现在公司能有这个规模,冯碗还帮了我许多呢。” 他的话像是火苗一样,烧得窦安韵立刻炸毛了。“于畅逸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说,我就没有帮你了?那这些东西是什么?”她将桌子上的杯盘碗碟拍得震天响,“我一个高材生,跟你一个专业一个学校的,现在每天在家里给你当家庭主妇,你说我这叫不帮你?没有我,你现在能有这么安逸的生活吗?嫁给你之前,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现在嫁给了你,每天帮你洗衣做饭,天天没个安稳的时候。你看看,你看看我这双手。” 她说着就把手放到于畅逸面前,“你看看我这双手,又老又干,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向晚知看着她那双做了非常精致的水晶美甲、上面带了相当闪瞎人眼睛的钻石的手,看来看去都没有发现上面有又老又干的痕迹啊。她觉得窦安韵这女人的脸皮越发厚了,果然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只听她继续絮絮叨叨地说道,“你帮你自家兄弟姐妹不说,现在还要帮你前妻的家人,你把我置于何地啊?你要知道,我嫁给你,完全就是下嫁,若不是看在我们两个以前的情分上,你以为我一个城市的独生女,会看上你这样从农村出来、家里一对兄弟姐妹的吗?” 要是看不上,过了那么多年,为什么还要主动去勾搭人家?向晚知发现,永远不能指望像窦安韵这样的女人能有点儿自知之明。她这样的货色,好像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刷新正常人的认知和下限。结果就是,无耻永远没有下限。 原本以为一直在跟她赔笑的于畅逸会继续忍耐下去,谁知道战火烧到他自己家人身上,于畅逸立刻就受不了了。他抬眼看向窦安韵,沉声说道,“你怎么越说越离谱了啊?我能有今天,除了我自己努力奋斗之外,家人也给了我很多帮助。你现在不用每天出去风餐露宿,不用每天在别人面前赔小心,想逛个街就逛个街,想买个什么就买个什么,难道不是我给你的吗?你说你要工作,可是在遇到我之前,我也没见你工作过什么啊。窦安韵你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别以为我不说,就是不知道。给你面子,你还顺着杆子往上爬是吧?” 于畅逸这话在窦安韵看来有点儿重,两人自然是不欢而散。窦安韵小姐脾气上来,也不理于畅逸,晚上来房间都没让他进。 向晚知其实很好奇,像窦安韵这样的女人,是怎么活到今天的。怎么就没人给她泼硫酸呢?她在屏幕外面看着,都觉得受不了了。 他们两个生气,先低头的那个人肯定是于畅逸,过了没两天,窦安韵就被于畅逸给她买的一个爱马仕手袋给哄回来了。两人约定什么事情去法国走一圈儿,窦安韵有颗白富美的心,一直没有白富美的命。别看她现在这样也讲究那样也讲究,法国还没有去过呢。对于一直标榜浪漫和热爱生活的她来讲,简直不能忍受。 窦安韵和于畅逸结婚,家庭生活不平顺,这是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的。他们两个,一个是虚伪的渣男,一个是又当又立的贱女,还从一开始两个人就心怀鬼胎,这样的两个人结合,不吵架那是不可能的。 在向晚知看着他们两个上演了无数次围绕着家庭、婆婆、亡妻、生意等等等等发生的撕x大戏之后,这两人终于消停了一点儿。原因就是,窦安韵出轨了。而在这中间,于畅逸已经在窦安韵的吵闹之下,几乎将所有身家转到了窦安韵名下。 说窦安韵出轨,其实也不是恰当,她现在每天玩儿微信,没事就捧着电话看,看那副样子就是有事情。奈何于畅逸现在每天忙着工作上的事情,冯碗死后,他越发没有时间了,自然也就没那么多精力来成天跟窦安韵风花雪月。除了那些诗啊词的,吃饭生活才更重要不是么? 直到窦安韵向他提出离婚,于畅逸才发现窦安韵已经出轨了。她话说得特别义正辞严,什么于畅逸不能陪她啊,她每天在家消耗光阴啊之类之类的,总之就是不说责任在她那边。于畅逸也不是笨人,这段时间也渐渐看明白窦安韵是什么样的货色,猜到她肯定是出轨了,一个他精心豢养的女人还要出轨,是个男人都不能忍。窦安韵要提离婚,于畅逸也就答应了。然而这中间又牵涉到他们那么多的财产,这个婚也不是想离就能离的...... 向晚知郁闷地放下手中的电话,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这两人也太能折腾了,虽然早就知道他们两个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但这也太能闹了。向晚知把电话一关,后面的直接不想看了。要让她一个未婚少女去看八十集的马桶台打毛肥皂剧,最后还会强行上升到主旋律,这太为难人了。 见她兴趣缺缺,奉君倒是来了点儿兴致,颇有些兴味昂然地问她,“你怎么不看了?” “不看了不看了。”向晚知伤的那个样子好像刚才生了个孩子一样,“不用想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没什么好结果。”虽然不像她帮冯碗做的那么直接,但是想都能想到,“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平常人闹个离婚都要伤筋动骨好长一段时间,更何况是他们。这中间又牵涉到那么多的钱,反正往后的日子,有的他们扯皮的。” 没有了清净日子,每天忙着挣钱忙着打官司每天忙着给对方添堵,这样的日子想想也不会好。 只是......这样一来,于畅逸忙于跟窦安韵扯皮,原本在他心中就没什么重量的冯碗,恐怕更是被他抛到了脑后。 难怪,冯碗死了会那么不甘心,她不甘心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不甘心就这样,没有给那个人留下半分痕迹地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 原本,向晚知以为她这一辈子恐怕都见不到窦安韵和于畅逸了,没想到有生之年,她还能知道这件事情的后续。 第11章 进击的正室(十一) 第十一章 那天向晚知本来是去卖菜的,奉君大爷不好伺候,外卖觉得不干净,非要吃家里面的。他们那个店店,旁人又不能轻易进来,向晚知只能自己去超市买菜,自己做了。 她在奉君手底下的这些年,早已经被他那条金舌头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向晚知觉得,要是哪天奉君这个店子开不下去了,她去当个私房菜老板娘也是可以的。 大部分时候,奉君都是化成猫身的,这次跟向晚知一起进超市也不例外。还好超市没有明令禁止不许带宠物进来,向晚知才敢这么大摇大摆。要不然明天各处头条恐怕就是超市女带宠物进来了。向晚知可不想被人肉。 拿了两盒黄瓜条,又买了两包秋葵干,向晚知走到零食那边打算买点儿吃的,没想到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她下意识地叫了对方的名字,“冯骁。” 冯骁抬起头来,有些诧异地看向向晚知,她这才想起来,那些天她一直住在冯碗的身体里,他是不认识自己的。 做了这么久的掌灯人,也见过不少世面了,向晚知谎话张口就来,“哦,你不认识我,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以前你姐带你出来吃饭的时候见过一次。” 听到是冯碗的朋友,冯骁眼中的诧异才稍微淡一些,虽然他没什么印象了,但是不代表别人对他没印象。向晚知走过去问道,“你还没回学校呢。今天晚上住你姐姐家了吧?”这里离冯骁学校还有一段距离,看他购物车的那么多东西,如果真是要买回寝室,大可以找个近点儿的超市。 冯骁点点头,很显然不想多说。向晚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这些乱七八糟的八卦久了,八卦的嗅觉练得跟狗一样。看冯骁的表情就觉得藏着什么事情,她想到冯碗这会儿不在的消息估计已经传到了冯碗父母家中,做出一副老大姐的模样,语重心长地对冯骁说道,“你也节哀,冯姐不在了你就要承担起家中重任了,家里老年人要靠你多费心了。” 冯骁点点头,许是想起了曾经冯碗对他的好,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也多谢你关心了。”他打量了一下向晚知,确定自己没看错,随口问到底,“你跟我姐是怎么认识的呢?” 向晚知随即一滞,冯骁见了,立刻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解释道,“我看你......年纪不大,说不定比我还小......不太像是能跟我姐玩儿到一块儿的。” 向晚知立刻懂了,连忙说道,“也是在一次工作上面,她忙了我一个忙,就这么认识了。” 冯骁听了,脸上露出几分笑容来,“那正好,说不定以后我们打交道的时间还多着呢。”见向晚知有些疑惑,他解释道,“我姐去世之后,我姐夫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正好我上研究生,课不多,就过来帮他分担一点儿。” 冯碗去世之后,于畅逸会收到这么大的打击吗? 向晚知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哀戚,“那真是......唉,那你可真不容易的。”偌大的一份家业,原本就是冯碗和于畅逸两人一起攒下来的,冯碗现在不在了,于畅逸又不好,没想到到头来还是归到了冯骁身上。于畅逸自己不是没有弟妹,但他的弟妹,如今都出来工作了,在他的扶持下过得还相当不错,两家人中只剩下冯骁一个没个去处。想来也是因为念着冯碗当初的好,这才让冯骁过来帮忙的,要不然,给谁不行非要给他一个学生? 冯骁点点头,“我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先走了啊。”向晚知点点头,跟他分开了。 手推车里的奉君早就不耐烦了,见向晚知终于说完,他窝在篮子里打了个哈欠,懒懒地吐槽道,“你不用等到四十岁,就已经拥有了大妈的一切潜质。”这里没有人,奉君就算是说话也不会有人听到。向晚知十分嘚瑟地看了他一眼,“你懂什么?坏人最终都得到了惩罚,这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她一边说着一边推动购物车朝卖蔬菜那边走去,奉君玉体横陈在购物篮上,远远看上去像是一个逼真的毛绒动物。 眼前晃过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向晚知脚步猛地一顿,定定地看向不远处那个穿了件蓝色衬衣的男人。明明是她印象中不曾存在的人,为什么......她会觉得那么熟悉呢? 向晚知努力想了想,还是想不起来那个人她在什么时候见过。但如果没有见过,为什么那种熟悉的感觉会这么强烈? “诶,美女,你让一下啊,堵在路中间干什么?”后面一个大妈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回忆,向晚知连忙推动车子,给人家让出一条路来。 她把最后的食材买好,也去收银台结账了。那个男人早已经不见了影子,好像刚才那一切都是她的幻觉一样。 她结了账,将奉君放到布兜里,提着食材朝停车的地方走去。还没有等她上车,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声响,接着是一个相当熟悉的女声,在不停地谩骂。 那个女声太熟悉了,这种矫揉造作的声音除了窦安韵能发出来,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向晚知身上那八卦之魂又熊熊燃烧起来,不怪她,奉君说了,只要她把任务完成了,这些人的后续都不能再通过法术看到了。所以这么多天,她一直惦记着,就是没办法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如今可以现场观摩了,怎么不让她兴奋呢? 她连忙把东西扔在后备箱,带着奉君就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那边已经围了几个人,可能是看到窦安韵形状太过疯癫,有些人虽然想看,但也怕惹上什么官司到自己身上,远远地看一眼就走了。 向晚知眼尖,远远地就看到了冯骁,她连忙走过去跟他打招呼,“你还没走啊?”冯骁抿了抿唇,目光却死死地盯着面前正扯着男人袖子的窦安韵。她脸上的妆早就被泪水冲淡了,头发散乱,鞋子也不见了,因为动作太大,时不时地还能看到从裙子下面露出来的底裤。 这样一个女人,以前从来看不起农村来的冯碗,她现在这副脸都不要的样子,冯碗恐怕是一辈子都做不出来。被她揪住不放的那个男人正是之前那个带着蓝气球手表的年轻男人,他身边站了一个珠光宝气的中年女人,仅从年纪上来看,倒分辨不出她是那个男人的妈妈还是......女朋友,此刻正看着他们两个满脸漠然。 向晚知从之前就在这里围观的群众口中和窦安韵的哭诉里,勉强拼凑出事情的原委,加上之前她知道的,也能懂个大概。 窦安韵一门儿心思攀高枝,原想着离开了于畅逸能有那个蓝气球小哥带领她脱贫致富走上白富美的巅峰,谁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她想着人家的钱,人家是连她人和钱一起想着。窦安韵不是说她自己是小有薄产的花店老板吗?还是正儿八经好大学毕业的,蓝气球小哥以为她有钱,花言巧语连哄带骗,从她那里骗了不少钱来挥霍。窦安韵呢,大概是觉得能戴得起蓝气球手表的人应该都不会是家庭普通的人,虽然心疼钱,但想着放长线钓大鱼,就把钱拿了出来。 窦安韵原本就没有多少钱,如果放在普通人那里,她算是还有这不错积蓄的人,但在于畅逸这些富一代眼里,就不够看了。当初向晚知查她,就知道她前夫在他们离婚的时候给了她一些钱,后来她又在身边的其他男人手上拿了部分钱,于畅逸给过她一些,加来加去,总有小百万。然而这小百万的钱,没过多久就被那个蓝气球小哥给哄干净了。 见她拿不出钱来,那个男人对她也没有那么耐心了,两个人经常吵架,在家里互掀老底,闹得好不难看。那个时候窦安韵才知道,什么蓝气球,什么富二代,从头到尾都是假的。那个蓝气球小哥也明白过来,窦安韵哪里是什么花店老板,明明是个打着文艺旗号到处钓凯子的心机女。 蓝气球小哥看穿她的老底,加上无利可图,迅速抽身,搭上了一个能给他更多钱的富婆。窦安韵可不能就这么干脆地走了,她的钱还没有要回来呢。于是到那个男人单位上去闹,去家门口堵,无所不用其极。这件事情影响很大,虽然人人都爱钱,但传出去到底名声不好,领导不敢再把关于钱的工作交给蓝气球了,生怕他来个携款潜逃,干脆把他辞退了。一时之间也没有其他公司敢用他了。 蓝气球的工作没有了,还是被窦安韵弄掉的,一腔邪火没地方发,人人都知道他跟窦安韵有过节,还不能把她怎么样,只能打两顿出出气。窦安韵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打不过,但她能闹啊,这是知道了蓝气球要跟新金主到这儿来,专门等在这里,故意当着那么多人来闹他们的。 据刚才冯骁愤愤不平地自言自语,窦安韵中途还转过身去找过一次于畅逸,可是于畅逸心伤冯碗的死,没有理她。 这种厚度的脸皮,让向晚知不得不再次惊叹。 冯碗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向晚知休息了几天,又接到了新的委托。这次需要她穿越去古代了。 第12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一) 第十二章 熙熙攘攘的长街上,一个抱着猫的女子缓缓从街那头走过来,她想走到才刚刚换了牌匾的相府门前,叩响了大门。 过了片刻,有个小厮模样的少年上来给她开了门,见到是个陌生女子,随即一愣,问道,“姑娘你找谁?” “我找你们相爷。”来人正是向晚知,她将奉君放到随身挎着的布包里,从里面掏出一个有些陈旧、一看便知质量不怎么样的红叶发饰递给那个小厮,“你将这个给他,他自然就明白了。” 那个小厮看了她两眼,又看了看她手上的发饰,虽然有些犹疑,但还是将她手上的东西接了过来,丢下一句“您稍等”,便转身进去了。 路淮川刚刚拜相,他在朝中一向中立,这些年虽然屡遭贬谪,但每次复起却比之前位子更高。刚过四十岁,便已经位居宰相。他作为一个贫寒学子,在朝中毫无势力,能走到今天,已经算是很不容易了。 过了片刻,那个小厮又回来了,弓着身子一边跟向晚知打开门,一边对她说道,“姑娘你请跟我来。” 向晚知跟着他一起,进了大名鼎鼎的相府。 这是她第一次来古代,虽然是个历史上不存在的朝廷,然而看这里的风物,颇类她平常在电视里面看到的宋朝时的模样。帝都地处金陵,与他们历史上的那个金陵大概在同一个地方。一样是六朝古都,一样是说不尽的风流旖旎。这地方即使向晚知这个外乡人都能看出来是一片繁华,原本以为这个朝中人人想去的相府会跟主人的地位一样,充满了属于上位者的高贵,哪曾想,进来仔细一看,却是这副模样。 向晚知进来第一感觉就是,穷。真的是太穷了。房子只有两进,在门口就能将一套房子全部望穿,看得清清楚楚坦坦荡荡。前面那一进拿来当成会客的地方,后面就是住所。整个相府,除了眼前这个小厮,向晚知在没看见其他仆人,青石板小路旁边全是杂草,看样子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打扫,更别提有什么专门的花匠之类的了。饶是如此,整个房子看上去还是空荡荡的,不仅是少人,更是少物,没什么东西,自然也就称不上如何雅致风流了。如果硬要说,大概是这地方住的人非同一般,有着一种别处没有的书卷气。 据说原本皇帝赏赐下来的是幢七进的大宅子,哪知被咱们这位相爷给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他的工资养不起那么大的宅子。这样一说,到让皇帝不知道应该怎么劝了。 向晚知被那个小厮领到大厅门口,堂上早已经坐了一个中年男人。他已经不年轻了,一张原本还算俊俏的脸,因为太瘦,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老几岁。一身天青色的布衣穿在他清瘦的身上,没有风也能两袖飘飘,看上去仙风道骨,马上就能站起来跳大神了。 见到向晚知,他愣了一下,随即将那片红叶拿起来,开么见山地问道,“你拿这个来找我?” 向晚知点头,“这是她当初头上的那枚。” 她说完路淮川就笑了,“姑娘,你年纪轻轻,怎么谎话张口就来?”虽然这个男人看上去十分文弱,也丝毫没有孔武有力的样子,然而他一笑,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向晚知还是感到一种浓浓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不是来源于力量的悬殊对比,而是源于,这人久居上位的机心和智慧。向晚知甚至觉得,只要她一张口,路淮川路相爷就能把她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如果这枚头钗真是那人的,她已经去世将近二十年,当初的地方也早已经沧海桑田,不知道变换几回了,你如何还能找到?”他将向晚知上下打量了一眼,“那人去世的时候姑娘未必出世,就是出世也不过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孩儿,如何就能凭这样一枚小小的头钗确定这是那人的东西?” 况且,那人是真的早就不在了啊...... 这东西本来就是委托人指点她过去挖的,然而她做的事情,旁人到底难以理解。对这些读惯了“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士子而言,她如果真的说出来,恐怕要把她当成妖言惑众的巫女烧死。 向晚知索性就不说,给他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大人不相信我也理解。其中曲折,说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过于巧合了。不过,那人前几天晚上跟我托梦,说大人这样年过四十依然不娶,身边也没有可以照顾的人,她纵然在九泉之下也觉得难以安宁。”向晚知看着路淮川身子微震,随即见他笑了笑。那笑容有几分温暖也有几分讽刺,“这话不像是她能说出来的。” “时移世易,大人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小士子,她虽然性格粗放,但也有女儿家心细的时候,怎能以往常的表现去忖度?”向晚知站起身来,对路淮川说道,“她还告诉我,倘若当初能从那场屠杀当中活下来,不知道又会是怎样一种情状。”说完向晚知挑了挑眉,像是在模仿那人一样,“反正连她自己都说,肯定是嫁不成当今圣上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带了点点俏皮和自嘲,像是自我开解一样。路淮川非但没有觉得被冒犯了,脸上反而带出几分笑意。那人......当初对还是皇子的圣上那点儿心思,就差写在脑门儿上了,他们这些人既没有不长眼睛又没有不长心,怎么会看不出来。 这些年,路淮川也时常在想,倘若当时那人活了下来,事情会变得怎么样呢?等到他功成名就的时候,她会嫁给自己吗?会与他一起风雨携手吗?他这些年屡遭贬谪,最远一次还去过海南,如果她陪在自己身边,一定会跟着他一起吧。只是,他舍不得让她风餐露宿,离家万里......为了她,那他的脾气肯定也会收敛点儿,不会像现在这样,三两句话就能把皇帝气个半死。当然,也有可能,没等到他从京城回来,她就已经嫁做人妇。要知道啊,那人对美男的垂涎,他是知道的。也幸好是有个正经营生,要是她投错了胎生在了山上成了土匪,不知道多少美貌少年要遭殃。 见他唇角凝起几分笑意,向晚知知道他是想起了曾经。她从荷包里掏出一枚小小的犀角,放到案上,站起身来对路淮川告辞,“我住在离这里不远的燕来春客栈,大人若是有事,可以到那里来找我。”说完便站起身来离开了。 路淮川的目光凝视在那枚小小的犀角上面,淡淡的香气好像能把人立刻带入梦境一般。 《晋书》上讲,犀角不能烧,燃之有异香,沾衣带人,人能与鬼通。 从相府出来,向晚知一边抱着奉君,一边理着身上的裙子跟他抱怨,“这裙子长手长脚的,我穿着真不习惯。” 此刻街上人来人往,也没人会注意到她抱着猫说话,奉君细细的声音传进她耳朵,“明明是你自己举止粗鲁,怎么还怪上衣服了?” “是是是,小的行为举止粗鲁,不堪为女人,行了吧?”向晚知翻了个白眼儿,她就知道的,要从奉君那里听到一句好话,跟登天差不多。“人家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一只猫,怎么也一样呢?” 奉君在袋子里舒服地打了个滚,“你吐个象牙给我看看?” 向晚知决定,再也不跟他说话了,毒舌什么的,太讨厌了。 向晚知回到燕来春,刚刚把奉君放下,她眼前就出现了一道刺眼的白光。向晚知下意识地眯起眼睛,等到适应了才慢慢睁开,白光中缓缓露出一个人形,等到白光散去,一个长发男人便出现在了那里。 那男人穿着一身锦衣,头发也跟外面的人一样的。长得自然是极其好看的,尤其是一双眼睛,狭长深邃,配上他那张冷若冰霜的死人脸,看上去高冷又中二。 向晚知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奉君的人形。她走上前去,下意识地伸手要摸他的脸,但伸到半路却突然停下来了,在奉君那充满压迫性的眼神中讪讪地放下手,干笑道,“我就是想看看......”看看你这张脸是不是真的...... 虽然见过不少美人了,但是向晚知第一次看到奉君的时候还是被他煞到了。这人实在长得太好看,好看到让她原本到了嘴边拿来吐槽他满脸中二的话都忘了。向晚知看着他无一处不精致的脸,忍了半天到底没忍住,说道,“我说......虽然人皆有爱美之心,但你也不用这样吧。你把自己变那么好看,一样不是你的啊......” 奉君正在喝茶,听见她这么说,被呛住了。他抬起眼睛来阴森森地看了她一眼,正想问她是不是脑残剧看多了,顺便强调一下他的脸是原装的,没想到向晚知后面一句话更差点儿让他扑街。 她说,“你是猫的时候都没衣服,怎么便成人突然有衣服了呢?” 奉君唇角露出一个微笑来,一口森白的牙在灯光下露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光芒,“当然跟脸一样,是变的啊。” 向晚知莫名打了个寒战。 她原本想弄懂为什么奉君会突然变成了人,但还没等到她从奉君那里套出话来,她放下的钩就有鱼儿咬上来了。 路淮川家的小厮,来找她了。 第13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二) 第十三章 向晚知跟着路淮川的小厮一起再一次进了相府的大门,她鼻子灵,即使隔了那么远都能闻到路淮川身上浅淡的犀角香,她微微弯唇,不等她说话,路淮川已经主动问道,“你说有什么事情可以找你,你知道我会找你?” “但凡有执念者,必然又放不下之事,如果大人当真无事,又怎么会用那块犀角香?”向晚知倒是有恃无恐,仿佛捏住了路淮川的命门一样。 他脸上露出一丝极痛苦的神情,深深地看了向晚知一眼。犀角香虽然能与鬼通,然而他昨天晚上看到的,却是那人临死前的景象。这些年来,那人死前的样子,像梦魇一样牢牢地锁住他,让他不得安宁。可他明明想看到的,是另外的她,那个会在春阳下,向他微笑招手的她。 路淮川甚至不能分辨出,昨天晚上究竟是他的梦境,还是他真的见到了那人的鬼魂,按道理来讲,她都已经去世这么多年了,早已经投胎转世,为何还会有鬼魂在世间游荡? 向晚知看了他一眼,一夜之间,这个国家的肱股之臣,两鬓的头发仿佛又白了几分。她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说道,“我早就说过了,这些年,她看见你一直不曾婚娶,心中不安,便没有投胎。” 路淮川缓缓闭上眼睛,复又睁开,问她,“你说的话,可是当真的?” “自然。”向晚知想了想,又说道,“不过,你要求我把她复活什么,那肯定是做不到的。她人已经去世这么多年,尸身早已经成了一具白骨,别说我尚且不能将她的魂魄拉回来放到身体当中,就是能,她的尸身也早已经不在了。” “那你夸海口,说能帮我?”路淮川眼中露出一丝失望,他就知道,不该信这个江湖骗子。 “当然。”向晚知看向他,“大人就没有想过,要回到当初吗?如果能把她从那群人的屠刀当中救出来,她不用年纪轻轻就命丧黄泉,大人也就不用孤身一人这么多年了。” 向晚知又笑了笑,“当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想要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都会改变,这是逆天之事,我办不到,世上没有人能办得到。不过让大人到梦中回览一番,我还是做得到的。” 说白了,就是给路淮川织出一个梦境,让他重新回到当日,在梦中改变他们两个人的命轨。那是虚幻的,对现实没有任何影响,也算是完成了路淮川的愿望。 他听明白了,唇边凝起一丝笑容,垂下眼睛,将眼里的失望藏起来,自嘲一般说道,“我就说,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声音很低,然而向晚知还是听见了。她笑了笑,“逆天改命,要付出的代价大到难以想象,非我等凡人所能及。”这是她接到这个委托的时候,奉君告诉她的原话,如今拿来说给路淮川听,再合适不过了。“不过,若是能在梦中弥补当初的遗憾,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路淮川却没有做声,希望又失望,让他有些乏力。他以手扶额,沉默了片刻,才对向晚知说道,“姑娘若是无事,可以先留下来。” 向晚知知道他这是还没有想好,需要自己在旁边随时待命,他到底是个相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久居上位,能为下面的人考虑已经十分不容易了。她点了点头,“那就多谢大人了。”说完又想起今天化作人身,没有跟上来的奉君,补充道,“我还有个哥哥,此刻还在外面等我,大人若是不介意,我想让我哥哥陪我一起。” 路淮川点了点头,尚未说话,之前引向晚知进来的那个小厮就进来对路淮川耳语了一番,他站起身来对向晚知说道,“姑娘有事,可以找我家的这个小厮,他虽然年轻,但人却还可靠。圣上招我入宫,我要先去一趟。” 向晚知朝他做了个万福,等着路淮川离开。 小厮去接奉君去了,向晚知一个人,在相府中百无聊奈地走着。这地方小,几步路就走完了。路淮川穷得响叮当,连带着他家也到处透着一股穷酸气。哎呀,穷成这个样子的相爷,还真是少见啊。 不知道为什么,若是这种行为放在别人身上,向晚知说不定还会怀疑那人是在作秀。然而放到路淮川身上,她却直觉路淮川就是这种人。不是因为他年过四十依然无儿无女,没有家室,而是因为,路淮川这个人,浑身上下有一种让人舒服的清气,整个人好像跟这尘世间的阴暗完全绝缘了一样。 奉君进来的时候,路淮川的小厮都还在一直看他。他这张脸,摆出去就是一道生化武器,以前向晚知总觉得说潘安什么“掷果盈车”是古人夸张,后来看到奉君这张脸,她才觉得,古人诚不欺我。 路淮川家里还有一个老管家,已经给他们“兄妹”打理好了屋子。路淮川家里虽然寒酸,但却并不破旧,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看得出来这个相爷很爱洁。 等到外人一走,奉君就立刻露出自己的大尾巴,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向晚知,“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刚才她走的时候,可是连招呼都没跟奉君打过呢。 向晚知“嘿嘿”笑了两声,舔着脸对他说道,“哪儿能忘了您大人呢?”她转了转,有些遗憾第说道,“可惜了,没有电话,看不了路淮川在宫里的事情。”她连情况都还没有摸透,要是路淮川再一犹豫,依照他的心机,向晚知倒不好去劝了。她必须赶快把事情的前因经过搞清楚。 奉君继续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向晚知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连忙说傻笑了两声,说道,“这不是......这不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吗?” 说的那么高大上,还不是想让自己帮她忙吗?“回去之后没奖金啊。”奉君冷冷地丢下一句,便拿过旁边的铜镜,袖子在上面一挥,上面露出几分水波纹模样,接着,路淮川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里面。 铜镜肯定是没有现代的智能电话清晰的,不过现在能有这东西,向晚知已经很满足了。电话在过来的时候没被带来,原本就不属于这里的东西,带来了也用不了。还好这个时代的人很无聊,一个女孩子成天抱着个镜子也不会有人怀疑的。 只是,向晚知却很不爽地抬起头看奉君,“我用过镜子看情况,又怎么了?上次可都有呢。”奖金没有了,她可不能忍。 奉君大马金刀往她旁边一坐,凉凉说道,“上次是怜悯你躺在床上半身不遂,这次你又没有继续躺尸,要什么奖金?” 向晚知被堵了个结结实实,正好镜子经过启动,上面的人影已经渐渐清晰了,她朝奉君翻了个白眼儿,低头朝镜子看去。 路淮川身处一团花团锦簇当中,他旁边坐着一个穿着绣着几条五爪龙的玄色衣衫的男子,想来应该是皇帝。如果说路淮川是温文尔雅的,那这个皇帝便是威严不可侵犯的。向晚知隔了那么远都能感到他身上的王霸之气,这些年当皇帝,想必是积威更重。 两人说了一些军国大事,各处地名都是向晚知没听过的,也不知道他们讲的什么,她听得十分无聊,整个人昏昏欲睡。奉君看了一眼朽木不可雕的她,有些无语,正想叫她,谁知道那边说完事情,路淮川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对皇帝褚庆涵说道,“臣......最近总是想起故人。” 褚庆涵先是一愣,随即问道,“是胡大姑?”能让路淮川牵肠挂肚的,也就只有她了。 路淮川抿唇,也算是默认了。褚庆涵长叹了一声,说道,“你倒是个痴情种子。”他是帝王,自然不知道痴情为何物,原本帝王家也就不允许太过出格。“朕曾经提议,让你把她的牌位迎进来,也算是给她个名分,你却死活不肯。” “未经她同意擅自把她的灵位迎进来......”路淮川摇了摇头,“不好。”这不算尊重她。 褚庆涵当惯了皇帝,天下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并没有觉得这种不经人允许就把人娶回家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况且那胡大姑已经去世多年,路淮川贵为一朝丞相,她的灵位能够进路淮川的家门,在褚庆涵看来,已经是祖上积德了。他想不明白,这有什么不好的。 要让一个古人,还要让一个皇帝明白什么叫“尊重”,什么叫“设身处地”,太艰难了。况且路淮川也没有要太理解的意思,他笑了笑,没有再说这个话题。正好旁边的大太监适时地插嘴进来,“陛下,慧贵妃娘娘派人给您和路大人送了甜汤来。” 这梯子来得正好,褚庆涵点了点头,那太监连忙招手让小太监送进来了。 褚庆涵喝着甜汤,自然就想起了慧贵妃的孩子,那是他最宠爱的皇子,聪明伶俐,最得他的欢心,他对路淮川说道,“若是朕百年之后,你还活着,这下一代的储君便要交给你来辅佐了。” 路淮川连眼皮子都没抬,舀了一勺甜汤,喝下去了才说道,“皇上万岁,自然是臣先走一步。” 一语成谶。 第14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三) 第十四章 回到相府之后,路淮川便来找了向晚知,她还有些惊讶,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大人念头转得这么快。进宫之前还在犹豫,出宫之后便直接同意了。想来是他跟褚庆涵那番谈话说了些什么,可惜向晚知平生最爱的是八卦,对这些军国大事完全没有兴趣,他们之前说的时候也没有认真听,如今自然不明白了。 还好向晚知放得开,就算不知道路淮川为什么突然转变了态度,但他变了态度,对自己来讲都是一件好事。她从包袱里拿出一只香炉,将早就准备好的犀角香放进去,正要点燃,路淮川却在旁边突然叫住她,“向姑娘?” 向晚知抬头。只听他看着眼前的香炉,问道,“你拿这犀角香......可跟之前给我的有什么不一样吗?”不怪他会这样问,实在是......他太怕又是一场空。这种失望到希望,再到失望的感觉,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旁人是难以体会的。 向晚知一滞,没什么不一样,她拿出来只是做个样子。 要知道,她做的这些事情原本就是怪力乱神,奉君之前跟她讲过,要小心眼藏,免得露了行迹。况且路淮川又是个文人,万一他一觉醒来,觉得向晚知的所作所为像是巫术呢?那她岂不是不能善了?如今点上犀角香,万一路淮川醒了,问起来了,她还可以说是他做了场梦。 她笑了笑,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跟他胡诌,“这是我师门秘法,重点不在香,而在香炉。”她恰到好处地说了一句,便停了下来,再要往下说,恐怕又越扯越玄乎,干脆转移话题,“路大人,你会看见从前景象,进去之后,你就跟以前的那个你合二为一了,这边的事情暂时会不记得。我提前跟你说一声。” 他点了点头,在一片犀角香中闭上了眼睛。 等到他睡着,奉君走进来,随手拎起旁边的茶水,就这样浇下去,丝毫不顾忌那是价值连城的香料,口中还在淡淡地训斥向晚知,“你大白天点这香料,不怕将鬼引来么?” “鬼在白天也能出来么?”向晚知露头不对马嘴地问道,民间那么多故事传说,没听见哪个鬼是在白天能出来行动的啊。而且,不是说,鬼不能见光吗?她还记得张国荣和王祖贤演的《倩女幽魂》里,小倩一到白天就要化作青烟呢。 “当然能。”奉君淡淡说道,“能在白天出来的鬼魂,一般都是法力高强的。当然,阳气太盛的地方是不敢去,但如果原本那地方风水就不好,或者阴气重,晚上白天也就没什么分别了。”他眼中带上了几分促狭,“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最招那种鬼喜欢了。” 没想到,非但没有吓到向晚知,她反而涎着脸沾沾自喜,“原来我在老板你眼中,还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啊。”她不顾奉君想抽自己一嘴巴的表情,赶紧打蛇随棍上,“那老板,你可要好好珍惜我。” 谁让她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呢? 奉君额角抽了抽,觉得自己这肯定是许久不换人形了,才换了就出了纰漏,不想去跟向晚知讨论她究竟是不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强行转移话题,“快点儿,再晚又要来不及了。” 向晚知难得赢他一次,眼角眉梢都是喜意。 奉君伸手在空中一点,那间封闭的房间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影影绰绰的圆洞,那边风物,跟这边十分相似,看来就是路淮川耿耿于怀的当年。奉君站起身来,抬脚跨了进去,向晚知跟着他一起,也进去了。 那是一座小镇,称不上多繁华,但在看惯了如今千篇一律的古镇的向晚知眼中,这座处处透着江南水乡的灵秀的小镇,好像是一幅徐徐展开的画卷一般,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仿佛一个世外桃源一样,这里的人安居此处,享受着静谧与悠闲。 但只要一想起这些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向晚知就觉得有一股凉气,从心底冒起来。 偏偏,这处宁静,将她心里的别扭冲淡得无影无踪。 她跟着奉君一起,走到集市上面,他们两个人,衣着光鲜样貌不俗,在这个很少有人来小镇上,十分吸引人的眼光。向晚知许久没被人这么注意了,有些不习惯,但看到前面奉君若无其事的背影,瞬间又觉得自己不能被他这样比下去,赶紧也作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 小镇还是有那么几条街,在西南角的地方,他们看到了一个猪肉摊子。往常人家提起猪肉摊和屠户,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某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然而眼前摊上正在挥舞着剔骨刀给人削肉的,却是个女人。 说女人还不恰当,应该说是少女。她身形并不胖,却因为常年劳作,有些壮实,五官也称不上好看,但惟有一双眼睛,又打又明亮,给她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上,带来了一丝光彩。 她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手上的剔骨刀却非常熟练,三下五除二地就将那骨头宰好,拿给旁边等在那里的妇人。 这个样子的她,跟之前向晚知在店里看到的那个女鬼,模样上有些差别,她偏过头去问奉君,“难道成了鬼之后,还会长大吗?” 奉君摇了摇头,“不是长大。”向晚知立刻明白过来,不是长大,那就是现在他们看到的,不是事发之前的景象。看样子,离事发之前,还有段时间。 向晚知不禁有些心急,要知道,他们看帮人完成心愿,规定了是七七四十九天,超过了掌灯人就会遭到反噬。梦中情景虽然在外面看来是弹指一瞬,然而梦中却的的确确是实打实的时间,倘若在梦中他们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一样是要遭到反噬的。 “这个路淮川,他怎么不从小时候开始回忆起来呢?”向晚知忍不住抱怨道。但马上,她又觉得有些心酸。能然当朝宰相这么心心念念,回到梦中也要重走一边,说明这段时日,在他心中,是相当重要的。 重要到,尽管他已经忘记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已经相当于重活一次,他也依然愿意从这个地方开始续他的梦。 也是,之后的路淮川,亲缘寡觉,终身未娶,一心投身社稷,这段时日,的确是他最开心的日子了吧? 奉君当然知道如果没按时间完成委托,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而急也急不来,他皱着眉头低声说了一句“静观其变”,便带着向晚知在那里静观其变。 向晚知:...... 她不知道应不应该感叹她老板养气功夫这么好。 这处小镇称不上多繁华,向晚知他们这一路看下来,好像整个镇上就只有这一个猪头摊子,此刻时间还比较早,那摊子旁边人不多,但肉已经卖得差不多了,都是边角料。此时百姓生活不像后世想的那么富足,在这小镇上能时不时地吃上一顿肉已经算是条件好的了。其他肉应该是一早就送给了镇上条件更好的人家,那姑娘见天色差不多了,将一处拳头大小的后腿肉用棕榈叶子搓成的小绳子串起来,放到了一边。 她这边正要收摊,那边就来了两个人。是一个妇人带着个小孩子,见到那姑娘,在摊子上挑挑拣拣了一番,想来是没有看得上的,正要离开,然而旁边的稚子却眼巴巴地盯着摊子,眼中生出不尽的垂涎之色来。 那个妇人没办法,只能停下来,又看了看那被肢解得支离破碎的猪,目光终于在触到那块后腿肉的时候变了变。那块肉很不错,肥瘦相间,大小合适。这年头,只要不是家里条件太好的,都买不起太多肉,那块肉大小正合她心意。 她抬手一指,对那姑娘说道,“诶,我要那块。” 语气不怎么客气,但都是一个镇子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那姑娘愣了一下,随即笑道,“那块肉留着自己吃的,不卖哈。” 向晚知在旁边看着,竟发现这姑娘虽然相貌平平,但笑起来,分外好看。好像三四月间的阳光,灿烂却不刺眼。 “你一个人怎么吃得完?”那妇人打量了一番那姑娘,眼睛在她称不上纤细的腰身上转了两圈儿,“我说大姑,你一个姑娘家,也不知道节俭,你做的这营生已经如此不体面了,还吃出了一身肥膘,将来可怎么嫁人啊。” 她是想让人家把肉让给她,可偏要说得这么难听。胡大姑的脸一下就沉了下来,没有哪个妙龄女子耐烦听这些的,况且她虽然不像其他女孩儿那样纤细,但也绝对称不上胖。 她将大刀往木板上一立,冲天翻了个白眼儿,“吃你家米了,关你屁事。”左邻右舍都知道她是个火炮性子,她爹胡屠户死了之后,她一个姑娘家,在这镇上什么亲人都没有,全仗着这身脾气才那些流氓地痞不敢近身。 那妇人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捂嘴笑了笑,毫无诚意地道歉,“哎哟,是婶子说错话了,是婶子有眼不识泰山,我怎么忘了,你这旁边还住着一个金科状元呢。你将来是要当诰命的人,可不是什么嫁不出去。” 一个姑娘家,在民风封闭的地方被人这样编排,绝对称不上什么好事。说不定不到半天就会传遍整个小镇,胡大姑原本因为营生的关系已经不好嫁人了,倘若再让人传出什么跟其他男人不清不楚的事情来,她这辈子也别想嫁人了。 哪知她连眉毛都不曾动一下,满脸的不耐烦,一边收摊子一边冲那女人翻白眼儿,“你到底滚不滚?” “不走。”那妇人见她不接招,反而来了劲儿,“这地方是你家的啊?我想站在这里就站在这里,没道理说那围墙外面也是你的地盘儿。” 胡大姑懒得理她,带了东西就要往屋里走。那妇人以为自己是拿到了她的七寸,越发张扬起来,“哟,还没嫁人呢就在开始养汉子了?这屠户家的女儿,家教也就这样了。” 她大概是笃定了胡大姑提着刀只是吓唬她,根本不会对她怎么样,嘴里不干不净,越发放肆起来。这里来来往往都是人,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在胡大姑家门前了,旁边卖豆腐的王伯和王婆,见了想插两句嘴,但被那女人尖利的声音弄得差不进去。 胡大姑收拾完东西,把刀在外面洗干净,走到她面前。她身材原就比那女人高一些,这下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颇有些压迫感。胡大姑转头看了一眼乡里乡亲,突然露出一个委委屈屈的表情来,“刘婶子,你说这话也太不讲道理了吧?我知道,是那天我起夜不小心看见你跟男人在一起,你在故意来刁难我的,可怜我一个姑娘家,自我爹去世之后勉强支撑,你就别来难为我了。” 她一边扮着可怜一边跟刘婶一样胡乱编排,那女人当场就慌了,跳起来,“你乱说什么?什么我跟个男人?小chang妇,你乱说什么?” 身边人那么多,已经有人开始窃窃私语了,饶是刘婶脸厚,此刻也有些面上挂不住。她想要解释,偏偏胡大姑不给她这个机会,“我知道我知道。好歹我们街坊邻居这么多年,刘叔若是问起来,我也不会讲的,左右我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又不能当场指认,刘婶你就放心吧。” 她原本就是胡言乱语,当然不能找出这个人来。然而这些人,平时没什么事情最喜欢嚼舌根,刘婶既然乱编排她,她也不想客气。胡大姑眼睛在刘婶带着的那个小孩子身上转了一圈儿,原本想扯到他身上,但想起稚子无辜,还是算了。 可那些人却不这么想,她那个欲言又止的表情,虽然的确是真的改变了主意,也够这些人去猜测的了。 碰上不要脸的人,最好是比她更不要脸。这是胡大姑朴素且简单的处世哲学。 好不容易等到这场闹剧散去,已经快到正午了,胡大姑将门前清扫干净,拿着那块肉,正要敲响隔壁院子的门,就看到一个穿着补丁长衫的读书人,从街角那边回来了。 第15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四) 第十五章 那人形貌消瘦,虽然年轻,但向晚知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那就是年轻时候的路淮川。 她跟奉君站在不远处的小楼下面,看到路淮川,她忍不住对奉君说道,“诶,没想到那位路大人一直都是这么穷啊。” 奉君挑眉,看了一眼她的头顶,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见到胡大姑,路淮川年轻的脸上立刻出现明显的羞赧,他低下头甚至连眼神都不敢给人家一个,小声叫了声“胡姑娘”便再也不敢看人家。 胡大姑神经粗如麻绳,根本察觉不出来这人有什么问题,只是觉得他一个人住着颇为不易,将手上的肉递给他,“听说你要去考试,我不懂什么啦,这个给你。”她不是那种会说很好听的话的女孩子,但是行动却比那些人明显多了。 路淮川将那块肉接过来,他虽然不事生产,但也知道是块好肉。他如今是有功名在身的,但他学习开销很大,朝廷补贴的那点儿根本不够,况且前阵子他母亲刚刚去世,办后事就用了不少钱,原本家中就贫困,眼下更没钱了。 路淮川虽然没钱,但还有一腔男子汉气概,知道这样白白拿人家东西不好,正要推辞,但他刚刚张嘴,胡大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不耐烦地朝他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大家都是邻居,我爹去世之后,你跟胡大娘也帮了我不少。大家互相照应着,也不枉做了这么久的邻居。” 路淮川知道她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了,再推辞也没意思,也就把东西收了下来。 看到他收了东西,胡大姑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微笑来,转身回了自己的小院子。 镇上没什么大的客栈,向晚知和奉君在他们两家附近找不到地方住,干脆敲响了路淮川家的门。胡大姑好歹是个姑娘家,奉君身为男子,贸然进去不太好。 跟路淮川说了之后,两人便以兄妹的身份在路家住了下来。路家和胡家比邻而居,他们两家,一家是读书人,一家是屠户,对比如此明显,仔细想来还算是一段奇缘。 两人在路家住了十几天,眼睁睁地看着路淮川一直面对胡大姑不敢说话,也看着胡大姑路见不平帮路淮川赶走几个来找他麻烦的宵小,事情一路朝着种田文的方向发展过去,要是写文的话,估计还要个三四百章才能完结。 奉君心里是怎么想的,向晚知不知道,但是她快要急死了。 照这种程度下去,别说在四十九天之内完成人家的委托,四十九年之后能不能让路淮川娶上媳妇都还不知道呢。 向晚知实在看不过去了,胡大姑当时的委托是,要让路淮川解开心结,重新迎接新的生活。不管这次有没有那场屠杀,只要让路淮川在梦中完成心愿,也是一样的吧?向晚知自认这样的方向没什么问题,于是就在旁边当起了助攻。 也不知道路淮川是从什么时候发现奉君原来也是个读书人的,两人经常就现在的国家大事在那间破屋子里发表高论。奉君经常摆着的他那张死人脸,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不知道他底细的,还真以为他是个高人。 这副高人面孔,骗骗还没有见过世面的路淮川,还是勉强能够的。 在他们又一次坐在院子中央讨论事情、被胡大姑的敲门声打断、路淮川出去拿回一块肉的时候,向晚知终于忍不住了,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对路淮川说道,“路公子,是不是喜欢胡姑娘啊。” 向晚知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委婉,她这话一出,路淮川手上那块肉几乎要掉下来了。他连忙拿住,红着一张脸对向晚知义正词严地说道,“向姑娘慎言。女子清誉,岂可胡说。” “哦,原来是不喜欢啊。”向晚知根本不管他,站在围墙下面,那边就是一墙之隔的胡家,她大着声音对路淮川说道,“既然不喜欢,那你怀里这些天一直放着的那枚簪子是送给谁的啊?” 路淮川猛地抬起头来,满脸愕然。簪子藏得好好的,向晚知怎么知道?还有,胡路两家一墙之隔,她那么大的声音,胡姑娘肯定知道了吧?那怎么办怎么办? 路淮川觉得自己现在简直一个头两个大,以他根本没有的恋爱经历来看,他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立在那里,最后猛地一跺脚,叹了口气,转身进去了。 向晚知不知道这书生这么不禁逗,这样一个人,怎么看怎么跟后面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路相联系不起来啊。 向晚知把人逗完,自己就忘了,结果没想到到了晚上的时候,路淮川的身影居然破天荒地出现在了她面前。 这个路淮川,不知道是不是书读傻了,人迂腐得有些可笑。不过也不对,听奉君说,他迂腐只是在男女事情上面,到了朝政,却是难得的清明。大概是因为在乎,所以才格外小心吧。 看到他来了,向晚知有些愕然,“路公子。” 他点了点头,还没有说话,脸就先红起来了,期期艾艾了一番,就是不肯开口。向晚知想到今天白天的事情,立刻明白了大半。见他这副样子,也不忍心说什么玩笑话来打趣他,主动问道,“路公子......你是来问我关于胡姑娘的事情的吧?” 有人给他主动提了,路淮川连忙点头,点完大概又觉得自己太孟浪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虽然说,我尚未立业,但是......这个这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 “你是想让我帮你向胡姑娘表白?”向晚知打断他。按照路淮川这种模式,估计等到他去考试,还把话说不出口。 “不不不,这种事情怎么能劳他人代劳?”路淮川看了她一眼,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道,“我......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向她开口......” 向晚知懂了,敢情这人就是不知道如何表白,找她来支招了对吧?但是向晚知也没有向女生表白过,她哪里知道应该怎么跟胡大姑这样骨骼清奇的女子告白啊? 可是看着路淮川那张充满期待的小白脸儿,再想到遥遥无期的心愿完成时候,向晚知到了唇边的拒绝又被自己硬生生地咽下去了。 她想了想,开口道,“我虽然不知道胡姑娘性格具体如何,但是大凡女子,都希望别人对自己真诚吧。路公子跟她毗邻而居这么多年,彼此早已经熟悉,倘若真有好逑之意,不妨找个恰当时间,把你的心思告诉她。” 路淮川听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 过了两日,是十五,天上一轮满月好似被冰水浸泡过一样,缠绵中透出一种冷意。路淮川晚上都没在家吃饭,向晚知饭都做好了还是没有看到他人,奉君还坐在石桌旁边,她走过去,问他,“你不出去找找?” 奉君掀起眼皮来凉凉看了一眼向晚知,“你别去添乱好么?” 他这么一说,向晚知立刻明白了,敢情这人是趁着天好出去找人表白了啊。“他今天一天心神不宁,除了找人告白,没什么其他事情了。”奉君淡淡的解释,让向晚知那句“你怎么知道”瞬间咽了下去。 她顿了顿,脸上又露出几分谄媚的笑容,还没有开口,奉君就像是早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一样,伸手一挥,眼前已经空了一半的水果盘子上面立刻出现了两个人的身影,正是在酒馆中的胡大姑和路淮川。 “看来这古往今来约会的程序都差不多啊。”都是吃饭逛街,再没其他的了。 向晚知一边把饭端出去,一边跟奉君看着那边两个人。 他们两个吃完饭,又去逛了会儿街,小镇十五那天有花灯,也没有宵禁,小小的镇上还算热闹。路淮川跟在胡大姑身后,那眼神浓得快要将人化掉了一样,但每次胡大姑回过头来,他都像是做贼一样,赶紧把自己的眼神藏起来。 胡大姑是在这里长大的,这些年都见惯了,没觉得有什么好逛的,两人在河边走了走,风清月朗,正是表白的大好时机。路淮川虽然迂腐,但并不笨,这么好的机会他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犹豫了一番,开口叫住了前面的胡大姑。 他从袖子中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簪子,递到空中,酝酿了满腔的话还没有说出口,胡大姑就笑了。她眼中露出几分了然,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问他,“你是要跟我......表白?” 第一次告白,好像主动权一瞬间就被别人拿去了。路淮川点了点头,尚且没有来得及说话,胡大姑就截口道,“不用了。”她看着路淮川,脸上唯一好看的眼睛好像两颗星星一样,“我的意思是,我俩不合适。” 夜风吹来,路淮川那身半旧不新的袍子被吹起来,胡大姑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似近非远,“你是读书人,谁都看得出来你将来前途无量,我只是一个杀猪女,不合适。” 戏文里那么多读书人负心薄幸,她不想将来被辜负了却无处伸冤。与其抱有那些不合适的幻想,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接触。 什么诰命什么官太太,不是她能拥有的。“我答应跟你出来,并不是想玩弄你的感情。”胡大姑看着他,眼中满是诚恳,“而是觉得,找这个机会说清楚也好。你不开口,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说。”她不是傻子,路淮川对她的感情,她不会没感觉。纵然没人把她当女孩子看待,但她到底是个姑娘家,这些话,路淮川不起头,她不好开口讲,“你若是真觉得不好,就当是还我这段时日给你送的那些肉吧。” 路淮川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他跟那些戏文里面的负心人是不一样的。路淮川也知道,就这样说,胡大姑是不会相信的,他想了想问道,“你是有其他心上人了?”他们两家是邻居,胡大姑若是有其他心上人,他怎么不知道? 胡大姑摇了摇头,“有没有心上人都是一样的。”她笑了笑,“将来你功成名就,而我嫁给乡间某个农夫商人,老了跟后人提起来,我也是被大人物追求过的人呢。” 她眼睛亮晶晶的,带着几分轻松的笑意,但路淮川看在眼中,却实在笑不出来。 第16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五) 第十六章 十五那天晚上,路淮川跟胡大姑表白的事情,好像在他们中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两个人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如果不是路淮川看上去比以前稳重些了,如果不是向晚知亲眼看见他对胡大姑表白,她可能都要以为那只是她自己的一场梦。 按道理来讲,这是路淮川的梦中,他想做一场美梦,那自然就是按照他的意愿来的,为什么还会出现他被人拒绝这种情况呢? “说明,其实在他心里,早已经知道胡大姑不喜欢他吧。”要不然也不会在梦里还会有这样的波折。 奉君在她身边淡淡说道。 向晚知想了想,觉得也对。路淮川对胡大姑的感情,深到即使她去世很多年之后,皇帝提出来要将胡大姑的灵位移进他家,他都不肯,生怕委屈了她,到了梦中也是如此。 向晚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两个人啊,都是世间顶好顶真的人,不能在一起,叫她这个旁观者都觉得遗憾。 时间又过了几日,眼看着七七四十九天的期限越来越近了,向晚知在那边急得跳脚,偏偏这是在人家的梦中,他们几乎是无计可施。向晚知终于忍不住,再次对奉君问起这个问题,他神色比往常平静了些,没有担心期限快到了的样子,嘴上说的还是那句“再等等”。 向晚知急得不行,她看了看奉君,颇为颓丧地倒在餐桌上,突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猛地抬起头来问他,“我看你不慌不忙的,别是早就知道期限到了是什么惩罚吧?”她眼珠子转了转,“看你这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啊,要不然我不信你还有心思坐在这里喝茶。” 奉君唇边露出一个凉凉的笑意,对向晚知说道,“你可别忘了,谁才是掌灯人。”他声音懒洋洋的,拖得有点儿长,听得向晚知却是心中一凉,她怎么忘记这茬儿了呢?掌灯人是她啊,到时候就算是要反噬,那也是反噬向晚知自己啊,关奉君什么事情?难怪呢,他在这里不慌不忙的。 看到向晚知脸色都变了,大概是觉得逗她很好玩儿,奉君那点儿贱骨头又痒了,冲她笑道,“没关系啊,反正你也没见过,去见见嘛,看看究竟是什么。等你死了,我也好拿来吓唬下一个掌灯人。” 这人!向晚知猛地站起身来,狠狠地白了他一眼,转身出去了。 她不像奉君那样有法术傍身,虽然是掌灯人,说到底还是个凡人。让胡大姑死掉的那场屠杀,在路淮川的梦中未必能来。如果能赶在那场屠杀之前,让他们两个在一起,路淮川也算是幸福了,胡大姑委托她的事情也就算是完成了,自然也就不会遭到反噬了。 控制人家梦的事情,奉君都办不到,她更办不到,眼下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拉郎配,赶紧让胡大姑接受路淮川。向晚知走到门口,旁边胡大姑猪肉卖完了,正在收摊子,这女子虽然凶悍,但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的原因,平常深居简出,并不常出现在大家面前。 向晚知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那边胡大姑已经收拾完了,一转身就看到倚在门框上的向晚知,吓了一跳,问她,“向姑娘有事?” 向晚知眼珠子一转,撒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我是想来问问胡姑娘有没有空陪我去趟镇子外面。这不是清明节了嘛,我想摘点儿清明菜,回来应个景儿。” 清明菜是野菜,郊外到处都是,这些年生并不稀奇。向晚知是刚到这里的,没什么熟人,能找的也就只有跟她年纪差不多的胡大姑了。她想了想,点头道,“正好,我也要出去祭拜我爹。”她看了看天时,眼下还早,便问向晚知,“不知道向姑娘打算什么时候去呢?” 向晚知转身从门后面拿出一个篮子,对胡大姑笑了笑,说道,“就现在吧。” 胡大姑点头,“那你等等我,我去街尾纸扎铺那边买点儿香蜡,顺便给我爹打壶酒。” 向晚知点点头,看着胡大姑转身走了,她立刻出了门,找到了街上的几个泼皮。 古往今来,英雄救美的戏码何其多,一救一个准儿,说明还是有些道理的。胡大姑虽然是个女汉子,但是想必内心也多少有点儿想依靠人的心思。路淮川若是能帮她解围,胡大姑对他也会感念一二的。 向晚知自觉自己的如意算盘打得非常好,然而就在她看着胡大姑一声暴喝,冲上去将那几个泼皮打得七零八落的时候,她立刻觉得,自己的这个算盘,好像碎了。 她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去看向路淮川,她在路上弯弯绕绕费尽心机才把路淮川拉过来跟她们一起,此刻这人站在旁边,看着胡大姑将那几个人赶了老远,丝毫没有要上去救美的意思,唇边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察觉到向晚知在看他,他转过脸来对她说道,“向姑娘这份儿心意,我领了。不过,胡姑娘会些拳脚功夫,一般的男人奈何不了她。如果不是这样,她一个女孩子,也不可能在父亲去世之后,在镇上站稳脚跟。” 路淮川眼中有着明显的了然,向晚知不用问就知道自己那点儿心思被人家看得透透的。他透,胡大姑想必也透了,怪不得刚才追人出去那一眼,她觉得颇有深意呢。也对,如果自己不强硬,如何能在镇上站稳脚跟? 向晚知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有些难为情,但马上她就想通了嘛,后世微博上面不是有专门来讲难为情这个事情的吗?经过多方分析,各种角度理论,最终结论就是,“不好意思”这种事情,只有你自己在意,别人根本不会在意。 想到这里,她马上觉得自己呼吸都顺畅了许多,连带着腰杆儿也挺直了。虽然想出让人英雄救美这件事情是很挫,但是,以路淮川和胡大姑的性格,他们两个肯定不会拿出来说的。她的克星,奉君那个贱人又不在,她怕什么啊? 向晚知就带着这种轻松的心情,跟着路淮川和胡大姑一起往回走去。原本以为事情已经翻篇了,没想到再一次遇到劫匪时,路淮川和胡大姑朝她投过来的若有若无的眼神,让向晚知直接忍不住了,“不是我啊。” 这群人她根本就不认识,衣着虽然破烂,但看上去十分精悍,她上哪儿去认识这样的人? 很快,三个人就发现自己这次是真的被打劫了。 胡大姑虽然有些拳脚功夫,但是上不得台面,对方又是精壮男子,他们三个人中有两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两三下就被绑了起来。 这群人绑了他们也不往山上送,直接将他们押到镇子外面有段路程的破庙当中。那里,早已经有其他几个人镇上的熟人了。他们被扔在了一起,那群男人大概是见人抓得差不多了,对他们说道,“我们不会轻易伤害你们。”镇上除了镇长,基本上没有什么官兵。就是真的官兵到了这里,看着几个人的水平,向晚知觉得也不一定能把他们救出去。 就算是要报官,也差不多要走一天的路。向晚知觉得,这些人不可能毫无准备。果然,像是为了要印证她的话一样,领头的那个人说道,“但是如果你们不好好听话,那可就说不定了。”他看了一眼四周,“这镇子附近几个出头,都被我们的人监视了起来,一有风吹草动,我们都能发现,到时候吃苦的可是你们自己。” 人群中立刻一阵窃窃私语,像是被他吓住了一样,那人等他们讨论完,语气又缓和了些,续道,“放心吧,不到万不得已,我们是不会伤害你们的,你们一人身上取一件贴身的东西,叫我们拿回去给你们的家人,让他们拿吃的来赎。”他唇边泛出一丝冷笑,“倘若有人敢耍什么花样,可别怪我不客气。” 众人听了有些愣,这些人一个个架势很足,本来以为跟那些穷凶极恶的山匪没什么两样,没想到居然只是要吃的不是要钱财。向晚知这才发现,这群人虽然精悍,但衣衫破旧,手上拿的也不是什么砍人的大刀,许多都是农用的道具。与其说他们是土匪,不如说,他们更像流民。 好端端的农民,为什么会突然出来打劫其他村子?还有,为什么只有青壮男子,他们家的那些老弱妇孺呢?向晚知还没能想明白这其中的关窍,旁边的胡大姑已经毫不畏惧地说道,“我家里可没什么亲人了,旁边的这书生家里也没有亲人,难道拿不来吃的,我们两个就要死吗?” 这群人当中,有家庭条件稍微好点儿的,有家里光景不那么好的,听到胡大姑这么说,立刻有不少人开始叫苦了。领头的那人见了,冷笑了一声,对她说道,“既然家里没人,那就不要叫我们兄弟白跑一趟了,留你在这里也是浪费粮食,不如早些上路,免得将来难过。”他有心立威,挥刀下来几乎是用尽了全力。向晚知从未见过如此的“刀光剑影”,立刻被那砍刀带起的风唬得说不出话来,眼看着那刀就要砍到胡大姑身上了,向晚知却觉得整个人被人猛地一撞,她和胡大姑绑在一起,直接被人撞到了旁边。然而刀砍进血肉的声音依然清晰可见,她转头一看,这才发现原来是关键时刻,路淮川救了胡大姑。 她有心让他英雄救美的时候救不成,没想到无心插柳,反倒成功了。眼看着那刀深入骨肉几分,上面还有些铁锈,向晚知在旁边看得心惊胆战,生怕路淮川一命呜呼,她这个委托完不成,脑子也是前所未有的快,“不不不,我们家里还有人,我们三个是一起的,家里还有个哥哥,你们,你们快去找我哥,他有钱。” 领头的那人见她识相,立威的目的也达到了,冷哼了一声,从向晚知头上取下一支簪子,转身过去了。 她现在只希望,奉君那个守财奴,千万别来一句“死了就死了吧”。 向晚知看了看身边的路淮川和胡大姑,不太有底气地觉得,或许......呃......奉君会看在路淮川和胡大姑的份上,不那么斤斤计较? 第17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六) 第十七章 路淮川被人砍了一刀,身上鲜血淋漓,向晚知唯恐他死了,自己委托完成不了,说动看守他们的人,让他们把自己和胡大姑松绑了,去给路淮川包扎伤口。 胡大姑一直低着头,不发一语,直到跟向晚知一起给路淮川包扎完伤口,才淡淡说了一句,“你这是何苦。” 在旁边装蘑菇的向晚知听到这句痴男怨女经典台词,浑身一颤,马上把头压得更低,生怕自己的存在,影响了路淮川把妹。 她以前怎么就没有看出来,路淮川这傻书生,其实是个隐藏的撩妹高手呢?还说是是她太蠢,就忘记了路淮川能在毫无背景的情况下四十岁就当上宰相,就不会是个纯种的傻书生? 向晚知本想着古人含蓄,路淮川这种读书人肯定更含蓄,哪知道他听见胡大姑这样说,脸上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伤感,对她说道,“我总有种感觉,好像......什么时候遇到了危险,不能救你,让你年纪轻轻就......” 胡大姑只当他是故意说出来好让自己对他心生亲近的,向晚知在旁边却听得眉心一跳。路淮川说的这个,不就是当年那场屠杀,胡大姑救了他和褚庆涵,自己却死了的事情吗?明明他在梦中已经重活一次了,为什么还会记得那件事情?还是说,冥冥之中,的确是有注定? 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升起几分不好的感觉来。只听那边路淮川继续趁此机会对胡大姑放大招,“你之前说,负心多是读书人,我拿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你,想跟你说让你跟我在一起,我用一辈子给你看,你多半也不会信,正好......”正好有了眼下这个机会,让他能帮胡大姑挡一刀,能用事实证明他对胡大姑的感情。 这种类似情话,却又不知道比情话真诚了多少的话语,让胡大姑在感动中红了脸。她不自在地低下头,借着低头的动作掩饰住自己羞涩的内心,还是那句“何必呢”,却已经比之前多了几分春意。 大凡女子,无论是美是丑,无论是胖是瘦,沉浸在爱情中,想必都是美丽的。 路淮川脸上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还想说什么,但眼光一转,看到旁边有无数的电灯泡,眼前还有一个虽然努力减小存在感,但明显正竖着一双耳朵头顶的向晚知,那到了嘴边的话又被他咽了下去。 哎,时机真是不好。 旁边那几个看守他们的人听见了路淮川和胡大姑的窃窃私语,脸上露出几分不屑来,其中一个还对路淮川说道,“诶,我说兄弟,看你仪表堂堂,怎么是个不长眼睛的呢?”他伸手一指,指着胡大姑对路淮川说道,“且不说这女子长得五大三粗,毫无娇美之态,就是她刚才那副撒泼打滚的泼妇样,也跟你这个读书人的身份不配啊。你这人才,出去找个大小姐都绰绰有余,怎么会看上这样的人呢?这样的女子,放在乡间,怕是连婆家都难找。” 这话说得相当过分,向晚知听不下去,她已经看到胡大姑刚才还满脸春意的脸上明显地黯淡了下去。古往今来,世道对女子从来都是很苛刻,他们只注重女子的外表长相,却从来不关心她的内在,好像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都有原罪一样。而那些长得好看的,哪怕杀了人哪怕道德败坏,都可以原谅。 她正要帮胡大姑说那男人两句,路淮川已经勉强支撑着身子从胡大姑身上起来,看着那男人,笑了一声,脸上也有着浓浓的不屑,“你眼界如此,当然也就只能配那些平常女子了。” 外人说再多,都没有喜欢的人说一句有效。路淮川这句话不轻不重,却格外肯定了胡大姑,向晚知看着她的眼睛里又慢慢浮现出几分笑意来,立刻就觉得,路淮川这人啊,平常看着傻傻愣愣的,没想到人家的情话都是用到刀刃上呢。 不说则已,一说就必然有着致命的效果。 要不是知道他平常成天读书,这种老司机的架势,向晚知直接要认为他是个情场高手了。 那人被他这样不轻不重地顶了回去,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话来回他,冷笑了一声,丢下一句“等下要是没有拿东西来,看你怎么说”,就回到了之前的座位上。 也算是认输了。 那句狠话都挡不住他的声色内荏。 向晚知不想跟这些小虾米废话,跟胡大姑坐在一起,等着奉君来。绑他们的人非常有心计,怕引来的人太多,反而将人救出去,他们都是分成几批来通知的。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地离开,他们三人成了最后面的几个,向晚知开始怀疑奉君的人品了。 她就知道,不应该把那个守财奴想的那么好! 有道是不要在别人背后说人坏话,向晚知刚刚在心里腹议完奉君,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影。他身上的衣衫纤尘不染,整个人站在这个破庙当中格格不入,再看看现在满脸都是尘土的自己,向晚知有种钻到地洞里去的冲动。 奉君看着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在向晚知眼中有些不怀好意的笑容,她浑身一颤,忍住冲上去抱他大腿的冲动,还没有来得及跟他用眼神沟通,奉君就已经转过脸,看着那个领头的人,“你们不是要吃的吗?吃的就在外面,多得很,我来领人。” 门外用几辆手推车,上面是小山一样的食物,推车的就是那几个去通知家属来换人的人。那个领头的大概是没想到奉君长了一张不好惹的脸,做事情却是个面瓜,愣了愣,正要吩咐旁边的人下去查看小车上面有没有什么手脚,他的手下立刻说道,“我们早就查过了,没什么问题,的确是吃的。” 奉君脸上露出几分百无聊赖的神情,领头的那个充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让人把向晚知他们三个放了。 路淮川身上有伤,不方便行走,奉君就把他放在小车上,一路推回镇上去。向晚知想了想,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疑惑,问他,“你......为什么会......”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总觉得吧,像奉君这样的人,不应该就这么就范。他又不是不会武功,打一群流民还是不在话下的,这么听话,真不像他的做事风格。 奉君看了她一眼,眼中写满了嫌弃,却还是耐着性子跟她解释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能用钱解决,我为什么要花力气啊。” 哦,她怎么忘了,奉君大人的守财奴脾性,只有在面对她向晚知的时候才会发作。比他守财奴性格更让人发指的,是他的怕麻烦。他们两个本来就来历不明,要是在露两手武功出来,恐怕路淮川不会让他们进屋的。 向晚知想通了这节,那边奉君又淡淡问道,“你没发现这群人有问题吗?” 不要金银,只要食物;虽然身强体壮,但是却不像一般的山匪,更像是流民。但如果是流民,那他们中间的老弱妇孺去哪里了呢? “我猜他们应该是把妇幼老弱藏了起来,青壮男子出来打劫,把抢到的食物拿回去给他们分了。这些人很明显都是些庄稼汉。”奉君说道,“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他们背井离乡,出来打劫。”他们来这里不太久,只在小镇生活,但是也能感觉到这里十分平静,好像一处世外桃源一样,不想那些饱历风雨的地方。 可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向晚知还来不及想,一直走在前面的胡大姑就轻呼了一声,她和奉君抬头看去,就发现前面的草丛里躺了一个人。向晚知心中“咯噔”一跳,那个男人被翻过来,露出一张年轻的脸,正是褚庆涵。 没想到他们会在这里遇到褚庆涵,原本以为只要将路淮川救出来,让他跟胡大姑一起欢欢喜喜回家乡,她这次委托就算完了,没想到临到要走了,还被插了一脚,弄出个褚庆涵来。 他腰上那里有处很深的刀伤,被草草地包扎了一下,鲜血已经凝结了。其他地方还有几处伤,但跟腰上那里比起来只能算是皮肉伤。奉君扶着推车,不好抬人,向晚知和胡大姑一起,把人抬上了车,跟路淮川放到了一起。 她看着这对后来相爱相杀的君臣,脑子里猛地冒出一句“百年修得共枕眠”这样的鬼话。吓得向晚知赶紧摇头,把那句鬼话给赶出去。 胡大姑看着她莫名其妙地打摆子,以为她是着凉了,连忙上来关切地问她,“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奉君冷冷地斜了向晚知一眼,对胡大姑说道,“你不用管她,我妹妹小时候着凉,脑子烧坏过,经常这样,习惯了就好。” 向晚知面无表情地抬腿,在空中虚踢了奉君一脚。 见到褚庆涵,向晚知便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些流民了。褚庆涵此刻还是皇子,他堂堂龙子,突然出现在这样穷乡僻壤的地方,还带着一身伤,身边没有一个随从,一时之间,向晚知看的那些电视剧小说中夺嫡的情节像浪一样,一浪又一浪地在她脑海中涌上来。 褚庆涵受人追杀,追杀他的人就算再小心,也不可能毫无痕迹。他到底是皇子,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若是留下把柄,将来就是致命的伤害,想要毫无痕迹地抹去踪迹,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所有路过的村镇全都变成空镇子。这地方偏僻,山高皇帝远,平时少有人来,就是把全部人都杀了,十天半个月也没人发现。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而且,褚庆涵堂堂皇子都在这里,那皇帝想必已经是命悬一线。最高统治者都命去了一半了,哪里还有精力去管下面的这些小老百姓。至于当地的守备,他们若是还想要头上的那顶官帽,只会想办法快速结案,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总之将事情按下来、不要闹大就行。那些被人杀掉的村名们,死了也就这样死了。 不管什么年代,人命都是不一样的价值。 至于他们之前遇上的那些流民,想必是偶然间逃走的村民。他们不敢向其他地方求助,也知道求助没有用,只能掩藏行迹,小心存活。他们甚至不知道,杀他们亲人、毁他们家园的人是谁,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跟保命比起来,这些疑惑算不了什么。 褚庆涵人在这里,那些追杀他的人应该不会太远了。 向晚知想的到,奉君也想得到。她看了一眼继续朝前面推着车子走的奉君,伸出手来拉住了车子,“真的要把他送回镇上吗?” 送回去,那镇上的那些人,就是那些下一部分流民。 “要不然呢?”奉君转过头看向她,“他身上的伤再不加以救治,命就没了。”他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褚庆涵死去。 向晚知他们几个,将褚庆涵带回了路淮川的家里,路淮川虽然也有伤,但那只是皮外伤,止住血就好了。回到家中不久,他就醒了过来。而褚庆涵,虽然请了郎中吃了药,依然没有醒来的迹象。 向晚知简单地跟路淮川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算是把褚庆涵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交代了。他倒没有多说什么,因为在他养伤期间,胡大姑一直对他嘘寒问暖,他现在一颗心都在恋爱的甜蜜当中,完全不在乎旁边还有其他人。 向晚知每天都被沉浸在粉红泡泡中的路大人闪瞎眼睛。 至于褚庆涵,这一次,好像胡大姑并没有喜欢他。他对胡大姑而言,只是个陌生人。 小镇依然宁静,然而向晚知却隐隐觉得,好像有风雨来临。 第18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七) 第十八章 夜来风急,风大得吹得人睁不开眼睛,向晚知吃过晚饭就上床休息了,她熄了灯,却没有睡着。她知道,跟她一墙之隔的奉君一样没有睡,今天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想法一样,三更天的时候,她听见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那些人动作虽然轻,但人多,他们脚步又整齐,加在一起自然被放大了些。 向晚知翻身从床上起来,刚刚拉开门,奉君就站在外面,对她说道,“去叫胡大姑。”向晚知点点头,从矮墙上下去,到了胡大姑家中。 她锁了门,向晚知花了些力气才把门打开,进去之后将胡大姑摇醒,她乍然间看到一个人出现在自己床头,很是吓了一跳。眼见着她要叫了,向晚知连忙捂住她的嘴,食指竖起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对她说道,“今天镇子上有土匪来了,路公子不放心你,让我过来叫你跟我一起去那边。” 这些日子他们已经很熟悉了,胡大姑听了不疑有他,连忙穿上衣服,跟向晚知一起出门。走到门口,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反手从门脚拿了一把砍刀出来,拎在手上,冲她笑了笑,“走吧。” 她们到路淮川家里的时候,路淮川和褚庆涵已经醒过来了。褚庆涵大病未愈,模糊中也看得出来脸上有浓重的病容。见到胡大姑过来,路淮川朝她伸出手,把她拉过来,她这才有空问是怎么回事。 路淮川抿了抿唇,没有做声。还是奉君站出来说道,“今天晚上的那些人是冲谁来的,除了胡姑娘,想必我们都心知肚明。”胡大姑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路淮川,还是没用明白那些人究竟是冲着谁来的。在一个小镇的杀猪女脑中,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杀手追杀,她十几年生活中所能遇到最险恶的,也就只有前段时间那镇子外面的流民了。 “听声音来人不少,身手不弱。”也是,褚庆涵何等重要的人物,想要杀他,必然要派高手来。听到奉君这样说,他嘲讽似的一笑,说道,“我这个哥哥啊......我身边的人都已经死尽了,他为了杀我居然还派了这么多人。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他看得起我呢?” 胡大姑看了看他,又看向路淮川,这才明白过来,“是冲着他来的?”路淮川没有做声,胡大姑转过脸冲着褚庆涵说道,“既然人是你招惹来的,那你就应该把事情给解决了,不要牵扯到其他人。” 她虽然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来头,但直觉他会牵扯到镇上的人。“这些都是你跟你哥哥的私怨,如果会殃及无辜,还请你自己提早站出来。” 她话音刚落,就被路淮川拉了一把。褚庆涵苦笑了一声,说道,“你们可以把我叫出去,或许能够换你们一命。” 这里面的人,除了胡大姑都知道,就算将褚庆涵交出去也不可能换来他们整个镇子的平安。依照这些人的心狠手辣,他们要面临的是和上个镇子一样的命运。刺杀皇子本就是大事,这些人为了不走漏风声,一直都是挨个儿屠村,没道理会突然手软,况且,褚庆涵还在这里呆了这么久,说不定已经有人知道了他的身份,为了安全起见,那些杀手一定不会放过他们。 而事实是,路淮川的确已经知道褚庆涵的身份。 “趁着现在他们还没有准备完全,你们先走。”奉君看向向晚知,“你跟他们一起。” 向晚知点点头,他知道奉君这是在让她保护路淮川他们,免得委托完成不了。虽然知道以奉君的本事,一定不会有事,但是向晚知还是免不了要问他,“你呢?” “我断后。”奉君笑了笑,眼中有几分浮动,他如此镇定,让身边的人安心不少。向晚知点点头,对他说道,“那你小心,我们在镇子外面等你,你把这边甩掉了,就跟上来吧。”她说完就对胡大姑和路淮川他们招了招手,路家的后门开得比较隐秘,那些刺客才到这里,不见得会发现,趁着他们现在还蛰伏着,此刻走是最好的。要不然等到他们找上门来,奉君一个人要保护这么多手无缚鸡之力的,难免会捉襟见肘。 向晚知最后一个出去,她刚刚走出去,就听见路家院子的大门被打开了,接着便是一阵刀剑相撞的声音。虽然知道已经看不见他了,但向晚知还是深深地看了院子一眼,跟上了路淮川他们。 有了奉君在前面吸引火力,他们出来得还算比较顺利,虽然路上有人想拦他们,都被胡大姑一把砍刀给杀退了。向晚知手上还有准备好的辣椒粉迷药什么的,也能让他们暂时安全一下。等到逃到镇子外面,几个人终于可以歇一歇了。胡大姑身上有伤,虽然只是皮外伤,但流了好多血,她的脸色也有些苍白。 向晚知身上有早就准备好的金疮药,她跟胡大姑一起,到树下给她简单地包扎了一下。大概是止了血,她虽然依旧脸色苍白,但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胡大姑见奉君还没有上来,就问向晚知,“把向公子一个人留在那里,真的没关系吗?” 她话音刚落,旁边的褚庆涵就一声轻笑,“放心吧,你死了他都不会死的。”向晚知抬头朝褚庆涵看去,他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容,对向晚知说道,“怎么?我说的不对吗?姑娘手上的金疮药和迷药,是早就准备好的吧?我不信一个连武功都不会的姑娘家,会随身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而且还带的不少。” “为什么会一早就准备好呢?是你们一早就知道这些人会来吗?那就奇怪了,你们一对外地兄妹,怎么会知道这些人会找来?” 向晚知点头,忽略掉胡大姑和路淮川朝她看来的目光,说道,“是,我们是一早就知道这些人会来。”她顿了顿,续道,“那天抓我们走的那些流民,分明就是前几个镇子的村民,那些要杀你的刺客,没找到你本人,就杀了他们。不知道因为什么,他们能够逃过一劫,但又害怕那群刺客斩草除根去而复返,他们有家也不敢回,只能一路逃到这边,打劫粮食。哦,我知道你又要问我是怎么看出来的,这还不简单吗?”她的目光移向褚庆涵收到腰带里的玉佩,“那枚玉佩上写得清清楚楚,三皇子殿下,你说我怎么知道呢?” 有些事情只需要前后联系起来一想,便能够清楚。“正是因为猜到了前因后果,我才提早准备好了金疮药和迷药,免得将来那些刺客找上门来,我们无力应对。”她抬起头,仿佛是在说问褚庆涵,这个解释满意与否。 褚庆涵一笑,点头道,“姑娘思维敏捷,还真是少见,我佩服。”却依然没有说要相信她。他信不信自己,向晚知根本不放在心上,关键的是路淮川和胡大姑信不信自己。 还没等向晚知反唇相讥,胡大姑就站出来维护她了,“我说你这个人真讨厌。”这是对着褚庆涵说的,“我们好心好意救你,你不感激就算了,现在还要反咬一口。向姑娘的哥哥还在那边呢,你能不能少说点儿莫名其妙的话?” 向晚知一下就笑了,因为要保护褚庆涵,一个镇子的人全都死光了,这是事实。不管他是不是皇子,他都逃脱不了干系。只要这一点在,褚庆涵永远甩不掉这个人情。 他未必是要针对向晚知,可能只是觉得他们两个形迹可疑。然而向晚知虽然能够理解他,但也不允许他在这个当口怀疑自己。只听褚庆涵说道,“那好,那我就承认向姑娘说的话是对的。但是还有一点我想不明白。既然你和你兄长早就知道那些刺客会找上门来,为什么不提前通知镇上的居民转移?而是等到今天人家来了才说?” “转移?你以为我不想,但是你要我用什么理由去说服他们转移?说你是皇子被人追杀吗?你信不信只要这样一说出口,马上就有人跑去告密。”向晚知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而且,你认为这样就能保全他们一命吗?你那个皇兄做事情那么不留情面不择手段,他会放着这么多的人留到后面戳他脊梁骨吗?” “那......难道,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吗?”胡大姑的声音难得的弱,她自幼生长在这个小镇上,这里的人一人一事,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哪怕其中有些人不那么友善,但想到他们真的可能会死会离开,胡大姑还是觉得有点儿受不了。 向晚知也是一阵沉默。她生长在和平年代,对这样皇权至上的年代根本不熟悉也不想熟悉。这地方,人命如草芥,只要皇室需要,平民的性命就可以所以践踏。她这段时间住在路淮川家中,跟附近的居民也熟悉了起来,想到他们会死,虽然知道他们在现实中已经死过一次了,向晚知依然觉得心里不好受。 她默然片刻,才低声说道,“那就......只有看奉君能救多少人了。” 希望......希望他能多救一点儿吧。 第19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八) 第十九章 他们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天快亮的时候奉君终于赶了上来。往常身上那身白衣已经看不清颜色了,稀薄的晨光中,能看见上面深深浅浅的血迹。向晚知的心一下提了上来,她迎上去问道,“你没事吧?”声音是连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紧张。 奉君摇头,“都是他们的。”向晚知这才稍微放心下来,那边胡大姑由路淮川扶着,上来问他,“镇上的那些人呢?”这其实也是向晚知想问的,虽然早就知道镇上的人已经死了,然而要她在梦中再看着他们死一遍,她也觉得难以接受。 奉君沉默了片刻,才说道,“死了几个,伤了几个,只是我不认识。”虽然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中想要一个人都没事不现实,然而真的听见那些跟自己朝夕相处的街坊死的死伤的伤,胡大姑还是觉得有些难过。路淮川安慰似地拍了拍她的手,奉君一个人要对付那么多的刺客,不可能面面俱到,能够保全下来一些,已经很不容易了。说多了难免有求全责备之嫌。 见休息得差不多了,路淮川便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一行人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连忙从镇子外面离开了。 奉君离开那个镇子之前跟镇长说过,让他组织村民暂时离开那里,就怕之后褚庆涵的皇兄派来的人再过来,他们一样逃不掉。镇长十分精明,奉君话没有说穿就已经明白,连忙点头答应。 镇上已经是回不去了,一行人一路北上,如果说之前逃离镇子是为了保护褚庆涵,现在他们已经是在逃命了。他们几人的行踪,只要特意打听,还是很好辨认的。现在只能赶在褚庆涵皇兄的杀手到达之前,将人送到安全的地方。但对向晚知和奉君两个人来讲,还有一重压力。留给他们完成委托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胡大姑身上有伤,几个人都很疲累需要休息,路淮川虽然累,但这地方只有他相对来讲熟悉一些,采买打点一应事情全都是他一手操办。想到之后还有杀手上来,向晚知又往自己的包包里装了不少的金疮药和迷药。 路淮川找到她的时候,她并不惊讶。她跟奉君两个人留下的破绽这么多,她不信路淮川会不怀疑。一路上不说,只是因为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时机。眼下奉君在屋子里睡得昏天黑地,就她一个人在外面给胡大姑熬药,加上她看上去又比奉君心思浅薄那么多,不找她找谁? 路淮川脸上带着淡淡的歉意,“大姑的伤,这些天多劳姑娘费心了。”向晚知摇摇头,路淮川等了这么多天,肯定不是来说这个的。果然,他又续道,“其实从姑娘和向公子第一天到我家里来开始,我便有疑惑。” “镇上人家那么多,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非要来我家。虽然向公子说他也是读书人,可是我看他那样子,倒不像是个单纯的读书人。”奉君那些天跟路淮川一起天天谈论国家大事,虽然是有见地,然而奉君那副气度,跟真的读书人比起来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别的不说,眼前这个就是读书人里的精怪,奉君跟他,可是大相径庭。 “而且,我看你们也不像是家贫之人,不至于住不起客栈。但如果说是嫌弃镇长客栈小不周到,那就另说了。”路淮川朝她笑了笑,“不过,虽然有各种疑惑,我觉得你们没有恶意,也就没有往深处想。” “后来遇见三皇子,我以为你们是在这里等他的,可是看上去又不像。如果是专门在这里等他,那为什么见到他受伤你们依然无动于衷?可若说是他对头派来的,你们也没有趁此机会要了他的命。况且,向公子武功还那么高,你们兄妹两个,我思来想去,都想不出您们的来历。” “想不出就不要想了。”向晚知学着路淮川之后的样子,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来。“总之我们没有恶意,路公子知道这点就行了。” 不过说起来,奉君是个什么来历,向晚知自己都不知道。 不等她想出个结果,路淮川又继续说道,“我也相信你们没有恶意。”要不然他也不会让向晚知和奉君跟着一起上来。“想来人人都有些难以言说的隐衷,我也不方便问。不过,”他看向向晚知,眼中带淡淡的笑意,“向公子,不是姑娘的亲兄长吧?” “啊?”他怎么连这个都看得出来? 路淮川笑了笑,解释道,“虽然你们看上去很平等,但是姑娘总是不由自主地征询向公子的意见。纵然他是兄长,你是妹妹,也不至于如此。” 本来就不是兄妹啊,他们两个是老板和打工妹之间的关系啊。 向晚知在内心狂喊,但脸上还是带着几分浅淡的微笑,努力不让路淮川看出破绽来。她不说,路淮川肯定不会问的,她那么心虚干什么? 不过,这是不是也说明,奉君对她的压迫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呢?要不然路淮川一个外人为什么会看得出来? 路淮川见向晚知不回答,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笑了笑,说道,“我今天来找姑娘,是有一事相求的。” 虽然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是向晚知还是说道,“公子请讲。” “当今皇子之中,三皇子文韬武略,虽然有些骄纵,但跟其他几个皇子比起来已经是最优秀的了。然而碍于‘立长立嫡’的老规矩,圣上虽然意属三皇子,却迟迟未能立他为太子。这便有了现在的事情。” “三皇子我想救,为了自保也必须要救。”倘若褚庆涵被杀,路淮川和胡大姑作为知情人,一定不会被放过,“但是姑娘也看到了,我不过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身边还有一个姑娘家,单凭我的本事,根本不足以让三皇子平安进京,所以我想请二位援手,帮我这个忙。” 请她援手是假,主要还是请奉君吧,毕竟奉君有多大杀伤力,路淮川也看见了。 他的请求正中向晚知下怀,她接到的委托是要让路淮川打开心结,如果半路撤手,胡大姑再死了,她可没有下一个四十九天来继续做这事情了。之所以不跟奉君讲,那还不是因为奉君看上去不好说话么? 向晚知答应了,路淮川倒感到有几分意外,“姑娘不用征询一下向公子的意思么?” “不用。”药已经熬好了,向晚知用抹布包住把手,将里面的药倒出来,“我哥他不会不答应的。”她转过头来,对路淮川一笑,“你放心吧。” 奉君自然不会不答应的,一行人休养了一天,又继续赶路。褚庆涵早就留下印记,没等他们到京城,就遇上了来接他的人。 那天晚上,也是向晚知委托的最后一天。 她原想跟胡大姑告个别,然而去的时候,她正跟路淮川花前月下。这些日子两人生死与共,早已经超越了一般恋人的感情,看他们这幅样子,她这个委托,应该已经办到了吧。 向晚知远远地看了他们二人一眼,便撤出来打算悄无声息地离开,谁知道刚刚走了几步,身后就有人叫住了她,“向姑娘。” 她回头,是路淮川。看到她,路淮川赶紧快走了几步,走到她面前,问她,“姑娘这是要走了吗?” 向晚知点点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们已经把三皇子送到了,也就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她远远地看了一眼院子里面,已经看不到胡大姑人了,不过同为女性,她还是想嘱咐一句,“路公子和胡姑娘这一路走来颇为不易,还请珍惜。” 路淮川笑了笑,不知道是不是向晚知看错了,居然觉得他的笑容有几分隐秘的味道。他朝向晚知抱了抱拳,说道,“这些日子,多谢姑娘和向公子了。”向晚知正想说不用,谁知到他下面一句,差点儿让向晚知魂飞天外。 “不管是这阵子你们帮我渡过难关,还是让我再次见到大姑,让我能够弥补曾经的遗憾。”路淮川将向晚知的震惊看在眼里,笑了笑,不紧不慢地续道,“都要谢谢你们。” 不等向晚知说话,他又继续甩下一个炸弹,“我是不打算出去了,天凉路滑,连个等我的人都没有。我虽然没有完全想起来我以后是什么情形,但是这些日子也多少猜到一些。”奉君见向晚知许久没有回来,便出来找她,看到她在跟路淮川说话,也就没有走近,在不远处等她。 看到奉君,路淮川笑了笑,冲向晚知挥了挥手,“快去吧,向公子在等你了。”她回头,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奉君,向晚知再次回过头去看路淮川的时候,才发现眼前的景物越来越远,越来越淡,她甚至还不及继续跟路淮川说句话,人就已经不见了。 时间到了啊。 第20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九) 第二十章 直到回到了相府的厅中,向晚知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她以前做任务,都是自己穿到人家身体里面去,好像她成了那个人一样。然而这次却是去人家梦里,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天,虽然称不上时间有多长,但向晚知早已经把他们当朋友看待了。 那里面虽然是路淮川的梦,却和外面的世界没有什么两样。里面的人一样的鲜活,就跟他们活着的时候是一样的。路淮川这么多年不说,想来宦海沉浮多年,最让他魂牵梦绕的依然是那个小镇子。不仅是因为那里有他最爱的人,还因为那里是他故乡,有他最熟悉的味道。可是当年为了救褚庆涵,小镇子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再也不复往日世外桃源般的美好。也就成了他这些年心心念念、想到却到不了的彼岸。 正是因为那里的人都如此的真实,让向晚知这个局外人身在其中却不能用局外人的眼光打量他们。时间久了,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这里面的人早已经死去多年。她在路淮川面前站了一会儿,没有看到他睁开眼睛,心中那种猜测越发确定起来。她转头看了一眼奉君,他已经坐到旁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茶是他们入梦之前沏的,奉君倒出来,里面还有微微的热气。路淮川的梦里,早已经是沧桑巨变,然而现实中却不过是一杯茶的时间。都说黄粱一梦,醒来大彻大悟,放下心结。然而有些人,心结已经在心里打了几十年,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那又会怎么样呢? 以前没人告诉大家,现在她知道了。 执着如路淮川,情愿呆在梦中也不愿意醒来,他宁愿死,都不愿意打开这个心结。别人看他一个毫无背景的寒门士子,这些年来虽然沉浮不断,但总的来说还算是平步青云,多少都觉得他有些少年意气,但是没人知道,他的少年意气,早就在那天晚上,跟着那个杀猪女一起,消失在了时光当中。 要有多深的感情?以前向晚知觉得他是执念,人对得不到的东西和人都有种执念,尤其是看上去目标明确的人。因为目标放在眼前的时间太长了,就会认准这一件东西,一旦办不到,就会寝食难安。如果不是那么目标明确的人,他们的念头来得快去得也快,早就看开了,哪里还会有什么心结? 但现在,向晚知觉得她错了。如果只是执念,路淮川不会再在很多年之后的梦中依然想念着他们。不仅是胡大姑,还有那个他成长过的小镇。向晚知甚至想,他一生的温暖,是不是都已经在那里了? 他送褚庆涵回宫,有匡扶大义的功劳,加上能力出众,本身也是新科状元,人人艳羡又眼红。他出身寒门,毫无背景,褚庆涵有意将他当做纯臣,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褚庆涵手中一把劈开旧制度的刀,这些年来跟褚庆涵一唱一和,推行改革,不知道得罪了多少旧党派。但文人清流那边,也没见他占到多少好处,路淮川孤臣一个,不喜欢跟人结交,褚庆涵也不会允许他跟人结交。这些年在官场行走,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盼着他早点儿去死,。就算有人接近他,想要对他好,路淮川心里也不会相信吧?所以,少年时代在那个镇子上得到的东西,才显得如此弥足珍贵。 那毕竟是他这一生仅存的温暖啊。 向晚知站在那儿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到路淮川睁开眼睛。这次奉君难得的没有对她冷嘲热讽,而是在她朝自己看过来的时候,好像还若有若无地叹了一口气。“他不会再醒过来了。”路淮川在梦中跟她告别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宁愿留在梦里,也不愿意出去再面对炎凉孤独的世间。 向晚知听得很清楚,她是不死心,她私心觉得,路淮川不应该无声无息地死在梦中,而应该做出一番大事业。她来这里的时间虽然短,但外面的那些言论她可都听说了。路淮川推行的改革才进行到一半,他难道就不想看看结果吗?就这样撒手,怎么看怎么不像他能够做出的事情。 “那......有没有办法,把他给弄醒......”向晚知不想让他就这样离开,暂时不想去管会不会违背路淮川本人的意愿。她努力给自己刚才那句话找理由,“我是觉得,他就这样在梦中死去,不太符合胡大姑的委托,她不一定会认为我们已经完成了......” 按照向晚知之前的打算,她去梦中,让路淮川重新回到当年,解开心结,然后等他醒来,想办法给他安排一个姑娘。他现在位高权重,长得又好看,有的是小姑娘想跟他在一起。到时候老夫少妻,不知道羡煞多少人。但......自从进了他梦中,向晚知就发现好多事情根本不是她可以预料的。 “胡大姑说要让路淮川幸福,你认为是要让他解开心结,但你看他,就算没有解开,他在梦中不一样快乐高兴吗?”在梦中,路淮川已经打算和胡大姑成亲了,在那里她既没有喜欢上别人,也没有早早死亡,虽然两人中间有些波折,但跟路淮川曾经经历的比起来,已经好太多了。 如果照这样算起来,那路淮川也算是幸福安康了吧? 但她总是说服不了自己,她觉得,路淮川这个人,一生太过清苦,过得十分不容易。一身血肉都给了这个国家,他不应该在他这间比茅草房好不了多少的相府里,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 奉君像是看穿了她在想什么一样,说道,“你知道如果我们没来,路淮川会怎么死吗?”向晚知抬头看他,“两个月之后,他南下惩贪,被人在半路截杀。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身边也没什么高手,只能受制于人。” 向晚知突然就沉默了。是啊,如果他醒来之后的结局,是两个月后客死异乡,那还不如就让他沉湎于梦中,那里起码有他一直心向往之的桃源,和他最爱的人。 而且,不管是现在死,还是两个月之后死,路淮川一样,看不到由他一手整饬的山河重新焕发新光彩的那一天。 不知道为什么,向晚知觉得胸口突然有点儿堵。大概是同情心作祟,她总觉得路淮川不应该这样,这样......感觉总是辜负了他这一生。 “好了。‘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奉君声音中居然有着淡淡的温情,“现在的结果,正是路淮川想要的。” 向晚知只能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那既然是路淮川想要的,将来胡大姑问起,也不算是她没办到吧?不过就算是这样,她心里还是不怎么好受。 奉君那杯茶终于喝完了,他站起身来,对向晚知说道,“我们得赶紧离开。”路淮川新任宰相,莫名其妙就死在了自己家中,尤其是死之前还跟两个陌生人在一起,这样简直是把嫌疑往自己身上引。再不走,等到其他人发现了路淮川已死的事情,他们想走,就很麻烦了。 向晚知点点头,她原本还说能不能逛下街的,她不是每次都能来这些地方,难得来一次,当然要珍惜了,但现在看来,好像是不太可以了。 虽然是有点儿遗憾,但是向晚知也知道孰轻孰重,正要点头,外面突然传来相府那个小厮的声音,“大人,陛下来了。”话音刚落,褚庆涵的声音就在外面响了起来,“淮川,正好今日有空,我来找你手谈一局。” 向晚知看了奉君一眼,只能认命地去打开了门。 乍然间见到一个陌生女子,褚庆涵还愣了一下,随即看到路淮川坐在椅子上,整个人都好像失去了骨头一样,他心里立刻跳了一下。路淮川这人极有风骨,从来都是一身文人傲气,走到哪儿背都挺得笔直,两人相识这么多年,他还从来没有看到路淮川坐成这副模样呢。 褚庆涵连忙进去,急急忙忙地叫了路淮川两声,当然是得不到他的回应的,褚庆涵当惯了皇帝,积威甚重,一个眼风下来,就有人涌上来,将奉君和向晚知团团围住。他上去轻轻拍了拍路淮川的肩膀,然而一动,整个人就倒了下来。路淮川已经没有了呼吸。 自己的宰相,死在了府中,旁边还有两个陌生人,这任谁都会往奉君和向晚知身上想。褚庆涵并不认为他们两个会无缘无故地杀人,将路淮川的尸体放好,两步走下去,居高临下地冲着向晚知喝道,“说,谁派你们来的?” 没人派他们来。但是这话说出来褚庆涵估计也不会相信。此刻正是改革的关键时间,说路淮川死纯粹是他自己想死,谁都不会相信的。 然而即使不相信,向晚知还是要说,“没人派我们来,是相爷请我们来的。陛下若是不肯相信,可以问他的随从。” 褚庆涵冷笑了一声,明显是觉得向晚知这句话是在逗他玩儿。他眉间有着浓浓的阴郁,比在梦中看到的时候还要让人胆寒。然而向晚知却不怕他,“真的没人。路大人多年来有个心结未解,请我们来帮忙的。” 提到路淮川的心结,褚庆涵也明白几分,他看了一眼向晚知,说道,“那你的意思就是,路大人心结解开,也不想活着了,干脆就自己死了对吧?” 向晚知很想说“是”,然而她知道褚庆涵不会相信的。 尸体上面并无伤痕,告诉他路淮川是在梦里死的,谁都不会相信。 褚庆涵不想再跟他们废话,伸手一招,就要把向晚知和奉君两人下狱。他话还没有说出口,路淮川的老管家就过来了,他手上拿着一封信,跪下来交给褚庆涵,“陛下,这是我家大人刚才才写下的,让老奴在你来了之后交给你。” 第21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十)(文收两百的加更) 第二十一章 褚庆涵将老管家手上的那封信接过来,打开匆匆地扫了一眼,接着冷哼了一声,看着向晚知和奉君,吩咐的却是那些士兵,“把他们放开吧。”他将那封信拿到面前,问老管家,“这是你们大人亲笔所书?” 老管家伏低身子,答道,“是。老奴亲眼所见。” 褚庆涵朝他做了一个“免礼”的动作,示意他起来。转过身来对奉君和向晚知说道,“既然路大人说你们是他请来的客人,让朕不要为难你们,那朕就听他的。”他朝奉君和向晚知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皇帝自己亲口这么说了,再不跑等到他改了主意,怕又是跑不掉了。向晚知想努力做出一副淡定的模样,然而转身那一刻的匆忙还是出卖了她。 奉君和向晚知出了城,走过一条小路,明明进竹林之前还能看见人影的,然而等到转过去一看,那里早已经空无一人了。褚庆涵派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杀手愣了一下,在附近找了一圈儿,依然没有看到人,只能空手而回。 ************************我是他们终于回去的分割线**************************** 还是春天,但夕阳照进来,金橘色的光芒让人有种快入夏的感觉。“起床了。”属于男性淡漠而又低沉的声音在向晚知耳畔响了起来,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正好看见窗外那轮西沉的太阳,头顶上还有一只大手,正抵着她的脑袋。 向晚知不知道这大爷又发什么疯,现在还这么早,根本不是鬼魂出来活动的时候,不耐烦地将头顶上的手打掉,“还早着呢,叫我做什么。”说完又要趴下去继续睡觉。 奉君眯着一双琥珀般的眼睛,眼前这个人好像是有些时候没有收拾了,再不敲打一下,过几天不就要上房揭瓦?他顺手拿起旁边的一个铜制的勺子,面无表情地在旁边不远处的铜灯上面不紧不慢地划下来。 尖利的勺子摩擦在铜器上面的声音,比粉笔在黑板上写破音的声音更让人难以忍受,向晚知瞬间就清醒了,猛地抬起头来看向他,奉君见她瞌睡醒了,看了她一眼,转过身去抱着平板电脑看电影去了。 好么,老板把小工叫起来,自己倒去玩儿了。 向晚知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知不知道她这次任务坐下来,身心俱疲啊?能不能给她放个假让她休息一下啊?外面站超市人家还是两班倒呢,到了奉君这里,天晴下雨就是她一个人,还没有保险,还是这种见不得人的工作,就算是工伤,也兑现不了嘛。 “你找我起来干什么啊?”反正睡不着了,向晚知干脆坐在凳子上,靠着柜台。奉君盯着电脑屏幕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你帮胡大姑完成了委托,你不找她确认一下?” 哦,向晚知这才想起来,自己之前回来太累,直接就休息了,还忘了给胡大姑一个反馈。她转过身,从背后的抽屉里拿出一根灯芯,白嫩的脸上还带着刚才睡觉留下的红印子,虽然面无表情,但眉眼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娇憨。她将灯芯浸泡在旁边一个装满碧绿色的油的白瓷小盘子里,然后放进旁边的琉璃灯里,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盒火柴,将灯芯点燃了。 那根灯芯被点燃,原本金黄色的灯光慢慢变成一片碧绿,在阴暗的室内,看上去好像鬼火一般。灯光有些阴冷也有些温暖。这两种奇异的感觉神奇地纠缠在一起,仿佛可以衍生出无数故事。 这是一家再普通不过的古董店里,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光中,无论哪个年代的东西,都能在这里面找到影子。是的,一般古董店都是这么吹嘘的。如果硬要说奇怪,这家店奇怪的地方也多。比如,很少能够在白天看到有人上门,比如,开了这么久还没垮,比如,这里的老板从来不现身,只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守着店,外带一只叫做奉君的仿佛很有灵性的白猫。 最近那只白猫不知道到哪儿去了,店里新来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听那个姑娘叫他“奉君”,跟那只猫一样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报复这个年轻人,才故意给猫取一样的名字。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这里少有人来,也没人会注意那么多。 这家叫“古玩”的古玩店,开在这条街上已经有几年了,它的布置跟一般的古董店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又因为在街尾巴上,旁边就是一片废弃的公园,它的生意并不怎么好。的确,是没有太多人有那个耐心从街头走到街尾。然而开了这么久还没有垮掉,也算是个谜了。 向晚知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抬眼问坐在那边的人,“你以前不都是猫吗?怎么这段时间突然想做人了呢?” 奉君抬起头,在阴暗中朝她露出一口森白的牙,好像野兽一样,仿佛下一刻就要冲上来咬住向晚知的脖子,“我无所谓,反正我可以换来换去。”潜台词是,你不可以。 向晚知完全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优越的,她要是个来历不明的妖精鬼怪,她也能变来变去,然而不行。天生种族决定,没办法的事情。 刚才还一片昏黄的大厅,此刻已经全部暗下来了,只剩下天边一层薄薄的亮光,太阳走的太快,仿佛是觉得已经不该再停留下去。 碧色的幽光后面,年轻女孩子那张若隐若现的苍白的脸和乌黑的瞳仁,连着披头散发的模样,不光人猛然见到会吓一跳,就是鬼也不例外。 “喂!我说你好歹是个鬼,你不至于这么拍我吧?”向晚知双手抱胸,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年轻女鬼。 那个女鬼被她这样一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真是抱歉,我......我乍然间见到......”旁边的奉君像是忍不住了一样,发出一声低低的轻笑声,尽管很快很轻,但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听上去还是很明显,于是,连带着他笑声中的讽刺,也格外明显。 向晚知朝天翻了个白眼儿,她知道这人阴损,这声笑无非就是在说她丑得连鬼都怕呗。嗯,向晚知不想反驳,反正她有实力,怕什么? 那女鬼正是胡大姑,她身上有着新鲜的阳光气息,跟往常向晚知见过的怨鬼,不一样。“事情我已经办完了,不知道你对这个结果满意不?”这说的是废话,就是不满意,也没有改的机会了。 胡大姑点点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居然出现了一分娇羞。鬼怪不是实体,但其他跟常人无异,她脸红向晚知也看得见,她看了一眼向晚知,说道,“他也正想上来跟你们道声谢呢。”话音刚落,一个影子慢慢出现在了大厅中,路淮川还是穿着当初在梦中那身半旧不新的长袍,整个人看上去如青松般挺立。向晚知看到他,又见他如今站在胡大姑身边,立刻明白过来,忍不住欣喜道,“原来你下去找她了啊。” “是。”路淮川的声音听上去依然沉稳,他转头看了一眼胡大姑,“早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上穷碧落下黄泉,都要找到她。虽然我也知道希望渺茫,但在渺茫也总要去做。”他眼中浮现出几分笑意,对向晚知说道,“说起来,还要多谢姑娘你那天给我的那一角犀角香。” 犀角不能烧,燃之有异香,沾衣带,人能与鬼通。 “犀角香沾在我身上,我前一天又见过她的魂魄,到了下面一找就找到了。”路淮川同意向晚知帮他完成心愿的前一天,用犀角香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胡大姑,正是看到了她的魂魄,他才同意向晚知进府来的。 向晚知问他们两个,“那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这么一直游荡着吧?但若是投胎,喝了孟婆汤,忘却前尘,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 胡大姑那张平凡的脸上出现了几分羞赧,低下头说道,“路大哥刚刚考过了地府的考试,以后要去地府当差了。我跟他一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不会去投胎了。” 路淮川接口道,“再活一世,未必能够在一起,况且也终究是要回到地府的,况且我们两个现在这样子,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他们两个,除了没影子,没身体,跟常人没什么两样。如路淮川所言,就算各自投胎了,也未必能够再在一起,始终都是要回到地府的,还不如两个人一起长长久久。 但是......向晚知抬头看他们,“地府的公务员......哦,地府的官员虽然可以暂时不用去投胎,但是并非神职。”他们一样还是鬼魂,“时间长了,你们不就魂飞魄散了吗?” “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路淮川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是先过好当下再说。” 他伸出手来,拉住胡大姑的手,对向晚知和奉君行了一个礼,“多谢二位,以后或许我们还能见面。”他能有这样的结局,已经算是很好了。向晚知打从心眼儿里替他们俩高兴。她朝路淮川和胡大姑挥了挥手,一阵光芒下去,原本站在大厅中的那两个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桌上的碧波琉璃灯几番明灭,终于熄灭,里面的灯芯烧得一干二净。向晚知知道,这是说她这次任务完成得很好。 ******************我是过渡的分界线******************************************** 大概每个女人一到第二年,就觉得自己衣柜里没有能穿得出来的衣服,向晚知将衣柜里面的衣服翻来覆去看了几遍,都没有发现能够穿的。她懊丧地坐在床上,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正好今天没事情,她要跟奉君说,出去买!衣!服! 奉君大爷懒懒地答应了,居然没有为难她,向晚知小小地惊讶了一下,但马上,在她看到奉君从沙发上站起来了,她就明白为什么这位抠门儿的老板会答应她的请求。 “看什么看?我也要出去买衣服。”当猫裸奔太久,成了人,他也没什么衣服穿了。不过,奉君想到向晚知卧室里那挤挤挨挨的一大柜子,“你怎么又没衣服了?” “对啊。”向晚知自暴自弃地说道,“去年我是裸奔过来的,你不知道吗?” 他还真不知道,那么多衣服,怎么裸奔。 奉君带着“去年裸奔”的向晚知到了市中心,向晚知一进那里,好像鱼儿入了水一样,开心得快要飞起来了。然而,在她连选四件衣服都遭到了奉君的无情讽刺之后,向晚知终于觉悟,少女跟直男的审美,就是两条永远都不能相交的平行线!她不知道在奉君那里得到肯定了,干脆把他一推,把人赶到男装区去了,她要在这里买个痛快!直男什么的,就不要来烦她了。 最后,向晚知提着七八个包装袋,在顶楼的茶餐厅找到了早已经坐在那里的奉君。奉君一看到她买了那么多东西,眉毛就皱了起来。他像是拎一个尿片一样,将其中一条裙子从袋子里面拿出来,那副嫌弃的样子,就差捂鼻子了,“这就是你买的?”他冷笑了一声,“你的审美也就只有这样了。” 向晚知一把将衣服从他手里抢过来,“怎么不好看了?你说它怎么不好看了?”她将那件衣服在自己身上比了一下,“最新款,花掉了一千多大洋呢,还打了九折。” 奉君从鼻子里轻哧了一声,表达了他对这件衣服的看法。 向晚知真想操起旁边的咖啡往他脸上淋去,教教他怎么做人。 向晚知把衣服包进去,提着口袋坐到奉君对面,他的脚下也放着两个衣服袋子,向晚知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的牌子,好吧,她知道为什么奉君会这么鄙视她了。就从衣服的价格上面来看,奉君的确有鄙视她的资格。 哎,谁叫她不是大老板呢?就算不是大老板,当个富二代也不错啊,她要是富二代,她也像奉君一样。 向晚知心中升起一阵少有的仇富情结来。为了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也为了让奉君知道他平常对员工有多苛刻,向晚知在吃饭的时候特意挑选了一个看上去顶贵顶贵的餐厅,一口气叫了好几个菜,全是她自己爱吃的,奉君,一、个、都、没、有! 奉君看着向晚知脸上写着的那几个“把你吃穷”的大字,忍不住有些想笑。向晚知完全没有发现此刻奉君眼中的笑意,她满心满意都在食物上面,不得不说,这地方贵有贵的价值,东西好吃极了。 她正在跟一块藕酥作战,头顶上却不其然地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像是试探一样,又像是不肯定,“晚晚?”声音低沉好听,又带着几分江南地带的吴侬软语,被他低沉的男声一中和,有种异样的性感。 向晚知叼着藕酥朝天翻眼睛,就看到一个男子的脸,印入了她的眼中。 好看,清瘦,带着几分忧郁,这是向晚知看到他的第一个印象。然而那个男子看到她之后,整个人好像是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浑身上下都开始小幅度地颤抖起来。他颤巍巍地伸出手,像是要轻抚向晚知,却不知道为何,手伸在半空中,却又突然停住了。 向晚知下意识地朝里面挪了一下,她侧头看了一眼奉君,这个男人她并不认识,也不记得以前见过,这里就他们两个人,她不认识,不知道奉君认不认识...... 奉君朝她摇了摇头,眼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脸色越来越差,眼中像是有泪意一般。向晚知没有想到他一个男人居然说哭就哭,还有看他刚才的反应,像是有羊癫疯一样,她顾不上跟那块藕酥作斗争,将到了嘴的东西拿来来,对那人说到,“先生......我不认识你......” 那人听见向晚知这样说,脸色先是变得更难看,却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稍微好了那么一点儿,脸上挤出来一个浅浅的笑意,几种情绪的角力在他脸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他停了好久,像是在努力把眼角的泪水咽下去,最后才哑着嗓子对向晚知说道,“我们......大学同学啊,这么多年不见了,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 啥?大学?向晚知又下意识地看了奉君一眼,发现他正一脸淡定地看着这边,眼中好像有些深,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奉君依然板着他那张脸,但向晚知就是从他和这个男人的态度中,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她是奉君捡回来的,奉君说捡到她的时候她在郊外,浑身上下没有伤口,整个人都好像是晕过去了一样。身上也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物件,原本是想让她醒来过后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的,谁知道她醒来之后把以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根本想不起来自己从哪儿来的,这样也就自然不能回哪儿去了。 向晚知不是没有想过她的来历,但是她在自己身上根本找不到任何标志性的东西,奉君才把她捡来的时候也没有想到她会把以前忘得干干净净,身上的衣服也被这个万年老洁癖拿去扔了,原本线索就少,现在也就更难找到了。 她这个人,天性一向乐观,最擅长的便是随遇而安,既然找不到,那就不去找了。她在奉君的店里等着人家上门来找她,如果一直没人来找到她,也就等她把事情想起来了再说。甚至有些时候她都还在想,也许她根本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人,奉君带着她帮鬼完成心愿,穿梭于各个地方,没准儿她就是从哪个时空缝隙当中掉下来的。奉君心里也有这样的猜想,所以他们两个才都不忙着去找。 如果是现在他们呆的这个时空,她不见了她的父母肯定回来找她的,但如果她的父母不来找,那她也没有必要找回去。但如果不是现在这个时空,他们就是再找,也没有什么作用。 虽然这样听上去是比较自私,然而那是目前向晚知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然而,现在有个人,突然告诉她,他们两个以前是大学同学,虽然这个人看上去有点儿不正常,像是有病一样,但是作为人的那种想要找个究竟的好奇心,还是让向晚知忍不住他生出几分亲近来。 况且,这人眼睛纯净,一片良善,看上去也不像是什么坏人。 嗯,她是从脸得出来的结论。 向晚知脸上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拉了拉旁边的椅子,对那人说道,“既然是同学,那就坐下来一起吃个饭吧。” “不用了。”他摆了摆手,脸色虽然依然苍白,但比之前已经好了太多。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奉君,“不打扰你跟你男朋友了。我这边还有事情,回头再说。” 奉君被认作是向晚知的男朋友,还是第一次,奇怪的是他们两个都没有想着要反驳。那人脸上又是一白,拿出电话来,对向晚知说道,“好久没见过你了,留个电话我们下次联系吧。” 向晚知不疑有他,跟他互换了电话号码,她这才知道那人的名字,叫做盛嘉彦。 这人长得挺好看的,穿着打扮精神气质,看上去也像是经济条件不错的,但是却是个羊癫疯。果然啊,上帝对人都是公平的,给了他脸和钱,就要夺去他的健康。她目光移向面前的奉君,对自己刚才那个结论深以为然。 奉君见她跟盛嘉彦交换完电话,转过头来看他就是一脸明了,他自觉跟刚才那个男人没什么关系,看到向晚知这副模样就知道她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板着一张脸问她,“你在想什么?”他知道不是好话,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在想,上帝果然是公平的。”向晚知把那个藕酥夹起来,正要说像奉君这样的,有一副好皮囊,上帝就要拿去他的心肝,对面的奉君已经漠然说道,“不啊,上帝对你就格外苛刻。” 向晚知操起身后的枕头就朝他脸上砸了过去。 第22章 同妻的反扑(一) 第二十二章 睁开眼睛,入眼的就是一片狼藉,向晚知躺在地板上,原本是想起来,然而刚刚一动,就发现整个身体都好像是被大货车碾过了一样,痛得人几乎要立刻叫出来。 她觉得,应该向老板反映一下,这样明明每次睡觉前都是在自己床上,睁开眼睛就不知道在哪里的情况,真的是很考验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啊。那个抠门儿老板如果不想她太早死,还是应该提前跟她说一声。 向晚知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她腰痛得厉害,后脑勺也痛,隐隐还感觉凉悠悠的,应该是血留下来了,不用看就知道,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是死于脑后遭到重击。 也是,这地方到处都是东西,人倒下去,很难不出意外。 这次的委托人,叫夏琳。 向晚知虽然不像奉君那样是个处女座洁癖,然而这家里乱成好像被洗劫过的一样,还是让她有点儿接受不了。不过她没有去收拾,因为这一切都是夏琳故意的。 夏琳是个同妻,还是个相当传统的同妻。 夏琳是家中独女,虽然家庭条件只能算是个小康,但是父母宠爱,从小到大也衣食无忧。父母关系和谐,她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成长起来,养成了善良单纯的性格。虽然有点儿小作,但通情达理,并不影响大情节。她长得不错,又是有编制的幼儿教师,在公立幼儿园上班,这样的条件,不能说是“一家女百家求”,但婚前也有不少人追求她。 在这些人当中,她选中了孙志和。孙志和在市重点中学当老师,父母都有退休金,家庭条件和家庭环境跟夏琳也差不多。虽然没有日进斗金,但比起那些成天在外面跑的男人多了几分安宁和稳定,对于夏琳这样一心想要过安稳日子的女人来讲,孙志和这样的条件算是比较合适的了。更不用说孙志和长得文质彬彬、温文尔雅,谈吐也比其他男性高雅一下,对她也相当体贴,还会时不时地制造浪漫,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满足了夏琳对伴侣的所有幻想。 这样一个人,虽然注定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但过日子,尤其是希望过安稳日子,这样的人是最好的托付对象。 不仅是夏琳满意他,夏琳的父母也满意他,夏琳的朋友对他也相当满意。就这样,三年前夏琳在一片祝福声中嫁给了孙志和。 开始的时候两人还算和谐,夏琳年轻,婚前孙志和没有对她有过更亲密的举动,她虽然有疑惑,却因为害怕孙志和以为她是一个浪荡的女孩儿,没有说出来。后来有一次终于忍不住问了,孙志和告诉她,是因为自己珍惜她,不想在婚前拿走她的贞洁。夏琳听到了自然好一阵感动。现在这个社会,能够这么看重女朋友,在两人已经确立关系的情况,还能这么委屈自己的男性已经不多了。夏琳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之前也听朋友们说过,知道男性不是这样的。 有些男人不管喜不喜欢一个人,好像都挺乐意带姑娘上床的。孙志和在他们两个已经确立关系、夏琳还有意无意地暗示过他的情况下还能这么管得住自己,这行为就跟言情小说里面的那些情节一样,让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珍视着。 那段时间,夏琳甚至还经常在社交软件上面写一些什么“难得宠爱”之类的鸡汤。 到了婚后,夏琳却渐渐发现不对了。两人同房的次数并不多,最多一个月能有一次,而且每次都很潦草。她初尝情爱,丝毫快乐没有体会到,而且每次孙志和都好像不太愿意顾忌她的感受,都是草草了事。 她原来以为是孙志和出了问题,然而查了之后才知道孙志和各方面都很正常,又以为他是在外面有人了,但是孙志和身边都是一群男人,连女人的影子都没有,夏琳也就打消了自己心中的疑虑。她是比较传统的女性,尤其是在x关系上面,就算是夫妻两人之间,也害怕说出什么太直白太露骨的话,让孙志和看不起她。所以就算她在这段婚姻当中得不到routi上的欢愉,也没有跟人透露。 还好,虽然孙志和沉迷于电脑和手机,但总体上对她来讲还算体贴。只是没有婚前对她那样有耐心了。夏琳也看到了其他夫妻之间相处的方式,虽然心理有落差,但也还是能够说服自己:婚姻嘛,不是都叫爱情的坟墓么?他们这样,好歹还离坟墓远着呢。 两人在结婚快一年之后,迎来了孩子。原本夏琳怀过一个孩子,只不过当时孙志和的妈妈让她去提前看了一下,是个女孩儿。孙志和的父母就想让她把孩子打掉,孙志和在旁边一直没有出过声。夏琳一向温顺,但看到丈夫这样软弱,那一刻还是失望的。对丈夫的失望,对公公婆婆这种重男轻女、不把她的身体健康放在心上的做法,集合在了一起,让夏琳更孙志和爆发了一次争吵。 说是争吵,不如说是夏琳一个人在旁边说,等到最后孙志和才来了一句,“你说够了没有?”声音冷,情绪更冷。他说完便“啪”地一声关上门,直接搬回了他父母家住,再也不理夏琳了。 夏琳原本一腔委屈,被孙志和这种反应弄的甚至要怀疑是自己在无理取闹了。她原本是想着孙志和气消了自己回来,两个人像之前那样就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然而等了快一周了,孙志和都没有往他们小家走过一步。夏琳实在等不下去了,孙志和记恨她,她不能记恨孙志和。她怀了孩子,妊娠反应非常严重,这个时候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需要有人在她身边。 她一向懂事,知道结了婚了就算是彻底独立出来了,自己家的事情不好回家跟父母说,加上孙志和父母原本就比较传统,她要是动不动就回娘家哭诉,恐怕更不利于他们夫妻关系。就为了这种种原因,夏琳一直没有回家说过,甚至因为那个时候她跟孙家关系不太好,连她怀孕的事情,都没有跟家里提过。 这种情况下面,夏琳只能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孙志和身上。她趁着周末,亲自去孙家找孙志和,希望他能跟自己回去,因为她身边确实需要一个人来照顾她。还好,孙家二老虽然重男轻女,但并不希望孙志和的婚姻出现了什么问题,让孙志和跟着她一起回来了。 到了他们的小家之后,夏琳哀求了孙志和一通,才让他心有不甘地放下,算是把这件事情揭过了。孙志和好像也慢慢接受了她怀的是女儿的事实,开始承包家务,尽量让夏琳轻松。然而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是没能生下来。 她那天喝了孙志和给她熬的鸡汤,就去幼儿园了。她怀了孩子,考虑到幼儿园里的小孩儿经常没轻没重的,院长就让她尽量少活动,那天她正在跟一个小朋友穿衣服,突然就感到下身一片温热,身旁的小朋友已经尖叫起来了,“老师,老师,你的腿上......”夏琳低头一看,才发现下身早已经一片血迹...... 第一个女儿就这么掉了,医生说是她人年轻,前段时间心情不好,心理压力太大,加上原本她就很瘦,身体不太好,所以孩子才会保不住,甚至还跟她说了,那个孩子现在掉了还算是比较好的情况了,要是等月份大了,孩子生下来多半也有问题。因为医生后面这句话,夏琳虽然伤心,但还是心存了几分侥幸,孩子没了固然让当母亲的心痛,但比起生下一个有残缺的孩子,还是在他们这样重男轻女的家庭,还不如她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上。 因为她流产的事情,之前跟她闹得不太愉快的孙志和和孙家二老,好像把之前的不愉快完全忘记了一样,又开始对她体贴入微起来。夏琳丢了孩子的痛苦,在丈夫的关切当中慢慢恢复起来。她人年轻,恢复能力强,很快就跟孙志和有了第二个孩子。这一次,那个孩子是个男孩儿。 有了男孩儿,孙家上下都很高兴,连带着夏琳父母也觉得很开心。孙家二老几乎要把她当成太后来供着了,就算孙志和,好像整个人也比之前放松了不少。虽然重男轻女让夏琳不舒服,但看到他们对自己这么关切的份上,夏琳心中最后的那一丝不舒服,也消失不见了。 老年人思想落后,不是真的对她不好,况且她原本就不是人家的亲生女儿,对她会有要求也正常。孙志和受他父母影响,也重男轻女,并不是真的不爱她,不应该怪他。夏琳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她浑然不知道,她眼中看到的夫妻情深、婆媳和睦根本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假象,所有的温情,在她生完孩子之后,被孙志和和孙家二老彻底撕破。 生完孩子,孙志和就不怎么往她身边凑了。夏琳以为他是嫌弃自己生完孩子身材不好,虽然心中有些怨言,但谁让自己是真的身材不好呢?这个社会总是对女性很苛刻,女性生产完毕身材不好,丈夫不愿亲近,也要推到女性自己身上,却从来不会想一下,其实很多男性的身材也是不达标的。但他们从来不反思,也更加不会想到要为了另一半好好锻炼维护自己的身材。 更可悲的是,很多女人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这后面的不平等。她们享受着这种不平等,并且为自己重新吸引到丈夫的目光而沾沾自喜。 夏琳开始积极地进产后塑身班,她一边要母乳喂养,一边要节食塑身,过得很是辛苦。还好,孙志和的父母很帮忙,孙志和虽然不常亲近她,但对孩子还是没话说的,孩子基本上都是他们在带,她这个母亲,在无形当中,反而成了离孩子最远的那个。 等到她健身初具成效的时候,她跟孙志和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同过房了。夏琳经过锻炼,虽然不至于让她整个人脱胎换骨,但精气神确实要比以前好许多。她的观念也有了一些改变,虽然夫妻x事是难以启齿,但是那是对外人,对自己丈夫,总没那么多顾忌了。 她做了好多准备,买了几套性感内衣,打算跟孙志和重燃战火。然而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每次孙志和都把她无视了。夏琳再迟钝也能发现不劲儿了。自从生了孩子之后,孙志和的态度好像越来越敷衍,这段时间更是打着照顾孩子的旗号,能够不回他们这个家就不回来。夏琳一去问,孙志和的妈妈就劝她,说是孙志和工作忙,孩子也有了压力大,让夏琳多体谅他。夏琳要是再问,孙志和的妈妈就把责任推到她身上,说她成天泡在健身房,忽略了孩子和丈夫,怪不得丈夫不愿意跟她亲近了。还说她自己拉不住丈夫的心,还好意思跑到婆婆面前来说,还把夫妻之间这些私密的事情拿出来讲,太不要脸了。 经过上次女儿的事情,夏琳就看出来她婆婆公公靠不住,想要把丈夫的心拉回来只能靠自己。她虽然不怎么相信丈夫出轨了,但除了这个可能她也想不到还有其他什么。孙志和一直把夏琳当成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也不怎么防备她,夏琳只要足够小心就会露出太大破绽,就这样,让她发现了自己丈夫身上,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秘密。 孙志和,是个同性恋。 他不是没出轨,而是出轨的对象不是女人罢了。不,不对,应该来讲,那不叫出轨,而是从一开始,他就没有跟他那个“男朋友”断掉。 他不是不喜欢人亲近,也不是不喜欢亲近夏琳,而是所有女人,他都不喜欢亲近。 ...... 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将向晚知的思绪打断了。她还没有来得及把夏琳的过去捋清楚,孙志和就来了。他看到“夏琳”还活着,甚至看上去还好好的,当即愣了一下,随后关上门,走了进来。 夏琳死,是因为跟孙志和吵架,两人争执之下,孙志和推了她,她没站稳,倒下去正好倒在放在那里的板凳脚上,后脑遭到重击,当场死亡。 孙志和非但没有救她,还像是怕她不死一样,慌里慌张地离开了。 这会儿他又回来,向晚知看到他,浑身的汗毛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竖了起来。 第23章 同妻的反扑(二) 第二十三章 两人很诡异地都沉默了,过了好半晌,孙志和才换了鞋子,走进来。看也不看向晚知一眼,径自走到衣柜前面来收东西。 自从发现他是个同性恋之后,孙志和就把他在这个家里的东西搬得差不多了。他回来,原本是想看看夏琳是不是真的死了,要是真的死了,他就可以报个警什么的,装作不是他杀的,而是夏琳自己不小心绊倒,摔倒在凳子上死掉的。反正这家里这么乱,那天他也没动手,两人就是推搡了几下,她爹妈不接受,要验尸也验不出个什么东西来。孙志和离开这里的时候还在后怕,幸好他那天没打夏琳,要是像以前打了她,还真的洗不掉嫌疑了。 他都做好了夏琳已经死了的准备,谁知道今天开门一看,发现她居然又站起来了。看她身上穿的衣服,还是那天的,这么多天不换,一个女人邋遢成了这幅德行,怪不得没人喜欢呢。 他浑然忘记了当初是谁苦心经营掩藏自己的本性把夏琳骗过来的,好像造成现在这样的情况,都是夏琳一个人的错一样。原本孙志和还为失手杀了夏琳而内疚——他未必是真的觉得对不起夏琳,更多的是害怕将来警察找到他,毁了他的一生——但是这么快,就已经开始埋怨夏琳为什么还没死了。他的愧疚也只是才开始的那一瞬间,很快就被惶恐替代了,还怨恨夏琳,为什么要倒得那么巧,为什么要把家里弄得那么乱,为什么不肯心甘情愿地当个同妻? 同妻有那么委屈她吗?同性恋有那么招人恨吗?同性恋惹着谁了,他们都快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这些人还不肯放过他们。男人相爱已经不容易了,他们要面对的不仅是社会还有家庭,夏琳看上去温温柔柔,怎么就那么死板呢?孙志和自觉自己做得已经够好了,当初追求夏琳的那几个直男,有哪个能像他那样,对夏琳无微不至?说到底,还是夏琳这个女人不满足,想要更多。他的感情已经给了另外一个人,没有更多地给她了,只能从其他方面对她好。偏偏她还要动不动叫自己的爱人“不要脸”,“小三”,她也不想想,真要算先来后到,谁才是真的“小三”? 向晚知看到孙志和朝自己走近,整个人下意识地紧张起来,她虽然很想做出一副淡定的样子,但是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如果孙志和见一次杀不死她,想再杀一次,她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夏琳原本身材就比较娇小,这段时间因为孙志和的事情,闹得她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比之前更瘦了。孙志和倒是因为要摆脱一个大麻烦,整个人看上去比之前好了许多。原本就打不过,这下两人之间差距更大了,以现在夏琳这个身体状况,向晚知觉得,孙志和一个手肘过来就能把自己打一个趔趄。 孙志和没有说话,向晚知也不说话。她虽然心里害怕,但是为了不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向晚知还是强撑着没有动。 孙志和看见她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也有点儿怵,他在这里原本就不剩下什么东西了,过来找衣服只是他过来看夏琳死没死透的一个幌子,见她什么事情都没有,还比之前更淡定了些,孙志和当下也有点儿怕她。 他原本就不是什么有担当的男人,如果真的有担当,当初就不应该隐瞒自己的性取向,用鲜花和甜言蜜语骗夏琳走进婚姻,成为他传宗接代的工具。都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夏琳平常看起来温温柔柔的,但这段时间为了跟他闹,什么都豁出去了。她要是再疯起来,孙志和还真有点儿头疼。 自从夏琳知道了他真实的性取向之后,总是有事没事地就找他闹,往常孙志和骂她一句,夏琳就要还回来,这次他弄伤了她,还差点儿让她死了,她这么安静,真不像她平常的作风。 孙志和在衣柜面前站了一会儿,装成自己在拿衣服。就是再多的东西也有拿完的那一刻,更何况是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呢? 孙志和终于把东西拿完了,他转身要走,向晚知就在旁边站着,他瞪了一眼向晚知,骂道,“好狗不挡道。” 向晚知看了一眼旁边快一米的空间了,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孙志和,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这么宽的地方,他不能走吗? 向晚知自知此刻自己身体不行,不能跟他硬拼,只能默默地忍受了孙志和的辱骂。眼见着孙志和要走,她想了想,连忙叫住他,“我答应不跟你离婚,但是我有个条件。”孙志和脚步一顿,转过身来看她,往常那张温文尔雅的脸上全是戾气,“你觉得你能跟我谈什么条件?” “孙志和,你别忘了,我头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向晚知模仿着夏琳,露出一个苦笑,“你是笃定了我为了孩子不能把你是个同性恋的事情往外说是吧?但你可别忘了,就算不说你是同性恋,你还有其他把柄在我手上呢。” 她说话的时候,身上还有一惯的瑟缩,孙志和对夏琳产生的印象太大了,导致就算她有勇气跟孙志和闹,也没办法真的伤害到他的根本。一直以来,孙志和虽然烦夏琳,但正因为夏琳总是不得要领才让孙志和越老越不把她放在眼里,气焰自然也就更加嚣张了。 和人相处这个事情,向晚知是知道的,别人气场比你强,你就自然要被压一头,连说话好像声音都小了很多。但如果你的气场比别人强,那被压一头的就是别人。 夏琳长期受孙志和欺压,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原本她的气场就比较小,后来更是长期受到孙志和的磋磨,更加瑟缩了。 孙志和下意识地就想骂她,用辱骂她的方式把她的念头打消了,但是看到向晚知脸上挂着的那一丝若有若无的轻蔑,他又突然改了念头,“你说来听听。” “我要定期见孩子。” “不行。”孙志和想也不想地就拒绝了。他把孩子抱走,就是怕有一天孩子受到夏琳的影响,对自己有别的看法。他好不容易才骗来一个家庭学历长相各方面都不错的女人帮他传宗接代,是打定了主意好倾尽全力好好抚养这个孩子的。他这一生恐怕就只有这一个孩子了,如果让她毁了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地位,和跟孩子的关系,那他做这一切,岂不是都全毁了? 况且,孩子现在还小,根本不记得有她这个妈妈,要是长期让她跟孩子接触,将来孩子习惯了她怎么办?他要怎么跟孩子解释,他明明有妈妈却不能跟他在一起?要怎么跟孩子解释,他这个畸形的家庭? 像是早就料到了孙志和会拒绝一样,向晚知哀求道,“那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能不能行行好,让我见见他?我甚至已经不指望能抱抱他,能看着他成长了,让我见见他,见见他好不好?” 她的哀求,让孙志和气焰越发嚣张,看着向晚知冷笑道,“想都别想了。我做这么多,不是要给自己留后患的。你放心吧,他是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一个儿子,只会比你更看重他,更爱他,你就不要到中间来破坏我们父子之间的感情了。” 那谁又来保全她跟孩子的感情呢?人无耻起来真的可以一再刷新自己的下限,向晚知见他不答应,又在说话刺她,脸上立刻出现几分泫然欲泣的神情,“你就当可怜可怜我......” 话没说完,孙志和就已经冲她吼道,“我可怜你,那谁来可怜我?”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向晚知,“好了你不用想了,这套房子虽然里面有一部分是你家出的钱,但是你家的钱也不能买这么一大套房子。我让给你住,算是便宜你了,别再搞什么花样,安分点儿。” “那......你带他出来见见我,趁他现在还小,也不会记得什么,让他见见我,好吗?”向晚知生怕孙志和不同意一样,连忙说道,“这可能是我见他最后一面了,让我见见他吧,见完之后,我就安安分分的,再也不去找你们了,啊?你要是不信,我马上就辞职,见完他之后就搬到另外一个城市......” “好。”孙志和一口答应下来。向晚知像是没有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快,当即就愣住了。孙志和看见她那副样子,脸上现出浓重的不耐烦。他就说女人烦女人讨厌,果然嘛,这幅蠢样子,是做给谁看呢?孙志和想着能够快刀斩乱麻,能让眼前这个女人见一次之后就自己滚回改去的地方,那也挺好的。虽然他的确不想孩子见她,但是孩子现在还小,见了她也记不得什么。不过,孙志和低下头来看着向晚知,恶狠狠地说道,“你给我记好了你答应我的事情,要是办不到,或者再出什么幺蛾子,我饶不了你。” 他说完便转身离开了,好像这地方再多呆一秒,就会染上什么疾病一样。向晚知低下头来,擦干腮边的泪水,按下了当初给于畅逸和窦安韵拍照的那个私家侦探的手机,“我需要微型摄像机,最先进的。” 第24章 同妻的反扑(三) 第二十四章 到了跟向晚知约定的那天,孙志和带着他们孩子到了约定的地点。大概是怕向晚知耍什么花招抢孩子,孙志和特意把地点选在了人流量比较大的市中心。自从夏琳发现他是同性恋之后,孙志和就没有让她见过孩子。夏琳到了后面才发现,原来从一开始,孙家人就已经留了一手,就是防着有朝一日她发现了孙志和真正的性取向,跑来要孩子。 什么让她出去健身,她原本就要工作,出去健身之后不是更加没有时间带孩子了吗?孩子本来就还小,不能离开妈妈,但是一边是一直对她提不起兴趣的丈夫,一边是有人照顾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女性会选择哪一边,不言自明。孙家二老就是用这种方式,切断她跟孩子的联系。原本小孩儿都还在认人的年纪,生母长时间不在身边,慢慢的也就没有记忆了。就算将来闹到法院,他们也可以反咬一口,说是夏琳生性贪玩儿,年纪小不喜欢归家,孩子跟她不熟。 孩子生下来她没带过几天,加上这些日子忙着健身逛街打扮自己,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而另一边是孙志和他父母三个人的工资,光是在经济方面她就已经吃了亏。法院虽然在判定离婚的时候会倾向弱者一些,孩子一般情况下判给母亲的可能性大些,然而在上面种种情况下,判给她的可能性真的不大了。试想,一边是自出生开始就没怎么带过他、成天忙着玩儿、经济能力也不行的母亲,一边是一直带他、跟他已经有了感情的爷爷奶奶和爸爸,经济能力也比较好,法院会倾向谁,那是不用问的。 就算到时候夏琳把孙志和是同性恋的事情说出来,孙家人也不害怕。他们完全可以倒打一耙,说夏琳是因为抢不到孩子心存报复,甚至还可以告她诽谤。夏琳无论是从伦理还是从法律的角度,都是相当吃亏的。 亏她以前还觉得自己的公公婆婆虽然重男轻女,但是人还不错,这么费心费力地帮她带孩子,还相当开明地让她出去玩,不要因为生了孩子有了家庭就断了以前的生活圈子。她身边的那些同事朋友,可都相当羡慕她呢。孩子有人带,她该逛街逛街,该健身健身,回去吃现成的,不用花她一分钱。她的那几千块钱工资全都用在自己身上。还别说丈夫相貌英俊,对她也体贴入微。 曾经的夏琳,就生活在孙家人精心给她编织的幻境当中,等到一朝梦醒,才发现以前的种种,全是假的。从孙志和瞄准她开始,她就陷入了一个精心的圈套当中。孙家人对她磨刀霍霍,她却还在享受着最后的晚餐,并为此沾沾自喜。 她不是没有把真相告诉自己的父母。可是她的父母相当传统,对男人喜欢男人这种事情根本就不相信。认为是夏琳自己成天在外面玩儿,惹来孙家人的不满,故意编些谎话来骗自己,好让自己出去给她出头。她父母对夏琳婚后要去泡健身馆的这种习惯很是看不惯。老年人觉得那些地方都是有钱人去的,而且健身房里大多都是男教练,跟女学员经常有肢体接触。他们认为,是夏琳常常去建设房,惹来孙志和怀疑,加上她喜欢买衣服逛街,惹来孙家二老的不满。孙志和故意说他喜欢男人,来气夏琳的。 毕竟,婚前婚后孙志和对夏琳如何,他们都是看在眼中的呢。而且,他们脑中,喜欢男人的男人,都应该是走路屁股一扭三晃,翘个兰花指,说话娘里娘气,十分没有男人味儿。孙志和怎么看怎么不像。 夏琳的父母让夏琳回去好好地跟孙志和认个错,他们认为,孙家人已经对夏琳不满了。夏家教女儿,一直都相当严格,贯彻的是有了争执先反省自己的做法。夏琳结婚之前一直都是一个相当独立的女孩儿,有孝心也纯善,结婚指挥染上了铺张浪费的坏毛病,这种行为,在夏琳父母眼中,就是是用的她自己的钱都不值得提倡,更别说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孙志和给的钱呢。 夏琳那一刻应该是相当绝望的吧?她才发现自己的婚姻一直以来都是个骗局,一个人孤立无援的时候,想向父母寻求帮助,然而她的亲生父母却告诉她,错在她,不在孙志和。她从来没有哪一刻能像现在这样,恨过她的父母。她对她父母的恨,甚至要超过对孙志和。她曾经为她父母对她的严格让她不像有些女孩子那样好吃懒做而欣慰,然而这一刻,她却无比地痛恨这种把女性禁锢起来的中国式教育。 什么都是自己错,要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错,天底下怎么会那么多罪犯呢?她有错吗?她当然没错。 大概是被她父母的态度给激怒了,夏琳非但没有屈从,而是从心底生出一个反叛的戾气来,正是这股戾气,支撑着她跟孙志和和孙家人斗。哦,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回过家了,再也没有出现在自己父母面前。 既然他们认为自己错了,夏琳觉得有必要真的错一下,免得他们觉得自己像团面,好揉搓。 迟到的叛逆和反弹起来的戾气,让夏琳成了急了眼的兔子,誓死要跟孙志和拼个高低。人往往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让人害怕,而是那种一直比较“瘟”的人,看上去文文静静,一旦爆发了,往往让人受不住。 奈何夏琳是个女孩子,还是一个长期被严格教养的女孩子。她就算怒极了,也不过是卯足了劲儿跟孙家人大吵一架,非但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会让人家对她提高警惕。开始的时候她还想不通,觉得要跟孙家人决一死战,然而一想到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夏琳又软了。杀一个孙志和简单,杀了他们一家人也简单,只是要把自己搭进去,然而搭进去之后呢?搭进去之后,她的孩子既没有了母亲,也没有了父亲,成了个孤儿,以后应该怎么办?孙志和和孙家父母对她再不好,但是对孩子没有说的,要是孙志和不在了,孩子是个孤儿,将来一个人,应该怎么生活下去?无论是跟着外公外婆,还是被人收养,都比不上在自己父母身边。 都说“为母则强”,然而孩子也往往都是母亲的软肋,夏琳自己不惧死,但就怕孩子将来无所依傍,只要一想到这个,她就犹豫了。 没有等到她想出个解决办法,就在上次跟孙志和的争执中,不小心倒在了板凳角上面,再也没有起来。 向晚知今天把自己收拾得很清爽,免得等下跟孙志和争吵起来,他一句“神经病”就让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地步。孩子被孙家人养得很好,也是,他们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才找到夏琳这样一个单纯的女孩子贡献出了自己的子宫,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个孩子,怎么会不好好对他呢?孩子看着夏琳那张脸,漆黑的瞳仁里满是懵懂不知,他并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就是他的亲生母亲,更不知道,他的亲生母亲早已经被他父亲杀死了,连仇都不能报。 向晚知伸出手来想抱抱那个小孩儿,然而孙志和却一把躲开,充满防备地看着她。向晚知脸上露出一个惨淡的微笑了,哀求道,“让我抱抱他吧,我又不怎么样。”她看了一眼四周的人,对孙志和说道,“这四周都是人,你害怕把他抱走吗?” 孙志和听到她这样说,脸上的防备稍微去了一些,犹豫了片刻才把孩子交给了向晚知,然而手却一直没放下,就怕她突然弄出什么事情来。 孩子软软的,身上还有淡淡的奶香,不知道是因为他觉得夏琳陌生,还是因为夏琳此刻的这具身体已经不能称为“身体”了,孩子在她怀中一直不安地乱动。向晚知努力想要安抚他,但都没办法。对面的孙志和见了,轻蔑地一笑,“你连抱个孩子都不会,还说什么照顾他?你还是打消要会孩子的念头吧,你照顾不好他的,就算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给你的。” 向晚知自己没有过孩子,当然不会抱了。她垂着眼睛,像是没有听到孙志和的讽刺一样,一边轻声地哄着孩子,一边不动声色地把藏在手里的窃听器放进小孩子的裤兜里。她心里记挂着正事,孩子就抱得不好,原本就在她怀里乱动的孩子这下更不安了,想要往自己爸爸那边过去,还好这个时候向晚知已经把东西放好了,孩子那边一动,孙志和就赶紧接了过去,将小孩儿牢牢地抱在怀里。 他满脸戒备地看着向晚知,“好了,孩子你也看了,你应该兑现你之前的承诺了吧?” 向晚知慢慢从桌子旁边站起来,走到孙志和面前,突然“噗通”一声跪了下来,抓住孙志和的裤腿,眼泪说来就来,“我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吧,他是我的命啊......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还给我啊......” 孙志和虽然知道夏琳不会那么轻易地就打消念头,但是还是没有想到,她居然丝毫不害怕丢脸,在众目睽睽之下,跪了下来。孩子被她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不住地在孙志和怀里动,边动边哭。孙志和抱着孩子不方便拉向晚知,看她的动静把身边其他人都招来了,孙志和一急,下意识地一脚踢在了向晚知肩膀上面,低声喝道,“哭什么哭?丢死人了。赶快起来!” 第25章 同妻的反扑(四) 第二十五章 孙志和那一脚力道不大,但是向晚知还是顺着他那一脚倒在了地上。她伏低了身子,趴在地上不住地哭泣,手却死死的拽着孙志和的裤腿不让他走。眼看着周围的人越聚越多,孙志和想要再踢向晚知一脚抱着孩子离开,已经是不能了。 一般来讲,碰到这种男女吵架的事情,许多人都会往男人身上想,总觉得是不是男人出轨什么的。但如果一旦被男人先喊出来,说是女人的问题,那么女性遭到的谴责就更大。向晚知此刻已经来不及去想这件事情对不对了,她趁着孙志和还没有说话的时候,从地上起来,死死地把住他的腿,让他不能走也不能踢自己,冲着身边围观的人大喊道,“这个人,就是这个人,他骗我,结婚之前就在外面有了个女儿,还要骗我说他没有结婚,让我给他生孩子。生完儿子就不让孩子见我了,还要跟我离婚,说之前那个女人才是他的真爱。” 向晚知三言两语把事情说清楚了,她没有提孙志和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一方面是因为同性恋在这个社会当中接受程度还不是很高,一旦把同性恋这个标签甩出来,容易让围观群众模糊焦点;另一方面,有许多年轻人非常同情同性恋,觉得他们不容易,说不定现在围观的人当中就有些是同性恋,如果说孙志和是因为同性恋不能结婚所以才要骗婚,搞不好有人会站出来公开支持他。所以向晚知干脆提都不提,直接说孙志和原本是有女人的。 这个社会,人总是喜欢用多重标准来要求自己和其他人,但如果想获得最大程度上的支持,往大众方向上面挤总是没错的。 向晚知这话一出,众人看孙志和的眼色都变了。一个男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女人,已经很受人诟病了,没想到还从一开始就想骗人家子宫。这已经不能用“渣”来形容了,贱人贱到底都没他贱。 孙志和硬生生地被向晚知嚎得青筋暴跳。他脚还在不停地乱动,想要从向晚知的手臂当中挣脱出来,手上的孩子却因为身边突如其来的吵杂声哭得更大声了。向晚知仰起头看向孙志和,哀求道,“孩子在哭,求求你让我看看他吧,求求你了。”旁边人的指责让孙志和此刻杀人的心都有了。他就知道,夏琳这个女人不会乖乖听话的,本来以为选在闹市当中就能让她投鼠忌器,谁知道给自己惹来了更大的麻烦。 茶餐厅的领班察觉到他们这边出了事情,赶过来想要他们转移阵地,向晚知理也不理,将孙志和的腿抱得更紧,哀嚎道,“你好歹是个老师,为人师表,你就是这么教你的学生吗?市十三中的那些孩子们,你不怕把人给带歪了吗?” “原来是老师啊......”“就这样的人还能当老师呢”“这样的人不怕教坏孩子吗”......旁边人的谴责像刀子一样朝孙志和飞去,甚至有人已经在说要去人肉孙志和了,要他的学校给个说法。孙志和见向晚知在暴露他的个人信息,也顾不上安抚耳畔哭闹不安的孩子,腾出一只手来朝着向晚知的脸上劈头盖脸打来。众人见他自己有错还把气撒在别人身上,更是谴责。 此刻已经有很多人拿出手机来拍视频了。孙志和一边打人一边抬起头来朝那些人吼道,“你们拍什么拍?”其中几个男人再也看不下去,再也不能用“家务事”来麻痹自己,从人群中走出来,纷纷拉开孙志和和向晚知,不让他们两个再争执下去了。 一直到快中午的时候,这场闹剧才渐渐散去,孙志和也人先送走了,向晚知硬是被留了下来,听那些大妈们说了好一会儿的“同是女人”才被放走。众人就是害怕他们两个再吵起来,特意让他们两个分开的。向晚知也没有要找孙志和继续撕的意思,反正她今天的目的达到了,没有必要再跟他对上。 回到夏琳那个家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了。向晚知在楼下叫了外卖,又买了药水,等着人家把饭给她送上来。 哎,向晚知觉得自己太敬业了。拿的卖白菜的钱操的卖白玉的心,她一边龇牙咧嘴地把药水往脸上糊去,一边感叹自己简直是新时代的焦裕禄孔繁森。她这样不遗余力地为广大弱势同胞谋福利找公平,不仅奉君应该给她涨工资,连市政府都应该给她发面锦旗好好表彰她一下。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门铃响了。向晚知今天跟人撕了一天,什么都没吃,这会儿早就饿了。连忙跑过去开门,没想到门一打开,却是奉君。 他今天穿得有点儿风骚,一身白衬衣,胸前还带着细小的褶皱,好像走的是欧洲宫廷风,又跟当下的时尚结合得很好,簇新的衣领映得他整张脸比以前还要光洁如玉几分。 向晚知没有想到他会来,还给自己带外卖来了。奉君也没有想到一打开门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向晚知这幅鬼样子,人还没有进来,那张嘴已经开始对她进行机关扫射了,“你这样子,是要出去吓鬼吗?” “我被人打了你没看见吗?”向晚知对于自己老板这种不体察职工疾苦的行为有些不满,“你也太没人情味儿了。” “我本来就不是人,需要什么人情味儿?”奉君把外卖递给她,刚刚关上门,看着眼前这一地狼藉,突然就有种下不了脚的感觉,“我真不应该过来。” 向晚知把饭接过来,“行,你就在那里站着吧。”她走到茶几旁边,随手拉了个凳子做下来下,就听奉君问道,“这里怎么这么乱?” 向晚知一边打开饭盒一边头也不抬地跟他说道,“夏琳不想孙志和把他情人往家里带,所以故意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 “啧啧啧,这样的男人,就算不是同性恋,也不会是个好人。”把情人当着自己老婆面往家里带这种事情,怎么看怎么跌份儿。是没钱去开房还是怎么地?开房钱都没有的人,还出什么轨?明明是自己有错在先,还要去践踏别人的一片真情,这样的人就算现在爱着其他人,又能有多爱? 奉君看了旁边一圈儿,终于找到个下脚的地方,勉强站进来了。向晚知问他,“你怎么想起过来了?” 还能怎么?还不是有些人一去好几天没个音讯,他怕人真的有了什么问题,专门过来看看?谁知道一开门就给了他那么大一个惊喜。这些话奉君没有对向晚知讲,他十分嫌弃地拎起旁边一个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布,用一种“你还是不是女人”的眼神看向晚知,“你这几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当中睡的?”不等向晚知回答,奉君就已经下了结论,“你这跟猪有什么分别?” 向晚知朝天翻了个白眼儿,已经不想理会他了。 吃完饭,向晚知顶着她那张猪头脸,打算去睡觉了,奉君看着她就这样把自己丢下了,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堂堂奉君大人被人这样无视,也顾不上那屋子里有多脏多乱多差了,走到卧室里,问向晚知,“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孙志和觉得最近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不仅是同事,还有他班上的学生。往常跟他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老师,这几天看他就差绕道走了。男人之间勾肩搭背算不了什么,可是就在刚才,那个被他搭住肩膀的男老师硬是被吓了一跳。他有这么可怕吗?还有,他作为班上比较和蔼可亲的理科老师,平常下课是有很多学生来问他问题的,办公室里经常有人来,尤其是男生,这几天非但没人了,学生们好像连上他的课都不那么积极了。明明以前还好好的,怎么这几天突然就不对了呢? 大概是孙志和自己心中有鬼,看到别人对他避而远之,孙志和第一个反应那天他跟向晚知在茶餐厅争执的视屏被传到网上去了。但是后来他搜遍了整个网络,那件事情连点儿影子都没有。他这才相信,人家是确实没有上传。那又是怎么回事呢?联系起这段时间躲着他走的都是男性,孙志和很难不想到是自己性取向这件事情给暴露了。 他不知道是谁说的,他是同性恋的事情,不是密不透风的。起码以前跟他约过的那些男人都知道。就算不知道他是同性恋,但他当过0的事情也瞒不住。不过,这些事情捅出来对那些男人有什么好处?他们不一样要接受外界异样的目光?剩下的就是他的家人和爱人了,他们也不会说。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是夏琳那个女人。 孙志和文雅的面容上露出一丝阴狠,他还是小瞧了那个女人。本来以为她是个什么都不懂、遇到事情空有一腔力气只会跟人闹的蠢货,没想到她还有这样一手。孙志和虽然不能找人证实谣言是夏琳传播出来的,但是这笔账就姑且记在她头上了。反正要人来背黑锅,夏琳背一个也是背,背两个也是背,他始终都不会放过夏琳,多点儿少点儿又有什么关系? 孙志和还没有来得及去找向晚知,他就被领导叫去了。领导先是跟他说了好一阵很看重他之类的废话,最后才转入正题,说是希望他能够好好端正自己的态度,不要让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毁了自己。身为老师就应该有老师的样子,要给学生起到表率作用,让他不要走歪路走邪路。 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不用说孙志和就已经明白了。他原本以为这只是没有证据的谣言,伤害不到他的根本利益,但却没有想到,连他的上司都开始重视起来了。夏琳这个女人,千万要处理了,而且在处理之前,他还不能让她跟自己离婚,还要跟她一起演一出戏。 他不怕夏琳不就范,孩子在他手上,他就像是有把尚方宝剑一样,拿来牵制夏琳,再合适不过了。 就这样,在向晚知脸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的时候,她接到了孙志和的电话。电话那头,孙志和语气非常不客气,“最近我们学校有个师生家长联谊会,你也来一趟。”市十三中是市里比较好的中学了,虽然不算顶尖,但每年的升学率也算是比较好的了。他们的教学和教育都是走在市里的前列,现在的学校都喜欢创新,孙志和他们中学也不例外,师生家长联谊会就是这里面的产物,目的在于加强学校、同学、家长三方的联系,形成一个良心互动,给学生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向晚知听见,刚要拒绝,那边孙志和却像是知道她要说什么一样,截口道,“想见孩子你就乖乖的。”他顿了顿,又说道,“别再玩儿什么花样。” 第26章 同妻的反扑(五) 第二十六章 市十三中是个重点中学,家长素质普遍比较高,对老师的德行也还是比较在意的。联谊会的那天向晚知准时到场了,为了不让孙志和有其他的说头,她还把自己打扮了一下。脸上的伤也比之间好了不少,化了个淡妆,头发也做过造型了,衣服是夏琳留在衣柜里还没有来得及拆吊牌的。向晚知觉得,与其留在那里将来一把火烧了,还不如现在拿出来穿穿,起码不会那么心痛。 夏琳原本就长得不错,小巧玲珑,很是乖巧听话的样子,孙志和有心跟她在外人面前表现出一副恩爱夫妻的样子,向晚知也乐得陪他玩儿。只是那若有若无的从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恐惧还有好像很害怕跟他有肢体接触的样子,不由得让人想入非非。 在收到了孙志和转身过来悄悄朝她飞来的几个白眼之后,向晚知终于慢慢平静下来,看上去不像刚才那么排斥他了。旁边也有人发现他们两个不对劲儿了,一个女老师走过来,似真似假地对孙志和说道,“孙老师,你看你爱人身体不舒服都还过来陪你,对你真是好啊。” 孙志和笑着应承了两句,转过脸来的时候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恶狠狠地白了一眼向晚知,说出的话却好像春风般的和煦,“你是不是感冒了?要不要过去休息一下?”嘴上虽然是在征求她的意见,但是手上却不住地把她往外面扯。 向晚知装作受威胁的样子,跟他一起到了旁边已经空下来的办公室里,看到周围没有人了,孙志和一把将向晚知甩进去,抓住她的手臂,面目狰狞地说道,“想要孩子,你就给我乖乖地把这场戏演完,要不然,你一辈子别想见到他。”说完他猛地丢开握住向晚知手臂的手,好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毫不留恋地转身就走。 等到孙志和离开了,向晚知才伸手揉了揉自己被他捏红的手腕,笑了笑。她就再让孙志和蹦跶两下。 向晚知百无聊奈地坐在办公室里,找了两本作文书来看着,过了一会儿,突然听见那边传来一阵喧哗,她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站起身来,从办公室里走了出去。 那边用来做联谊会的礼堂早已经乱成一片了,偌大的投影仪上面正放着两个赤身*的男人交he的画面,踹息声一浪高过一浪,听得人面红耳赤。有不少家长已经出来了,嘴上还在骂着“不要脸”、“没想到看起来温文尔雅竟然是这样的人”,看到她站在门口,有些人像是看到了病菌一样,离她远远的,有些人则朝她投来同情的目光,还有人甚至在悄声耳语,“怪可怜的”,“怪不得”...... 向晚知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茫然,台上年级组长的脸已经快要气成猪肝色了,计算机老师不住地在调试,想要把上面的yin秽画面给赶紧弄掉。不知道是谁现在才反应过来,关掉了投影仪和音响的电源,原本不堪入目的画面和声音这才消失了。孙志和在旁边像是吓傻了一样,现在反应过来,急急忙忙地要跟领导解释,然而还没有等他说出口,旁边的领导就已经抬手,制止了他要说的话。 “这是怎么回事?”向晚知这才从门外走进来,带着一丝茫然无措,冲着孙志和说道,“你在家里看这些玩意儿也就算了,你居然还在学校里还看。” 这次联谊会,孙志和分到的工作并不包括调试音响和计算机,但是奉君之前把带有gv短视频的病毒弄了上去。孙志和碰都没碰这东西一下,但是架不住他自己心虚,和之前同事们对他的印象,发生了这种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要解释。但如果不是你做的,就算这东西再不堪入目,你解释什么?越是解释越是掩饰。孙志和是同性恋的事情已经在学生老师家长之间传了一阵了,但都是捕风捉影,今天他在场的情况下又看到了上面那种画面,很难让人不把这件事情跟他对上号。 事情发生之后,孙志和或许还有一线希望能够逃脱,毕竟这些事□□后可以用中了病毒来解释,但是刚才向晚知的那句,就让孙志和彻底翻不了身了。他自己老婆都说他在家里看gv视频,那这东西肯定就是他用了,不知道怎么让这台机器染上了病毒。学校里面的电脑基本上都是联通了的,共用一个账号,相应的,感染病毒的风险也要大好多倍,他用办公室的电脑看片子,让这边染上了病毒,也不是不可能。更何况,yin秽视频里面带病毒,几乎是大家的共识。 孙志和听见向晚知那样说,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抬手打她,周围的人走忙着安抚家长和学生情绪,根本顾不上他们两口子的事情。向晚知一偏,那一巴掌没落到她身上,她却顺势倒在了地上,大声痛哭起来,“孙志和,我说错了什么?你自己在家看这些东西不算,还要到学校里来看,你以为你做的那些事情,我都不知道吗?”她说话间伸出手臂,拉住了孙志和的裤腿,这个时候大家才看到,那件宽大的蝙蝠袖下面,是一片青紫的手臂。伤痕深深浅浅,看样子当事人长期遭受到了家庭暴力。 “我结婚之后才知道你喜欢的是男人,这就算了,为了不让人家看出你的性取向,你骗婚瞒我,还打掉了我第一个孩子。”那个孩子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孙志和做的,但是向晚知总觉得跟他脱不了干系,“如今还不让我的孩子见我,孙志和你自己有艾滋病就算了,难道还想传染上我的孩子吗?” 向晚知在人群中又甩下一个炸弹,这下连一直在旁边作壁上观的年级组长都忍不住朝孙志和看过来。得艾滋病这种事情,纯粹是向晚知乱讲的。只是孙志和以前在外面乱搞,染上艾滋病的可能性很大。 这些家长也看不下去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这样的人不配为人师表。”立刻便有无数符合的人跟着一起喊道,“开除他”、“他不配当我们孩子的老师”、“踢出教师队伍”,声音此起彼伏,简直要把人淹没一样。 孙志和想要上来打向晚知,但是他早已经被几个男老师紧紧抱住了。向晚知也被控制了起来,爆出这种事情,就算是孙志和的个人行为,学校也要跟着受牵连,连带着今天主持联谊会的领导,也一样要受到处罚。年级组长现在恨死孙志和了,他自己的家事不处理好,拿来放到学校里面闹,丑闻一个接着一个的,弄得现在连他也逃脱不了干系。在场这么多的学生家长,其中不乏一些尖子生和政商人士,要是处理的不好,别说他了,就是校长都可能下课。校长真要有什么,肯定不会把账记在一个小小的孙志和头上,肯定是记在他头上。那个时候,他一面要忍受着降职的压力,一面要忍受着校长的压力,其中辛苦,可想而知。想到这里,他就更恨孙志和了。 年级组长好不容易才让现场平静下来,安排几个老师把孙志和和向晚知看起来,又把家长们送走,这才转过身来找孙志和谈话。 今天怎么一回事情,其实大家都清楚。孙志和的老婆被骗婚,孩子都生了才发现孙志和是个同性恋,不仅不喜欢人家,还经常对他老婆使用家庭暴力,她身上那一道道的伤痕就是证明。因为孙志和需要有人帮他遮掩他的性取向,所以就算他老婆知道了真相,他也不离婚,就这样把人耗着。还因为他不能生孩子,所以还把孩子给人家给抱走了。女方见不到孩子,索性拉开了闹,找了今天联谊会这么一个场合,誓死要把孙志和那点儿阴私给抖出来。 如果说,只是今天向晚知跑来这么说,说孙志和是个同性恋,还有艾滋病,年级组长是不怎么相信的。虽然经常在报纸网络上面看到同性恋这个事情,但是在他们眼中,总觉得这件事情离自己很遥远,不像是会发生在生活中一样。况且,在他们的印象中,同性恋的男人一定要娘里娘气,女的一定要像个男人,孙志和这样的,怎么看怎么都很正常。更别说人家有了老婆有了孩子,这样一看,更是跟他们印象中的同性恋差好远。 如果没有之前的传言做铺垫,年级组长一定会认为,今天的事情是向晚知编出来骗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引起他们的重视。他们夫妻两个人,结了婚吵架打架很频繁,女方不堪其扰,投诉无门,只能跑到学校来危言耸听。 是,家庭暴力在这些人眼中都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向晚知浑身是伤痕,他们也觉得那是家务事。既然是家务事,那就是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谁说的领导就要面面俱到啊,更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不是古语吗?要是学校里的老师个个都跑到他面前来闹,他怎么管得下来? 投诉多了,自然就知道,在婚姻和家庭当中,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都被外界以“家务事”定论,好像只要有了家庭关系,所谓的“暴力”就不存在了一样。自然,弱者的诉求也就被忽略了。 所以,女方才要努力夸大其词,说得要有多耸动就有多耸动,以期达到她惩罚孙志和的目的。但因为之前就传过孙志和同性恋的谣言,加上之前的gv,让向晚知的哭诉变得好像有那么几分可信。甚至之前的“谣言”,也成了“空穴来风未必无音”。 不管怎么样,他要趁着事态没有扩大之前,把局面稳住,要不然到时候走的人就是他了。年级组长从自己的思维当中回过神来,打断孙志和喋喋不休的辩解,对他说道,“这样,你去做个体检,专门查有没有那个病。没有的话正好证明你自己的清白。”也不等孙志和拒绝,他就自顾自地拿出手机,“我给你联系医院。” 跟艾滋病比起来,同性恋又算得了什么? 第27章 同妻的反扑(六) 第二十七章 领导的这个办法虽然让孙志和很不爽,但是他也没有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今天来的家长当中有很多都是政商界人士,对学校对领导甚至是对他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跟这些人比起来,他的那点儿不爽只能忽略了。况且孙志和也明白,同性恋这种事情,只要他不被人捉奸在床就不算实锤,那些人只能在背后说说,真正的伤害有限。况且只要他不跟夏琳离婚,这些流言终有一天会散去,孩子都有了,那些人还说他是同性恋,还是些捕风捉影的事情,谁会相信呢? 只是夏琳,孙志和恨恨地想,他总不会放过她。 因为爆出那么大的事情,学校其他领导那里是瞒不过去了,孙志和配合调查,学校给他停了课,让他回去好好休息。本来以为那天的事情他们冷处理就完了,但是没有想到,那天学校联谊会上的情景不知道被谁拍成了视频放在了网上。与此同时,上次孙志和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向晚知动手的视频也流了出来。几重打击一起,就是学校想保也保不住他了。 而就在这时,孙志和去医院体检也已经有了结果。他的检查结果说是阳性,虽然不能完全确诊为就是艾滋,但是这个结果,已经足够让孙志和胆战心惊了。 学校那边趁着他有病这件事情还没有爆出来,就对整件事情做了一个处理,孙志和被开除,明面上的原因当然不可能是他的性取向和身体染病,而是“家庭矛盾导致不能正确处理工作”、“影响学校声誉”、“给学生做了极坏表率”。然而,联系前后发生的事情一想,孙志和究竟是因为什么被开除的,再明确不过了。 偏偏因为这样的事情不好宣之于口,只能在暗地里交流,那些流言蜚语像刀一样朝着孙志和和他家人身上扎去。孙家人因为孙志和的事情,焦头烂额。原本是想着要去找向晚知麻烦的,但也没有那么多精力了。 这段时间,也足够向晚知安排夏琳父母到外地去避难了。 其实从她心底来讲,她很不愿意去管夏琳的父母。就是因为他们两个那古旧的思想,让夏琳在发生事情之后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没人给她出个主意,没人会管她,甚至明明是孙家人欺负她、一次又一次地踩在她身上,她的父母也依然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是夏琳错了。虽然他们可能真的很爱夏琳,但是爱的方式,实在是太错误了。 孙志和的事情传到了他们耳朵里,夏琳的父母这才相信,原来自己女儿说的是真的。然而这个时候,他们做的,却依然不是站在夏琳这边跟她共度难关,帮她想办法,怎么才能从孙家人那里把孩子拿回来,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而是不停地埋怨向晚知,说她当初不听老人言,现在吃了大亏。他们当初就说孙志和怎样怎样,多么多么不靠谱,然而夏琳还是要嫁,现在年纪轻轻已经有了孩子吃了那么大的亏。就差把“活该”两个字扔到她脸上了。 向晚知看得一阵心冷。看到夏家父母这样的反应,她觉得,他们要承受老年丧女的痛苦是他们自找的,只可惜了夏琳。生前被压制得不能呼吸,死后却依然不得安宁。 照向晚知的意思肯定就是不理他们了,但是看夏琳肯定是舍不得的。她父母再不对那始终都是她父母,况且他们虽然愚昧,但那是受年代和思想限制,从内心来讲还是爱她的,要是夏琳在,肯定不会把他们丢下不管的。 向晚知在外地给他们暂时到了个住处,说等她把这边事情办妥了,就过来找他们汇合。为了不让孙家人发现,向晚知注销了他们的手机号码,并且再三跟他们讲暂时不能和其他人联系。孙志和现在是一条被逼疯了的狗,不知道会有什么举动。如果因为她的行为而激怒了他,给夏琳父母惹来了麻烦,那她这趟委托也不能算是完成了。 做完这些,向晚知就一纸诉状,将孙志和告上了法庭。她没有告孙志和家庭暴力,而是直接要跟他解除夫妻关系,并且要求孙志和给她相应的抚养费,孩子也要给她。她要拿回孩子和她要离婚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孙志和是个同性恋。她害怕孩子受到影响,所以要求法院把孩子判给她。 之前在孩子身上装的那个窃听器也派上用场了。虽然她是以非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音频在法律上也不具有法律效应,但这却是坐实孙志和是同性恋的一道最有力的证据。只是离婚官司打起来相当费时费力,向晚知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她跟法院提出申请,说是孩子现在还小,她已经有很多天没看到孩子了,要求暂时把孩子寄放在她这里。法院出于人文关怀,也就答应了。 经过了那么多事情,孩子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只可惜夏琳再也看不到了。这一系列的事情做下来,四十九天就已经快完了。向晚知知道孙家人现在盯着她,生怕她把孩子转移走,但是有奉君在,她怕什么? 奉君帮她避开孙家人的监视,让她顺利把孩子送到了夏琳父母那里,四十九天的时间,还剩下三天了。 向晚知想着手上一堆事情,忍不住问奉君,“没办法再多加几天了吗?”孙志和这样的人渣,她真的很想看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奉君摇头。这件事情操作起来的确是有难度的,但是四十九天已经是最大期限,不能再多了。 向晚知原本就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听到奉君这样讲也没有觉得太失望,只是伸手蒙上了眼睛,靠在墙壁上长叹了一声。 真是......世事比人强,哪怕你神通广大,也总有天不假力的时候。 她正感叹间,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擂鼓似的敲门声,向晚知把手从眼睛上面放下来,朝奉君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先走,自己从床上下来,过去开了门。 门刚一打开,孙志和就冲了进来,他一进来就揪住向晚知的衣服领子,冲她大声喊道,“孩子被你放哪里去了?孩子呢?”因为他查出艾滋病的事情,不仅人人羡慕的工作丢了,连之前跟他亲亲热热的恋人也离开了他。孙志和曾经为了那个男人要死要活,可是他在人家看来却不过是一块膏药一样,身体疼的时候有点儿用,一旦身体不疼了,光是那股药味儿就让人难以忍受。 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吧,起码孙志和那么精明那么自私的人,为了一段在众人眼中都不看好的感情做出了那么大的牺牲,已经说明了这段感情对他来讲意味着什么。只是,可能在他跟那个男人那段关系当中,孙志和才是那个付出比较多的人。因为付出比较多,两人分开的时候才觉得格外难以接受。 也不能完全否认那个男人的真诚和感情投入程度,只是跟身体跟命比起来,感情不那么重要而已。和一个艾滋病毒携带者相处,如果不是爱到一定程度,想来是难以接受的。 自始至终,无论是夏琳还是向晚知,都是没有见过那个男人。他的出现,把几个人、两个家庭搅得混乱不堪,等到全部人的命运都改变了,他自己才抽身而退,丝毫不染半点儿尘埃。这样的手段,还真是让人觉得心惊胆战。 向晚知不奇怪孙志和为什么会知道她把孩子送走了。孙家人日夜不停地守在楼下,虽然有奉君帮忙,能让她暂时避开他们,但是时间稍微一长,就能发现不对劲儿。 向晚知努力想让孙志和的手从自己衣领上面拿下来,但是她努力了好一阵,都没办法。向晚知干脆放弃了,扯开了嗓子跟他闹,誓要闹到整个单元楼上上下下都能听见。“我把他送走了啊。难道要跟在你身边,让他也变成一个同性恋,将来跟你一样受人鄙视吗?他爸爸已经是个让人看不起的货色了,我不要让我的孩子也变得跟他一样。” 向晚知话音刚落,孙志和就一巴掌打了过来,她脸被打得一偏,嘴上还叫嚣着,“你打我啊,最好打死我,反正我这辈子也被你废了,你这辈子也被我废了,我们两个一起死吧。”孙志和听了她的话,脸上露出几分癫狂来,又反手一个巴掌朝她脸上打去。接着拳头像雨点一样打在向晚知身上。她在心里骂了一声奉君,决定这次回去之后要让他给自己好好涨下工资,借着孙志和挥过来的拳头,顺势把头磕在了上次夏琳死的那个小凳子上面。 那个小凳子是她特意放在那里的,她也猜到了孙志和接到消息之后要赶过来找她。孩子是孙家人心心念念要得到的,如今眼睁睁地看着到手了又失去,已经什么都没有的孙志和不疯才怪。 正在挥拳的孙志和看着那个女人已经没有了声息,一直癫狂的形容这才渐渐镇定下来。他觉得眼前的场景有些眼熟,好像上一次,也是这样,他把夏琳推倒在了小板凳上面。 看着眼前已经没有了呼吸的人和上次一模一样的场景,孙志和心中慢慢升起一丝凉意。 他突然有种感觉,夏琳本人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死了,这些天把他拉下水的,是从阴间走出来的使者,又或者是夏琳本人不甘心,要把他也拖下水去。现在,她的目的达到了,当然也就不会再待在这里了。 第28章 同妻的反扑(七) 第二十八章 夏琳在提出离婚之后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了,孙志和虽然说了无数遍不是他杀的,但是并没有什么用:夏琳把孩子抱走,孙志和知道之后大怒,跑到她家里来找人,两人争执之下,孙志和把夏琳打死了。他们两个人的争吵声邻居也听到了,有了动机,当时只有孙志和和夏琳两个人,而现在夏琳又死了,不是孙志和还能有谁? 孙志和起先是不承认的,但是一想到自己会因此被判刑,整个人生都毁了,他就干脆破罐子破摔,告诉jing察其实夏琳早就死了,后来那些天根本不是夏琳本人。警方以为他为了脱罪装疯,把他送去做了好一番检查,最后依然用故意杀人的罪名把他起诉了。 孙志和被抓了起来,之前在夏琳面前飞扬跋扈的孙家二老整个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再也嚣张不起来了,孙志和的妈妈一病不起,过了没多久,就去世了。孙家到了最后,只剩下孙老头一个人。 后面发生的事情也陆陆续续传到了向晚知的耳朵里,看着孙家人最后都没有一个好结果,她也舒出一口起来。这些人穷凶极恶,偏偏还没有法律能给他们定罪,有了现在的结局,也是他们自己罪有应得。 夏琳第一个孩子,虽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那是孙家人在其中做的手脚,但向晚知总觉得这跟他们脱不了干系。就算没有这件事情,孙家父母伙同孙志和骗婚夏琳,造成了她后面的婚姻悲剧,甚至还逼迫夏琳,在后面颠倒黑白,往无辜的人身上泼脏水,他们活该没什么好结局。 向晚知在床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这次委托完成之后,她狠宰了奉君一道,还让他给自己好好地放了个假。她这几天都在跟她心爱的大床谈着一场缠绵悱恻的恋情。 向晚知睁开眼睛,却没有从床上起来。一般来讲,“醒来”和“起来”之间,要隔上三四个小时,尤其是在休假的时候。向晚知肚子不饿,也不想上厕所,正在盘算着自己应该什么时候起来,旁边的手机却响了。 她拿起电话来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是盛嘉彦,向晚知眼前就又浮现出上次在咖啡馆遇到的那个帅哥的面容,她揉了揉自己眼角的眼屎,接起了电话,“喂?” “喂。”那边声音听上去很温柔,不知道比奉君那个冰块声音好多少,向晚知没喝酒都觉得已经醉了,“向小姐,我是盛嘉彦,上次我们在咖啡馆遇到过的,不知道你还不记得我。” 语气温和,听上去很有礼貌,虽然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已经让向晚知生出几分好感来了。向晚知赶紧说道,“记得记得。盛先生玉树临风相貌堂堂,想让人忘了都难。” 那边似乎在笑,盛嘉彦的声音听上去也多了几分愉悦,“既然是这样,那向小姐愿不愿意,来赴我这样一个......相貌堂堂的人的约?”好像是这样夸自己有点儿为难,盛嘉彦声音居然有几分犹豫。 他这样带着几分害羞的犹豫极大地取悦了向晚知,她一口答应下来,“好啊,不知道盛先生要让我赴什么约呢?” “前段时间有个合作伙伴带我去了一家很不错的饭馆,正好我今天嘴馋又找不到饭友,向小姐要是不嫌弃,不如跟我一起吧。”难得他一个大男人可以把嘴馋说得这么正儿八经,让人找不到吐槽的点,也是一种功力了。 有人请吃饭,向晚知当然不会拒绝。而且她也听得出来,盛嘉彦这是个借口。什么约饭找不到人,别说是他请客了,就凭他那张脸,有的是女生想请他。这样说,无非是找个看上去很恰当的借口,让他的行为看起来不那么出格罢了。 向晚知赶紧答应,“好啊,不过,”她看了一下正在床上的自己,让盛嘉彦做好心理准备,“你要等我一下。我可能会有点儿久。” “你不用着急,反正时间还早。”他想了想,“我在哪里接你?” 这间古玩店很少有人来,况且向晚知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跟奉君住在一起,便没有告诉他店的地址,而是说道,“我这边比较偏,要不然你在这里等我吧。”她报了一个附近比较繁华的街道,盛嘉彦答应了,又跟他约定了时间,向晚知这才挂了电话。 帅哥有约,还是个大帅哥,向晚知“嗷——”地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身起来,瞌睡和懒散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向晚知迅速地洗好脸换好衣服,拿上包包出了门。 奉君已经起来了,看到她破天荒地化了妆,眼中出现几分讶异,“春天都快结束了,你现在才去找交/配/对象是不是晚了点儿?” 向晚知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是你吗?一到春天就发情。”她路过奉君面前,冲他笑嘻嘻地说道,“姐姐帅哥有约,你不要太羡慕哦~要是忍不了,外面有的是母猫。” 奉君凉凉地看了她一眼,“一个瞎眼脑残的帅哥,再帅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他话音刚落,脸色突然一边,向晚知还有点儿没有反应过来,奉君就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向晚知吓傻了,她还没有回过神来,怎么刚才还好端端地坐在这里跟她说话的人突然之间就吐血了。她可不认为自己的话有那么大的杀伤力把奉君气得吐血了,况且他才反唇相讥,把自己骂了回来。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向晚知才急急忙忙地放下包包,扯了一把抽纸,上去扶住奉君,一边给他擦掉嘴角的血一边问道,“你怎么样了?”这才眨眼之间,奉君脸色淡若金纸,无力地倒在了沙发上,向晚知甚至觉得,要是再不及时抢救,奉君马上就要断气了。 她遇到这种事情,第一个反应就是打120,然而刚刚拿出电话,奉君就伸出他那只冰冷的手按住了电话,“没用的。”声音细微,气若游丝。 向晚知这才反应过来,奉君不是人,他这样突然吐血,多半也不是普通的身体毛病,去了医院也没用。可是医生没办法,那奉君......怎么办? 她满脸惶然无措,拿着手机坐在那里,奉君的手还轻轻地搭在她手上,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仿佛觉得,好像那只手越来越冷,他身体里面的热量,跟着他的血一起流走了。 奉君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配合着他此刻唇角的血,看上去十分惨淡。他居然还有心思安慰向晚知,“没什么大事。”他顿了顿又说道,“应该是夏琳那个委托出问题了。” 夏琳父母还不知道夏琳已经去世的消息,他们两个人到老了才背井离乡,去了外地,处处都是不习惯。早先的时候还能把向晚知的嘱托放在心上,不跟曾经的熟人联系,然而时间过了久了,就放松了警惕,忍不住想要找个人唠嗑。夏琳的妈妈找到了她娘家的大嫂,电话跟她聊天,安身的地方,就这样被泄露了出去。 孙志和的爸爸死了老婆死了孩子,连唯一的孙子都不见了,如今正是满心悲愤的时候。他把造成今日局面的所有原因都归结在了夏琳身上,他自己现在家破人亡,当然也不会让夏琳家里好过。他打听到夏琳父母现在住的地方,在他们楼下西瓜摊上偷了把刀,趁着晚上冲了进去,把夏琳的父母全都砍死了。 据说,警察去的时候,孙志和的父亲正抱着那个孩子,安安静静地坐在地上,完全放弃了抵抗。 当时去的警察中也有见过大风大浪的,但是看到孙志和的爸爸时,还是吃了一惊。他平静得诡异,身后的尸体好像对他完全没有影响一样。只有那个孩子,安安稳稳地躺在他怀里,已经睡过去了,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孤儿,更不知道,这世间跟他有血缘的亲人都不在了。 夏琳的父母死了,夏琳的委托自然就不算完成。向晚知一直以为反噬会应验到她身上,谁知道原来是奉君。她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儿,这件事情看上去完成得很好,但谁知道最后孙志和的父亲会横插一脚,把整个结局推向了一个最坏的境地。 这些事情自然是向晚知后面才弄清楚的,她当时忙着照顾奉君,根本没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管那么多。反噬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奉君吐了血之后直接变回了原型,让向晚知把他带回了卧室,之后便把向晚知赶了出来。 她虽然担心,但也知道自己在旁边帮不上什么忙,即使能帮忙,都还全部是倒忙,也就乖乖地出来了。她想着虽然奉君不是人,她也不知道具体是个什么物种,但想来既然能化成人形,就跟人差不多,休养也差不多,便打电话让不远处的超市送了些肉蔬过来,打算给奉君好好补补。这样一闹,跟盛嘉彦的约会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 第29章 同妻的反扑(八) 第二十九章 向晚知把奉君安排好才想起来她跟盛嘉彦还有约,离他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好长一阵了,向晚知放了人家鸽子,心中难免惴惴不安,但是再不安,也要给人家把电话打过去,把礼节做全。 电话上面有几个来电显示,都是盛嘉彦打过来的,向晚知直接回拨了过去,电话一接通,就响起盛嘉彦略带焦急的声音,“晚晚?你在哪里?” 听到他这么关切的声音,向晚知反而有些不习惯,她顿了一下才语带抱歉地说道,“我这会儿还在家。”听见她在家,盛嘉彦连忙问道,“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吗?还是你出了什么事?” “没有没有,我没有事情。”向晚知连忙解释道,“是我......”她想了一下才给奉君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定义,“是我这边突然有事情,耽搁了,不好意思啊忘了跟你说。” “没事。”隔着电话也能感觉到那边的那个人好像明显地松了一口气,他的声音又恢复了向晚知印象中的镇静,仿佛之前的慌张不是他一样,“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我自己已经搞定了。”奉君生病,虽然向晚知知道自己留在家里也帮不上他什么忙,但是自己就这样出去了,把他一个人丢下,好像也不太对。虽然她对盛嘉彦也有那么几分意思,但是跟奉君比较起来,也只能放他鸽子了。“盛先生,不好意思。我今天的事情一时半会儿走不开,不能来赴约了,真是抱歉,让你等了那么久。” 向晚知飞快地说完,好像怕自己一个停顿就再也不好开口了一样,盛嘉彦那边声音听上去很平静,也不像是生气的样子,“没事,你既然有事,那改成下次吧。”他像是不确定一样,又问了向晚知一句,“你确定不需要帮忙吗?” 向晚知看了一眼奉君紧闭的卧室大门,心说我就是想你帮我忙你也帮不上啊。不过人家有这份心已经很难得了,她笑了笑,说道,“真的不用,我不是跟你客气的。” 盛嘉彦听见她这样讲,便也不再继续延续这个话题,“那行,要是有什么是我能帮得上的,你打电话。” 向晚知挂上了电话,刚才奉君吐血时她的慌张已经慢慢淡去,听见盛嘉彦这样说,她又忍不住雀跃非常。镜子中的女孩子虽然已经不是少女容颜,但看上去年轻漂亮又充满活力,这样的一个姑娘,就是有高富帅来献殷勤,也不奇怪吧? 虽然不知道奉君遭到反噬究竟需要怎么休养,但是食补总是没错的。向晚知把送来的食材清点了一遍,见里面有蟹腿和虾仁,她便找了小米出来,用砂锅熬了一锅海鲜小米粥,又做了个清蒸鱼,再炒了两个小菜,给奉君送过去。 向晚知原本是不会做饭的,但是自从她被奉君捡来之后,就被他压榨成了一个长工。奉君有根金舌头,稍微有点儿不对的便吃不下,他又不给向晚知发工资,没办法,她为了活命,只能去厨房捣腾吃的,时间一长,虽然称不上大厨,但是做起饭来还算是像模像样,有几分功力了。 向晚知敲了敲门,里面传来奉君气若游丝的声音,“进来。”听声音就知道他还没好,向晚知推门进去,奉君正躺在床上,雪白的被子映得他的脸越发显得苍白。人倒是从猫变回来了,看样子是比之前情况要好点儿。 向晚知看了看手上的这个猫食托盘,又看了看奉君的人脸,暗自揣测不知道自己现在出去换成碗还来不来得及。 奉君以前都是猫身,向晚知觉得既然是猫就应该要有个猫的样子,吃饭也不要跟人用一样的碗了,她去给奉君买了个猫食盘子,虽然那厮当时充满了愤怒,但很奇特地是居然很快就接受了。确实啊,专门的猫食盘子给猫吃,是要比人用的碗更方便。 向晚知正想暗搓搓地退出去,然而已经晚了。奉君叫住了她,“做的什么?”从来只听说过狗的鼻子灵,没想到猫鼻子也这么灵敏,向晚知只能停下来,把装好的饭菜摆到他床头,干笑了两声,“海鲜粥和清蒸鱼,还有两碟小菜,都是你爱吃的。” 奉君侧头看了一眼,中间那个橘红色的鲜艳盘子几乎要闪瞎他的眼睛,他还没有来得及吼向晚知,她整个人已经从床头弹了起来,“我不知道你已经变回来了,用猫食盘子装还不是为了你方便?你可不能不识好人心。” 奉君冲她翻了个白眼儿,向晚知见奉君没有要跟她发难的样子,心中稍微松了一口气,说话也越发得寸进尺起来,“话说,这盘子我每顿都在洗,干净的。虽然你的身体不一样了,但那总归是你的专用盘子,总不能因为你变成了人就嫌弃它吧?那这么说起来,你岂不是很嫌弃你那猫身?” 奉君觉得,要不是自己现在身受重伤动不得,他会立刻跳起来,给向晚知两下。 向晚知过去,扶起奉君,将枕头拿起来放到他背上垫着,奉君仔细一看她端进来的吃的,觉得心里的怒火又“噌噌噌”地往上涨,“怎么全是海里的东西啊?” “我以为你现在是猫啊。”向晚知完全没有愧疚感,“猫不就喜欢吃这些吗?难道你成了人,口味都变了?” 现在要是关了灯,向晚知那两只眼睛多半就跟探照灯一样,灼得人快瞎了。奉君努力抬起手,给了向晚知一个不轻不重的暴栗子。他是喜欢吃海鲜,但是他现在受了伤,海鲜又多是发物,并不适合病人。况且,再喜欢吃也有限度的,一次性吃这么多,不腻么?向晚知这个脑袋,是不是就不能想点儿其他事情啊?真是一根筋通到底,一条道走到黑。 向晚知可不知道奉君现在在想什么,她把自己房间里面的那个小桌子搬进来,放在奉君床上,给他把饭菜端上去,很满意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杰作,对奉君说道,“我早就劝你买个这样的桌子,是不是很方便啊?不想下床的时候,吃饭玩儿电脑就一体了。” 奉君拿了勺子舀了一勺粥,嗯,味道很鲜美,意外地还不错。“我可不会一到假期就成天呆床上,除了上厕所哪里也不去。” 一番好心被人这样说,向晚知不满地看了他一眼,“明明是只猫,怎么也学狗一样不识好人心呢?”奉君现在没精力跟她嘴炮,抬头看了她一眼,“你的吃的呢?”这上面的东西都这么少,不想是有她的吃的。奉君又突然像是想起什么来了一样,问道,“跟你有约的那个人呢?”他还记得,吐血之前,向晚知还得意洋洋地跟他炫耀她要去跟帅哥约会了呢。 “当然是放了人家鸽子了啊。”向晚知无奈地叹了口气。盛嘉彦那样一个极品,看上去温和有礼,长得又高又帅,还有钱,难得他不高冷,还肯跟自己套近乎,就这么放弃,真是太可惜了。“我为了你,连人家高富帅的约会都不去了,你说你打算怎么报答我?”不等奉君讲话,向晚知又自顾自地说道,“算了算了,像你这样不识好人心的货色,我也不指望你能报答我了,记得给我加工资和放假就行。” 看来帅哥在她心中还是比不上钱和假期,奉君看了一眼她,说道,“你才认识人家几天,就觉得他这么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现在有些骗子,专门骗你这样的脑残傻缺女。自己还不小心点儿。” 听见奉君这样说盛嘉彦,向晚知就不高兴了,“喂,你对我毒舌就算了,别把战火烧到别人身上啊。”她说完就笑了,脸上露出几分向往的神情,“人家盛先生看上去就是温文尔雅的,哪里会像你说的那样。”她低下头来,虎着脸看了一眼奉君,“你别看着人家比你好,就嫉妒。” 他嫉妒?他需要嫉妒这样一个凡人吗?奉君觉得向晚知才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好心提醒,换来的却是向晚知以为的嫉妒。奉君觉得自己以后要谨言慎行,尤其是面对向晚知这样的人。“那行,将来被欺负了可别回来哭啊,我可不帮你。” 向晚知哼了一声,“你自己慢慢吃,我先下去吃饭了。”奉君点点头,准许了她的跪安,向晚知走到门口,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转过身来问他,“你说碧波琉璃灯会反噬,为什么会是在你身上?”她一直以为是反噬到自己身上呢。 奉君头也不抬,“反噬到你身上,你能承受得住吗?”他抬头看向向晚知,“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还要跟jing察解释,那个时候更麻烦。”听他这样说,向晚知到了嘴边的感谢又咽了下去。她就知道,奉君哪里会这么好心,帮她顶一下?还不是因为自己不好交代。 她走下楼梯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自从胡大姑那个委托之后,奉君就一直是人身,但是在那之前,他都是原型。上午的时候他因为遭到反噬突然变成了原型,那是不是意味着,在胡大姑那个委托之前,奉君不是不想化作人身,而是不能?如果是不能,那又是谁让他成了猫呢? 第30章 凤凰男大战直男癌(一)) 第三十章 “他房产证上加一下我的名字怎么了?我一家大小,举全村之力把我送到大城市来上学,我父母也不是那种很难说话很难相处的人,况且,房产证上加个名字,也不代表什么啊,怎么就不行了?”向晚知看着面前这个从进来就一直逼逼叨叨的男人,心不在焉地打了个哈欠。 “他这样防着我,真是让我伤心。”眼前的青年皮肤白净,看上去细皮嫩肉斯斯文文的,说到伤心的地方,眼中还泛出了点点泪光,“我爹妈前阵子到这边来看我,他们不是没有来过吗?老人家一辈子待在小乡村里,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知道我现在在大城市站稳了脚根儿,想来看看,那又怎么了?他倒好,直接把门一关,压根儿就不让我爹妈进去,还说什么‘房子是他买的,我爹妈既然想到这里来,那就自己买房,别跑到他家里来’。这不是看不起人是什么?” “我知道我不像他那样从小长在大城市,受到良好的教育,家庭条件也好,毕业了就由家里给他把房子买好了。我自己还要辛辛苦苦地挣钱,一边养活自己,一边把钱拿回家。他非但不帮我,还说我贴家里。我父母年迈,姐姐妹妹又没有一技之长,家里面只有我这么一个男孩子,不是我养家又是谁?偏偏他这也不许那也不许,连我父母来这边看我一趟,他都把门锁了不让人进去,你说这样的事情,让不让人寒心?” 向晚知简直不知道要说这个人什么好。买房子你一分钱不出还想让人家加上你的名字,你这么算计人家的钱,那就别怪人家不给你父母面子啊。一个男人,吃软饭还吃得这么理直气壮,向晚知觉得自己的下限又被刷新了。对方固然不应该不给老人面子,但是如果不是被逼到了极致,相比没有哪个女孩子会这样做的吧?再有,向晚知虽然不知道眼前跟她絮絮叨叨说了这么久的男人工资究竟多少,不过看他的穿着打扮,想必不会很有钱。他自己钱不多,还要拿回去补贴家人,又是跟女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人家有怨言也很正常。 这完全就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家庭矛盾,怎么样也不到要把别人弄死的程度吧?他就这么急吼吼地冲上来找自己,想让自己给他报仇,他怎么就不先想想,整件事情当中,究竟是谁错得多一些呢? 还有啊,向晚知一直认为她做的是死人生意,帮助死人完成心愿的,什么时候活人也找上门来了?还这么明目张胆,这究竟是谁告诉他的? 向晚知很想把他赶出去,但是奉君生病了,现在还在楼上休养,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她要是对这个男人不客气,依照她对这人的观察,说不定等下把他惹急了,他会对自己动手。这种人,才不会管对方是不是女孩子呢,一旦把他惹到了,甚至不是惹到了他,只是让他不痛快了,他就要给人家点儿颜色看看。但如果对方是他惹不起的,哪怕让他跪下来叫“亲爹”,他估计都不敢有什么怨言。 顾虑着这个,向晚知满腹不耐烦也不敢直接让这个男人滚出去,她是知道不能从这样的人身上得到什么,最后报酬有没有都不一定。向晚知见那人还要继续往下说,实在忍不住,出言打断他,“呃,这位先生......” “我姓黎,叫黎明君。”那人赶紧回答道。 “黎先生。”向晚知从善如流地回答道,她可没有看漏刚才他眼睛里明显闪过的那一丝不舒服,“我觉得你跟她的事情,还是家庭内部矛盾,远不止要找我帮忙的地步。如果你觉得实在跟她合不来,大可以分开,我听你的口气,你们两个现在还没有结婚对吧?趁现在分开,及时止损,对你们两个人都好。黎先生青年才俊,也不愁找不到更好的是不是?” 向晚知声音温柔,虽然尽量在压制自己的不耐烦,但是不注意看根本不会发现。黎明君听了立刻说道,“对啊,还是你识货啊。我名牌大学毕业,硕士也是985的,他不过是个二流大学,还是个本科生,首先学历上就差我一截了。我也没用嫌弃他,他居然还不满足!我学历比他高,学校比他好,专业也比他强,现在工资是不太高,但是我会涨啊,我有潜力我是潜力股啊!” “说起来,他这个人眼界真是狭小,一点儿也不会用长远眼光看。”黎明君偏头,“你说,你一个外人都看得出来我是个很优秀的人了,他怎么就看不清呢?换成其他人,现在早来跪舔了吧?” 向晚知真想把这货给扔出去。 偏偏他还毫不自觉,滔滔不绝地继续自夸自赞,“当然我也不是说他就应该跪舔我,我觉得两个人之间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有的吧?像他这样盛气凌人,还不思悔改、毫不满足的,难道不应该好好教训一下吗?” 向晚知对这人实在厌烦,她甚至废话都不愿意跟他多说一句。如果之前她还能劝一下黎明君,现在是劝都懒得劝了。当然,跟他一起的那个女孩子也是个脑子不清楚的,她是眼瞎还是脑残,怎么就没看清楚这货的真面目呢?还没有结婚就在算计她的房子,还计划把父母一起接过来,她是嫌自己的日子过得□□稳太平顺了还是怎么地?非要闹些幺蛾子出来。 “你想怎么教训她?”向晚知见过不少恶人先告状的,但是这么理直气壮的,还是首次。她觉得,这个工作要是再做下去,她可能会被同化。 黎明君却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好像是要把她说服一样,“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吧?他让我滚出去,不要回来。说我生不出孩子,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他这样那样。” “等等!”黎明君的话,像是一个炸雷,炸得向晚知七荤八素,找不到方向。她艰难地看了一眼黎明君,“你......怎么会生不出孩子啊?”看不出来,黎明君看上去高高大大的,没想到却是个......是个没有生育能力的。那这个姑娘是真的脑抽了吗?一个男人,是个奇葩,不仅算计她的房子,还想把他父母一起接过来,附在她身上一起吸血,看不起她不说,还没有生育能力。这姑娘......这姑娘究竟图什么啊? 黎明君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她是想把自己送出去扶贫吗?扶贫也不是这个扶法啊。向晚知之前对黎明君的事情还漠不关心,现在真想见见那个眼瞎的姑娘,看看能不能把她一棒子打醒。 她在这边暗自揣测,黎明君却觉得她大惊小怪一样看了她一眼,“当然啊,男人生什么孩子?我生不出来,他难道就能生出来吗?” 他的话再次把向晚知砸得乱七八糟不能思考。 她思考了好一阵,才努力镇定下来不让自己抓狂,跟黎明君确认道,“你......你和你的伴侣,都是男性?” “我之前没告诉过你吗?”黎明君说得理所当然。 向晚知摇头。 黎明君笑了笑,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跟她说道,“小姑娘啊,做事情要认真要会思考,就算我没有告诉过你,你也应该明白啊?怎么听了这么久,你还不能理解呢?非要委托人跟你说明白,真是......”他那副笑容,有些未尽但彼此都清楚的意味,看得向晚知只想冲上去打他。 向晚知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笑了两声,脸上带着浓浓的不耐烦,“哦。我觉得,男人跟男人之间,不好计较那么多,况且你们这个,也远不到要找外界帮忙的程度,各退一步,就天高海阔了。” 黎明君没有听出来向晚知话里的敷衍,依然不愿意走。向晚知可不耐烦继续招待他了,她站起身来,非常有礼貌地对黎明君说道,“黎先生,我等下要出去,你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这边要关门了。”逐客令下得这么明显,黎明君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继续待在那里,不阴不阳地笑了两声,从沙发上站起来,离开了。 他一走,向晚知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做这行久了,遇见的奇葩也多了。她应该早就练就一身不动如山的本领,看到这样的人啊,还是自己修行不够。要是换成奉君,多半要叫她多接触这样的人。奇葩见得多了,一般人也就显得正常了。只是以毒攻毒的法子,向晚知觉得自己没那个命受。 向晚知把午饭做好给奉君送上去之后,自己在下面吃了。碗也不想洗,直接就上床午休去了,没想到刚刚躺下去,门铃就响了。 向晚知不想理会,反正现在奉君也在生病,她就是消极怠工也没人敢说她什么。奈何那铃声锲而不舍,大有不把她闹出来不罢休的架势,这样响下去,向晚知就是再大的瞌睡也睡不着了。她带着浓重的起床气,一个翻身从床上起来,咬牙切齿地穿好衣服,下去开门了。 第31章 凤凰男大战直男癌(二) 第三十一章 向晚知强压着心头的火气,下去开了门。门口站着的是一个青年,穿了身休闲运动服,长得还比较端正,就跟这个城市里许多同龄人一样,看不出来什么特别。 向晚知低头看了一眼,明晃晃的太阳下面,他的影子赤条条的,再分明不过了。又是个活人。向晚知微微眯起眼睛,努力让自己对这个扰人清梦的家伙露出一个尽量和蔼的笑容,“这位先生,请问你有什么事情?” 那个男的把向晚知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眼神黏糊糊的,让人倍感不爽。偏偏他又没有其他行为,向晚知就是想发作也找不到由头。就在向晚知打算关门不理他之前,那个青年嗤笑了一声,“看不出来,这么个小破店店,居然还有个长得不错的店员。” 我谢谢你啊。向晚知听见他夸自己好看,也并没有开心,任谁被人用这样的语气评价,都不会把它当成夸奖。 那个青年请不管她,径自避开向晚知,走了进去。他一进去,眼睛就跟没长在脸上一样,到处乱瞟,那模样,还真跟上面接待的黎明君有几分相似。也不等向晚知招呼,那青年就径自往那沙发上一坐,笑了笑,“你们这地方,倒是不错啊。” 向晚知都躺下了还被叫起来,心中窝了一团火,那个青年对人又这么不礼貌,她也懒得招呼他,坐到他对面,问道的,“先生你究竟有什么事情?” 他们这里做的是死人生意,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天两个找上门来的,都是活人。 那个青年不满地看了她一眼,“我说你们这服务态度怎么那么差呢?客人来了也不知道给倒个水什么的。” “对不起啊。”向晚知笑了笑,“我们这里水没有了,还有,按照我们的作息时间,现在是不开门的。”意思就是你来的不是时候。 那个青年也听懂了,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向晚知,那张脸要有多轻蔑就有多轻蔑,“算了算了,我也不难为你了。态度差就态度差吧,反正你们这小破店店,能指望什么呀。” 向晚知很想问他,“既然这是小破店店,那你又来这里干什么?不是犯贱吗?”但是看这青年的样子,也不像是那种和善的人,真要说出来,说不定会干什么,反正这店店也不是向晚知的,再不中听,她也勉强忍了。 可能是上午遇见了一个奇葩,让向晚知觉得,眼前的这个青年还勉强能够让她忍受,她耐着性子,又问了一句,“你究竟有什么事?” “来这里找你们还能干什么?当然是委托办事情了。”那个青年说到这里,一直脸上带着的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变了变,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我跟我的......女朋友,最近出了点儿问题。我毕业的时候家里就给买了房,虽然只给了首付,但那也是我家买的吧?我跟现在的女朋友谈了两三年了,感情一直很稳定,前段时间提出来,她想在我家的房子上面加名字。” “这房子是我爹妈买的,按揭也是我的工资在给,跟她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她凭什么想要加名字?这些人啊,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她住在我家,这些年我从来没有收过她的房租,她还不感恩,现在还要想要在我家的房子上面加名字。你说,这是不是贪心?” 向晚知想了一下,才慢慢说道,“我觉得,她这个要求,可能是源于内心的安全感不够,想要有点儿东西做后盾。”其实她觉得,如果真的像这个男人说的那样,房子是他父母给的首付,按揭又是他的工资在还,女方提出要加名字,是有点儿过分了。相当于就是,一分钱不想给,还想白占半套房子。现在男女平等,不能一面要求男人给房给车自己什么都不付出,一面又说着什么“男女平等”之类的实质是女权癌的话。地位很大程度上是跟经济挂钩的,经济不独立,男女平等说一万遍,都只是一句空话。 但是肯定不能跟这人这样说。他原本对自己女朋友都有意见了,再这么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对他们两个并没有好处。房子车子这些事情并不是绝对的,全看两人之间的感情和双方的人品。有些女孩子,就是真的把车子房子拿到她面前,她也不好意思要的。有些女孩子,就是明明没有出一分钱,却处处想占人家便宜。谁都不是傻子,你占人家便宜,人家肯定能感觉得出来,有些男人大方,不计较,有些男人就比较小气,非要弄个明白。很显然,眼前这个青年和他的女朋友,都不是大方的人。 “其实我觉得这房子你加上她的名字也无妨。反正这房子是你爹妈给的,就算你将来跟她离婚了,她也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况且,你说这房子是按揭的,你们两个结婚之后,你所有的收入都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拿去交按揭的钱当中有一半也应该是她的,所以我觉得......你可以加一下她的名字。反正这对你也没太大的影响,还能在她面前表个态,何乐而不为呢?” 向晚知自觉自己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哪知道人家根本没听进去。那个青年脸上又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轻蔑地瞟了一眼向晚知,“我说你们这些女人啊,是不是成天就想着我们男人的钱,想着我们男人把你们供起来?说‘男女平等’的是你们,要男人把你们供起来的也是你们,能不能有点志气?树立一个理念就从一而终,不要东改西改,这样很容易让男人看不起的。” 向晚知觉得自己膝盖中的箭快要把自己给弄残了,她对这人实在没什么好话,直接就说到,“你能不能不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我承认,你说的那种要男人供着的女人确实存在,但是更多的,难道不是独立向上,经济自主的新女性吗?”很多人还比他工资高,比他优秀,比他能干,比他潜力大,向晚知简直不知道这人是从哪里来的自信。“你也是念过大学的人吧?” 眼看着那个青年脸上露出几分兴奋来,张了张嘴,马上要说什么,向晚知赶紧截口,把他即将出口的炫耀给堵在了喉咙里,“大学几年,难道没有教会你什么叫做‘思辨思维’吗?任何人任何事,都要一分为二地来看待,不能一棒子打死,你难道不明白吗?” 那个青年听了依然不以为然,“说得好像你们女人很高贵一样,好像没有下贱胚。语言粉饰得再多,都改变不了你们内心和身体的肮脏。” 向晚知觉得自己刚才还是应该去烧壶水,起码现在她手边就能有武器去打这个男的了。有些人jian而不自知,偏偏还觉得自己可以得很。直男癌成这样子,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女朋友的。 聪明人都知道不应该跟他继续掰扯下去,越说自己越气。她决定当个聪明人,“你既然这么看不起女性,你为什么要找女朋友呢?大可以找个男人共度一生嘛,反正你们都是社会上的优良物种,正好相配。” 她说得讽刺满满,甚至已经做好了那个男人要跟她吵架的准备,然而那人连上却露出一丝欲盖弥彰的尴尬来,向晚知联系前后,瞬间明白了,“哦,原来阁下是同性恋啊,那你怎么说你有女朋友呢?还是你觉得,无论你的伴侣是男是女,都不值得你说出口,跟外人提起?”搞了半天,他不仅是个直男癌,还是个虚荣鬼。爱了不敢承认,没担当没责任感,这种人,不管他的对象是男是女,是富有还是贫穷,他都不会有多爱。因为他最爱的人是他自己。 那青年听见她这么说,刚才还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现在立刻炸毛了,“同性恋怎么了?同性恋惹你们了?同性恋也有爱的权利,现在国外好多地方都承认同性恋合法了,只有我们国家,还这么落后,人民还这么愚昧,接受不了。” 嗯,总之这样的人,遇上任何事情,那都是别人的错,他一点儿错都没有。怪天怪地怪父母,从来不会怪自己。他比圣人还圣人,他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伟光正高大全。 向晚知懒得跟这样的人浪费唇舌,点了点头,示意他说得对。那人也看出来向晚知的轻慢,不满意地说道的,“我是来你们这里委托事情让你们帮忙的,你这是个什么态度?”向晚知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就站起身来,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缥缈语气跟向晚知说道,“算了,你们这小破地方,估计也完成不了我的委托,我还是去找大的正规的事务所吧。钱花了是小事,别搞砸了我的事情。” 他瞥了一眼向晚知,朝门外走出去,走到门口,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对向晚知说道,“我觉得啊,像你们这样没什么文化、又没有念过大学的女孩子,还是趁着年轻,赶紧为自己以后铺路。你长得还有那么几分姿色,找个老板当个二奶还是可以的,别等将来年纪大了。这女人啊,一过二十五就不值钱了,不像男人,四十五都还是正值壮年。”说完不等向晚知回答,他就走了出去。 向晚知憋了一肚子火,她之前不想理会这货色,现在倒是真的想看看,这特么到底是哪里来的奇葩! 第32章 凤凰男大战直男癌(三) 第三十二章 向晚知等那个青年走出去不久,就跟了上去。他们这里没有公交车和地铁过来,非常偏僻,向晚知远远地缀在那个青年后面,等他上了一辆计程车,她也招来一辆的士,让司机跟了上去。 那青年没有走到目的地,而是到了最近一个地铁站就下去了,向晚知赶紧扔下钱,混在人群当中,也跟了过去。 最后,他进了一个中档小区,向晚知跟了进去,看着他到了其中的一个单元楼。那青年进了电梯,倒不好怎么跟了,向晚知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她站到电梯前面,把电梯停下来的楼层记住,还好这时候人不多,只停留了两个地方,等到电梯运行玩一趟,向晚知才按下上行的按钮,跟了上去。 她的方法比较原始,但也确实是成本最小的了。原本想着她虽然不能一次性找到那个青年住的地方,但是一家一家地敲门,总能找到。到时候人家问她要做什么,她就说那青年在他们那里不小心丢了钱,钱总不会有人拒绝吧?况且看那人那副样子,也不像是个诚实的人,他就算要起疑,但也不会拒绝钱的。踩到了点,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她敲到第三户人的时候,终于出来了个熟面孔,却不是那个青年,而是上午来找她的黎明君。黎明君看到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跟她低声说道,“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他连忙关上门,连鞋子都来不及换,拉着向晚知走到旁边的安全通道下面,低声问道,“怎么,现在想起来,我这门生意不能丢吗?” 向晚知还没有反应过来,她总觉得这转折有点儿神奇,怎么突然之间就找到了黎明君呢?向晚知仔细想了想,终于想起之前那个青年跑到她店里来说的那些话。她当时受困于起床气,脑子不清楚,现在看到黎明君才明白,敢情他们两个在同一时间都背叛了对方,想着怎么把另一半置于死地啊?奇葩成这样也是没谁了,就是不知道,一个凤凰男对上一个直男癌,这两个姑娘幸福的终极大杀器,谁胜谁负。 向晚知想了想,对他说道,“额,不是......今天下午,你的另一半,”她指了指不远处的那扇门,“也来找我们了,他也想让我接下这个委托。委托内容,跟你上午提出来的是一样的。”都是,怎么才能在这段感情当中利益最大化。 向晚知唯恐天下不乱,这两个奇葩,也不怕他们两人对上。她最开始的想法是,他们两人王八看绿豆,越看越顺眼。既然是同性恋,性情又这么合拍,那就不要成天吵吵闹闹了,和和美美在一起才是正道,不要出去祸害其他姑娘了。 但是现在看来,好像只是让他们两个和美地在一起还不够,这种人必须要让他们感受到来自世界的恶意,好好□□一下,免得伤害到身边其他人。况且啊,照他们现在的情况,说不定真的有一天会一拍两散,各自出去隐瞒性取向,像孙志和一样,骗一个单纯姑娘给自己传宗接代,然后再把人家姑娘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有了一个夏琳,不能再有第二个夏琳了。向晚知自觉能力有限,不能替天行道,但能解救一个是一个,黎明君和他另一半,最好是在一起,亲亲热热,相互恶心,天长地久。 听见向晚知这句话,黎明君脸上神色变了几变。向晚知还嫌不够,在旁边煽风点火,“我也是怕你吃亏,赶紧过来跟你说一声,免得你被打个措手不及。当然了,”向晚知赶紧表态,“我肯定也没有接受他的委托,只是觉得......还是应该来通知你一声。” 她话音刚落,黎明君就猛地转头,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屋子门口,来不及进去,就在外面大喊道想,“于佳悦,你给我说清楚,你背着我干什么去了?”他说完,又连忙拉住向晚知,“你别走,等着给我作证。” 他站在门口那一声吼,旁边的邻居也肯定听到了。不过既然当事人不害怕丢人,向晚知也觉得被人围观一下没什么了不起。她站在门口,听着里面传来一声不亚于黎明君刚才那声的怒吼,“黎明君,你特么胡说八道些什么?劳资背着你做了什么了?” 嗯,越是没理由的人,声音越高。 “你还说没有背着我做什么,你说你说。”黎明君一边拉着向晚知走进去,一边迎上从卧室里面出来的于佳悦。于佳悦果然就是下午过来那个直男癌,他看见向晚知,刚才那股嚣张的气焰,立刻像是遇到了一盆冰水,瞬间消下去了不少。 他微微侧目,不自然地避开向晚知的目光,声音也没有之前那么理直气壮了,“这娘们儿跟你说了什么?你宁愿信一个外人,都不愿意信我吗?” 向晚知发现,原来不管那个男人是直的还是弯的,吵起架来,会的都是那么几句。 “你自己不做亏心事,能怪我信别人吗?”黎明君冷笑一声,一把将向晚知拖到于佳悦面前,看也不看她一眼,说道,“你把刚才跟我说的话,重复一遍。”那声音,那底气,要不是身上穿着的是件几十块钱的地摊儿货,向晚知要认为他是个霸道总裁了。 反正她对这两个人的印象都不好,也不介意把水搅得更浑。向晚知顶着于佳悦要吃人的目光,把刚才她跟黎明君的话又说了一遍。于佳悦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冲着黎明君冷笑道,“她说,我的委托跟你的委托是一样的,那你的委托是什么?”黎明君也回过神来,恨恨地瞪了向晚知一眼,转过头去又跟于佳悦打嘴炮,“你不知道我的委托,知道你的委托不就够了吗?” 于佳悦脸色变了几变,终于忍不住,一把抓住向晚知的手臂,冲她吼道,“他什么时候来找的你?你们两个什么时候认识的?” 向晚知一面想挣脱,一面装作很害怕他的样子,哆哆嗦嗦地说道,“上上,上午,他上午来找的我。” 她话音刚落,于佳悦就低吼了一声,一把将向晚知掀开,冲上去就给了黎明君一拳,大吼道,“你背叛我!”黎明君也不甘示弱,一拳回过去,“你不是也背叛了我吗?你还好意思说。” “那也是你先的!”于佳悦红着眼睛大吼道。 向晚知揉了揉自己被捏红的手腕,听着他们两个人吵架。这两人,一个做初一一个做十五,虽然黎明君的确是先找她的,但是真要说谁心里先起了其他心思,还不一定。只是摆到明面上来的是黎明君先动一步罢了。这两人,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偏偏他们自己不这么认为,都觉得是对方对不起自己,非要争个所以然出来。 只听于佳悦大吼道,“我都不嫌弃你工资比我低不能生孩子了,你居然还想着从我身上得到更大的利益?你觉得我对你还不够好吗?你在我家住这么多年,一分钱的房租都没给过,你还想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难道我对你差了吗?”黎明君也不甘示弱,扯着嗓子吼回去,“你也不想想,我家里几代单传,好不容易才出了我这么一个儿子,我姐姐妹妹为了供我上学念书,早早地辍学嫁人了,我父母那么年轻就生了病,你身为我的伴侣,难道不应该体谅体谅吗?我父母来这边看病,想到这里来住一天两天你都不干,你这人良心是怎么长的?我虽然现在比你工资低,但是我学历比你高,学校比你好,总有一天我的工资会比你高的,你得意什么啊,显摆什么啊?我一个几代单传的人,都没有嫌弃你不能生孩子,你说你嫌弃我什么?” “嫌弃你?我嫌弃你的地方多着呢。我父母在s市有工作,是地道的本地人,有车有房,只要我愿意,扑上来的男人女人不要太多。我当初看上你,一方面是因为你长得不错,另一方面是因为觉得你这人听话。听话!你知道什么叫听话吗?你肯定不知道,你要是知道的话,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了。虽然你不是女人,但是你扮演的角色跟女人是一样的,我就不说这些年来你做过几天家务了,最起码的三从四德你做得到吧?工资低就算了,连最起码的顺从你都做不到,你说要你有什么用?” 黎明君听到这话,立刻不干了,“什么叫我做过几天家务?我堂堂一个国际关系学的硕士,难道跟你在一起,就是要来给你做家务的吗?于佳悦,你想得真是太美了,怎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呢?就你那个家底,你还冒充本地人,我呸!不知道是郊区郊到哪里去了,还说是什么本地人!要不是政府征用你们家的土地,你觉得你会有现在这套房子吗?还跑到我面前来摆谱,哈,也不看看自己究竟是什么能力什么家庭。我告诉你,你今天看不起我没关系,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到我脚下来跪舔的!” 第33章 凤凰男大战直男癌(四) 第三十三章 向晚知在旁边微微翻了个白眼儿,大概所有底层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心思吧?觉得总有一天要把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给过自己难堪的人统统踩在脚下。有些人的确做到了,然而有些人......不过是把当时的那一腔悲愤发泄出来,就再也不动了。那些类似于誓言一样的东西,被他说出来之后就好像成了一团被抛弃的废气,说完就没有了,忘了就忘了。毫无疑问,黎明君就是后面这种。 于佳悦跟她想的一样,听见他这样说了,轻蔑地笑了笑,“那我就等着那一天。反正你再怎么有钱再怎么能干,你的出身和眼界始终改变不了,更加不可能生个孩子。一个不能生孩子的人,再有钱有什么用?” “不能生”这个事情,无疑戳到了黎明君的伤心处,“你说我不能生,那你能生吗?你自己都不能生,凭什么让我生?” “我是个男人啊,凭什么要我生孩子?”于佳悦想也没想地就回答道。 “难道我不是个男人吗?”黎明君话音刚落,于佳悦就接口道,“在下面的算什么男人?” 向晚知:......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有点儿辣耳朵,她并不想听...... 于佳悦的话,再次将黎明君激怒了,“我在下面?我在下面还不是因为爱你吗?我对你的爱,就成了你现在来攻击我的工具了?于佳悦,你有点儿良心行不行?” “你口口声声爱我,却联合你妈你爹你姐姐你妹妹,来算计我的房子,你说你这叫爱吗?你这样的爱我还真的要不起。” “我爹妈那么辛苦,他们老了想到大城市来住有什么问题?你跟我在一起了,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了,我把他们接过来有什么问题?”黎明君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我姐姐妹妹为了供我上学,很早就嫁人了,我现在有出息了,帮他们一把有什么问题?你是独生子女,你不会明白我们这些有姊妹的人的心情的,你们天生就是自私鬼,不懂得体谅他人。” ...... 眼瞅着两人吵架又回到了原点,向晚知打了个哈欠,不想再听下去了,见她们吵得正起劲儿,向晚知一个人悄悄地从战场退了出来,走到电梯里,把电梯门关上,才把他们两个人的争吵关在了外面。 电梯里面还有其他人,黎明君他们两人的争吵声楼上楼下的邻居也都听到了不少,电梯里一个大妈面上露出几分鄙夷来,用一种虽然小但是大家都能听见的声音说道,“那套房子里住的那两个男孩子哦,简直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最开始还以为他们两个是租客,租在一起的,后来那天看到,哎哟~”她脸皱到一起,好像是吃了黄莲一样,“其中一个,居然在摸另一个的屁股。” 电梯里的其他人也愣了一下,有个年轻男人觉得不太好,忍不住说道,“也许是他们两个开玩笑呢,男生有的时候开起玩笑来,是比较开放。” “哎哟~小伙子,大妈我年纪不大,知道你们那些小年轻的事情,也不是那么古板的人。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后来有一次看到,他们两个,哎哟~”好像这句话说出来就脏了她的嘴一样,但是为了满足电梯里面的人的好奇心,大妈还是忍辱负重地说道,“他们两个,他们两个,亲在一起了呢。” 这句话像一个炸雷一样,投入了人群当中,当即电梯里面的住户就开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其中一个中年女人说道,“我想起来,上次我们隔壁那个姐姐说给他们两个中间那个小于介绍女朋友,他就说他暂时不想谈恋爱。当时我们还以为他是想做工作,还觉得他这个年轻人比较上进,不同于一般的男孩子。现在看来......”那个中年女人摇了摇头,虽然没有说完,但是后面要说的话是什么已经不言而喻。 “就说嘛,这两个男孩子,总给我怪怪的感觉。”有一个大爷说道,“现在想起来,他们两个,可不就像女孩子嘛。” 于佳悦和黎明君,一个直男癌一个凤凰男,哪里像女孩子了?女孩子才没有他们这样的奇葩。向晚知在电梯里面听见这群人后知后觉的“以前就发现”,心中却觉得有些鄙夷。这群人,正儿八经要他们出力的时候,他们比谁都跑得快,然而落井下石,却又比谁都积极。 今天的遭遇,算是一番奇遇了,向晚知晚上回去的时候,给奉君把这事情说了。他坐在床上,捧着一碗粥看着向晚知在那里绘声绘色地跟他讲今天发生的事情,一双猫瞳带着浅浅的笑意,不像以前那样总是含着几分讥诮。向晚知之前还不觉得,后来看他一言不发,忍不住有些不自在,下意识地摸了摸脸,“怎......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 奉君也察觉到自己失态了,他垂下眼睫,舀了一勺粥,又恢复了往常的毒舌,“你年纪轻轻就这么八卦,将来老了怎么办?”话说到这里,奉君突然一顿,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向晚知。她眉目鲜活,丝毫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怎么了?”向晚知不耐烦地推了一下他的肩膀,奉君捧着碗的手被她一推,里面的粥差点儿洒出来,“你推吧,反正推洒了也是你打扫。”听他这么说,向晚知立刻规规矩矩,不敢再动了。 向晚知想插手黎明君这边的事情,纯粹是因为看不过去他们两个,想要让这两个祸害长长久久地在一起,不要去祸害姑娘了,所以这个不算案子的案子,她办得比什么时候都上心。 过了两天,向晚知接到了黎明君的电话,她一接起来,那边就传来黎明君微带哭泣的声音,“向小姐,你赶紧来帮帮我,于佳悦要跟我分手,还说要把我从房子里面赶出去。” 向晚知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她从来没有见过男人怂成这样子。赶出去就赶出去嘛,要是换成向晚知自己,她都要被人赶出去了,难道还要厚着脸皮死皮赖脸待在那里吗?她情愿睡大街都不愿意被人把脸放在地上这样踩。 “究竟怎么回事呢?”向晚知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不带其他情绪。 “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不知道怎么被外面的人知道了,他硬说是我做的,要我跟他一刀两断,还要让我从这里搬出去。我不能啊,向小姐。跟他在一起的这些年,我什么钱都没有存下,要是从他这里搬出去了,我现在根本就没有钱再去租房子。他把我往外面赶,就是在要我的命。” 向晚知下意识地就问道,“那你工作的钱呢?”他住在于佳悦家里,听他们之前吵架,黎明君也没有交过房租,生活费不知道怎么算的,但是就算他给了生活费,他们两个人也用不了那么多啊。 “拿回家了啊。”黎明君说得理所当然,“我家里培养我花了那么多钱,我父母姐妹牺牲那么大,我工作了当然要尽可能地给他们好的生活了,反正我有住的地方,也不需要花钱,那多出来的钱,也就拿回去了。况且,我才开始工作,工资没有太多,就是拿回去也拿不了许多,钱是我的,他凭什么说我?” “那你拿过生活费和水电气费之类的钱吗?”大概是她已经被黎明君这种无耻的行为刺激习惯了,所以现在已经能很淡定地帮他“想办法”了。 向晚知的话,像是一道光一样,给还在混沌之中的黎明君一片明亮,“对啊,我交过水电气费的,还给过生活费的,这样说起来,他也不能说我一分钱没给。起码他吃的我的用的我的。” 向晚知连忙点头,“是是是,你赶紧去把你之前交水电气费的单子拿出来,生活费你没有留记录,就有点儿麻烦——” “有有有。”不等向晚知说完,黎明君就赶紧截口道,“我买了什么东西,就拿了账本记了的。” 向晚知:....... 她不知道奉君每次给她发工资,是不是也要拿个小本本记着。向晚知试着想了一下那样的场景:奉君带了个老花镜,翘起个兰花指,拿了支笔在他的账本上面把给向晚知工资记上,发现超出了自己的预期,立刻痛苦得捶胸顿足,后悔地要把自己心掏出来,还暗暗发誓,下一个月一定不能再给这么多了。 向晚知没用想完,就打了一个寒战。 那边黎明君还在非常兴奋地向晚知说话,“向小姐,你真是心细如发啊,我之前还找不到方向,现在总算能找到在于佳悦面前立身的根本了。”交了几次水电气费,拿了几天生活费,他是从哪里觉得自己能有“立身的根本”了?这人槽点太多,向晚知已经不知道从何吐起了。 向晚知停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思维,“那你打算怎么应对他?他要是说你这些钱抵不上他的房子,你怎么办?”好吧,她其实就是想听听黎明君能有多奇葩。 “房子?房子也要算吗?房子早就买好了,他根本不需要给钱。房子上的名字是他的,他给的按揭也是给他的房子给的,这房子将来跟我一分钱关系都没有,他给钱给再多,关我什么事?” 向晚知:!!! 第34章 城 第三十四章 向晚知把将自己雷得外焦里嫩的黎明君的电话挂了,挂完电话才发现,浑身上下的力气都好像是被抽走了一样,她整个人软绵绵地倒在沙发上,简直想重新投胎一次。 见过那么多奇葩,她就没有见过这么奇葩的。这都是哪儿来的人啊!怎么有些人可以无耻到这种程度?纵然被雷过了无数遍,向晚知还是觉得自己道行太浅,也深深提醒自己,以后找对象千万要擦亮眼睛,碰到这种货色,有多远走多远,千万不要被牵扯到。 她这边还没有感叹完,之前不曾放下的手机又响了起来,向晚知诈尸一样从沙发上一弹而起,急急忙忙地拿起电话来一看,发现上面是个不认识的电话号码,她疑惑了片刻,终于还是接了起来,“喂?” “哟,这么晚才接电话,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啊?”听见这声熟悉的“哟”,向晚知额角的青筋又欢快地跳了起来。前脚黎明君才刚走,后脚于佳悦就赶了上来。这两人一前一后地,配合得那么好,还真是天生一对啊。 “哪儿能啊,不是响了就接了吗?”于佳悦好像总是喜欢用最恶意的事情来揣测别人,好像大家都要算计他一样。他也不想想,就他那副模样,谁稀罕算计他啊。偏偏人家不这么以为,明明是个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人了,硬是做出一副龙子凤孙的模样来。 “黎明君是不是来找过你了?”向晚知猜到于佳悦打电话过来,就是问他这件事情,也没有隐瞒,“嗯,不过这到底是你们两个人之家的私事,我一个外人不好插手。”话音刚落,那边就传来一声轻嗤,向晚知忍住想要把手机扔掉的冲动,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的确是这样啊,我这里是接受委托帮人排忧解难的,黎明君一分钱没给我,我凭什么帮他想办法?”她到底没有控制住,语气中忍不住带了几分讥诮,“况且,我们这里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来收费的,碰到那种难缠的人,可就是天价。于先生是觉得自己很好对付呢,还是觉得黎明君有那么多钱能拿出来给我帮他想办法呢?” 于佳悦自己就是个奇葩,难搞得很,他自己也还清楚。向晚知的话,他当成是夸他了,听了还觉得挺高兴的。要是向晚知知道他的心理活动,现在多半又开始忍不住翻白眼儿了。于佳悦虽然觉得“尔等小民都想害朕”,对自己总是有种无比膨胀的自信心,但对其他人总是有种相当不客气的认识。 向晚知这里,委托费贵他是知道的,黎明君若是真舍得拿那么多钱来给一个外人,这些天也就不用在家里和他成天算计来算计去了。向晚知这话,他认为还是没有骗人。而且啊,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一个人,黎明君和向晚知,都没有这个本事。向晚知这个看法,他也还是赞同的。 “你识相就好。”虽然他赞同,但是该放的狠话还是一样要放的,要不然太没面子了。“我劝你还是不要跟黎明君走太近,你也是做生意的,应该明白和气生财这个道理。你就算帮了黎明君,你也得不到什么好处。相反,你若是因为帮助他得罪了我,那就可得不偿失了。要知道,我是本地人,本地人办事情,总是有很多方便的,要不然你们这些女的,为什么都想找个本地人当老公呢?做生意是一样的。” 他自觉语重心长,很为别人着想,向晚知在一旁听得只想骂人。她想起之前黎明君骂他的话,说他不知道是郊区郊到什么程度了,还自觉是本地人。就算他真的是本地人,也没有见多少人等着去跪舔他啊,除了黎明君那种自己没什么本事没什么志向的,谁还会跪舔这样一个loser? 向晚知觉得,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他的想法,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想跟黎明君一起,还是打算弯到一半就不弯了,出去祸害其他姑娘。“我听黎先生的意思,他好像不是很想跟你分开,我觉得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不容易,什么吵吵闹闹,都不过是情侣之间必须要走的路,要不然各退一步,就这样算了吧。” “我们之间的事情,哪儿轮得到你一个娘们儿来插嘴?”向晚知话音刚落,于佳悦就毛了,“你搞清楚一件事情,现在不是我求黎明君,而是黎明君想要求我,ok?我一个本地人,有房子,人年轻,又有工作,凭什么要跟一个什么都没有,还拖家带口的外地人一起啊。我这样的条件,放到相亲市场上,那是大把大把的女人要来找我啊,我干什么还要跟一个处男都不是的男人一起呢?” 向晚知就知道自己猜的是正确的,“这么说,于先生你打算跟黎明君分开之后隐瞒自己的性取向,重新去找个姑娘啰?” 于佳悦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错话了,隔着电话也能听到他口气讪讪的,“这事情......你就别管了,关你什么事啊。再说了,我跟黎明君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上面那个,操他不跟操女人一样啊?什么叫‘隐瞒性取向’?我的性取向,原本就没有问题。”他自己都把自己说服了,之前还有些闪躲,说到后面已经完全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了。 向晚知大概把他的心理摸到了,觉得更不能让他们两个分开了,笑了笑,“是啊,我一个外人,是不好管这些,所以于先生打电话来跟我说这个,干什么呢?” 于佳悦一滞,总算想起来这个电话是他打给向晚知的,顿了顿,连句话都没有,直接挂了电话。 向晚知看着已经暗下去的手机屏幕,挑了挑眉。她将手机一扔,正打算重新倒在沙发上,奉君却刚好路过,看到她那样子,问道,“你到哪里去找的这些奇葩?”思维诡异成这个样子,简直不像是男人。 “你要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都有。既然有他们这样的人存在,那就说明好多男人其实心里面都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有些人这样的想法重些,有些人浅些,有些人不以为耻,有些人反以为荣罢了。”向晚知见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你这人,说起来活了千八百岁,都快跟个王八一样的岁数了,怎么这点儿看不透呢?” “嗯。”奉君懒懒地应了一声,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茶,“大概是以前的人都太单纯,不像现在这些人这样。这就跟毒素沉积一个道理,越到后面的人,越是五毒俱全。” 向晚知不以为然地瘪了瘪嘴,“以前也不是没有那些残害妻儿的陈世美啊,哪儿能说是时间出了问题呢?” 奉君原本就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向晚知还真跟他较上真儿了。他低头笑了笑,叹了口气说道,“所以啊,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年代,人心都是最叵测的。这两个人没有大本事,局限有限,成不了大气候,最多祸害一下身边的人,有些人可就不一定了。”他若有所思地垂下眼睫,喝了一口水,续道,“大坏人往往拥有大气象,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当的。” 向晚知抬起头来,总觉得奉君嘴里冒出这样的话来有些奇怪,然而她正要继续问,他却已经转身上楼去了。向晚知看他已经能够下床了,这会儿终于想起来关心他的伤势,“你这么快就好啦?” 这叫什么话?敢情是他还要好慢点儿是吧?奉君端着茶杯站在楼梯上看向晚知,“说话不对,扣奖金。” 向晚知:!!! “喂!你这什么人啊,一言不合就要扣钱,我明明都没有多少钱,就这样要被你扣光了,再扣,再扣就没有啦......” 虽然向晚知很想记仇,想不给奉君做饭,但是她一来没有那个胆子,二来她还有事情求人,所以尽管百般不情愿,向晚知还是按时做好饭,给奉君端了上去。 奉君一看那吃了好几天的鱼虾,就忍不住嘴巴发淡,他现在是个病人不错,但是能不能不要把这些东西弄得这么清淡啊,原本就没有多少胃口,这样做出来,更没什么胃口了。 向晚知察言观色,知道奉君看见了这些东西就不想吃,“嘿嘿”笑了两声,给他把桌子搭好,对他说道,“好了,我是见你身体刚刚好,不好给你做味道太重的东西吃嘛,你要是实在忍不住,等下我出去给你买鸭架子?或者明天给你做香辣虾水煮鱼,好不好?” 之前看见这些东西还没什么胃口的奉君,突然就被向晚知这几句话说饿了。 向晚知憋住笑,把饭菜给他放好,端到他面前,奉君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说吧,你又想求我什么?”之前才扣了她工资,这会儿又上赶着来示好,说没事情求他,他才不相信呢。 向晚知站在他面前搓了搓手,“嘿嘿”傻笑,就是不吭声。 奉君也忍不住笑了笑,从她兜里掏出手机,手在上面轻轻一抹,之前还一片黑暗的屏幕上面就渐渐出现了两个影子。 向晚知刚刚把脸凑过去,就听见电话里传来“哐当”一声,黎明君将放在桌上的水果盘子往地上一挥,立刻在地板砖上面发出刺耳的响声。上面的水果扎扎实实地掉在地上,看得向晚知一阵心疼,“再生气都不要砸吃的啊,吃的多无辜。”说话间,于佳悦已经冲上去一把推开正在发疯的黎明君,“你干什么呢,这是我家不是你家,要砸东西随便出去砸,不要来砸我的。” “你家?”黎明君冷笑,“敢情这些年来我交的水电费都是白交的是吧?现在要跟我分手了,你就出来说是你家了,要花钱的时候,你怎么不说那是你家呢?” “你有病吧?”于佳悦脸上露出几分无奈来,“这是我的房子,你不给房租就够了,给个水电费怎么了?你还好意思说,只给了水电费,那水电气里面你没用啊?就是那水电气全是我的用的,你也不够。” “我天天在公司,天天加班,我用了你几个水电气了?你成天在家里打游戏,吃饭喝水洗澡,哪样不是你用的?还不是我给你交的?就算这里面有我用的,十分我看能不能占到一分。你自己都承认那水电气全是你的了,那你凭什么说我没给钱?” “大哥。”于佳悦还在妄图跟黎明君说道理,“你的那几个水电气,一个月才几百啊,能抵上几个平米的房租啊?这么些年我从来不收你房租,你给几个水电费,你还有理了?” “我怎么才给了几个水电费?生活费不也照样是我这里出的吗?”黎明君抖了抖手上那个小本子,对于佳悦说道,“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叫几个水电费吗?这叫几个钱?” 于佳悦觉得跟他扯这些完全是个傻瓜行为,索性不跟他废话,“我不管黎明君,现在我要跟你分手,你赶紧从我这里搬出去,这些年的房租我就当是拿去养狗了,不跟你收了。限你三天时间,赶紧从这里搬走。” 于佳悦说完就倒在了沙发上,再也不看黎明君一眼。黎明君倒是笑了,“于佳悦,我没听错吧?你打算就这样让我走了呢?你口口声声说这些年不收我房租,敢情我给了那么多钱,还是我占了便宜呢?” 他这话让原本已经不想跟他废话的于佳悦脑门儿上的火“噌”地一下又冒上来了,“黎明君,你觉得你占得便宜还不够吗?什么叫你‘给了那么多钱’?你给了多少钱?你每个月的那点儿工资,不是全都被你拿回家去补贴你家里去了吗?你还能剩下多少钱?剩下个千把块钱,要是没有我,你在这大城市还不得喝西北风啊?你还想怎么样?” “于佳悦,你明明知道我家里的情况,你非但不帮我现在还要把我赶出去。好,你既然做得了初一那我就能做十五。我想怎么样?我想要个公平!”黎明君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说出来的话有多惊世骇俗,有多不要脸,“这些年你付出了我承认,但是我的付出,你也要承认。每一笔钱都有单据可查,我拿出来的钱只有多的没有少的。你总不可能要我就这么走吧?人家男人和女人谈个恋爱,都要给分手费呢,你打算让我就这样走吗?” “那你想怎样?难道还想让我把这些年你给的钱还给你吗?”于佳悦显然低估了黎明君的不要脸程度,他把头一扬,“不,我不要钱。你把钱折算成房子大小抵给我就行了。”说着,他手上那一把单据放出来,从兜里掏了支笔出来,把所有的钱加在一起,说道,“这房子你们家里买得早,这又不是什么高档小区,也不在市中心,只能说是交通比较方便,当初你们家买的时候是买成三千五一个平方吧?这些年我总共付出了两万四多,可以买你们家的房子七个平方。不要觉得我占了你便宜,我说过了,还有很多账我都没有记,只会比这两万四多不会比这两万四少,我也不贪心,不要你的客厅你的主卧,你把书房里面搬空,把那里抵给我就行了。” 这一番话说下来,逻辑缜密,明明不对去让人找不到反击的点,向晚知在外面,甚至为他要叫起好呢,“他这几年的书,没有白读啊,这等逻辑我等凡人,只能甘拜下风。” 奉君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挑了挑眉,“我等仙人,也甘拜下风。”这样的逻辑,如果不是浸淫生活许久,想必是想不出来的。难怪都说人类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的脑洞就是无穷的啊。只有他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还能这样算呢?黎明君你这辈子没见过钱吧?”于佳悦气得不行,“那你怎么不算算,我这房子这些年来升值升成什么样了呢?你还想我把房子抵给你,你想得真是美好!” “我本来就穷啊,是没见过钱。这不是你说的吗?怎么现在又来问我了呢?”黎明君的自尊心被刺激到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干脆承认自己穷,“你还想把升值的价钱算进去啊,于佳悦,你是不是这辈子没有见过钱?这房子你买成三千五一个平方,你还想卖我一万一平吗?你还想什么呢?现在是你要用房子抵我给你的账,收不收现钱我说了算,哪儿能轮到你来做主了?” 嗯,听上去是没错的。在黎明君和于佳悦谈恋爱期间,黎明君住在于佳悦的家里,并没有给房租,但是时不时地在给水电气费和生活费,总计二万四。据黎明君自己说,他常年在公司,用的水电气很少,生活费也少,加上这二万四当中有一部分他没有记账,所以姑且将这二万四全都算在于佳悦身上。现在于佳悦要赶黎明君离开,黎明君不甘心就这么走了,非要让于佳悦用房子来抵这二万四,还是按当初买房的时候来抵。整个事情看下来,虽然很荒唐,但是听上去好像并没有错。 向晚知以手支颐,“黎明君究竟是怎么把这么荒唐的事情说得这么正儿八经毫无破绽还让人无从反驳的呢?”她顿了顿,又说道,“我发现这个于佳悦跟他过招,还是嫩了点儿,现在于佳悦的思维,已经完全顺着他在走了。” 果然,于佳悦说道,“黎明君我拜托你要点儿脸行吧?房子是我的,你住在我这里不给房租不说还要让我倒给你钱,你脸怎么这么厚呢。”说来说去都是那么几句话,看来却是词穷了。 “是,你是没有让我给房租,那是因为房子不是一个消耗产品,它不像水电气和生活用品那样消耗得很快,一段时间之内必须补充。你的房子,可以管五十年,可以管七十年,但是其他产品不一样。房子的那点儿消耗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且房子从头到尾,都是你的,不会因为我住了就成了我的了,所以跟我住多久都跟我没关系。但是水电气和生活用品,却是你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用了的。你既然用了,你就要付钱,我已经把我自己的刨除了,剩下的就是你的了。当初给你用的这部分是我出的钱,现在我们既然要分手,你不应该把钱给我吗?” 向晚知都快被他这种逻辑给说服了,河山辽阔,祖国到处多奇志啊。“诶,不对啊。”向晚知抬起头来看向奉君,“如果按照他的这种说法,那就应该把房子这些年的折旧算进去,房子也依然消耗了,只是没有那么明显,但是再少,这么一套房子,两万四总是能抵的吧?” “如果是这样说,那黎明君也有其他的说辞应对的:这房子非但没有降价,反而涨价了,按照这个逻辑,他会把升值的那部分算进去。真到了那个时候,他就不要房子了,直接要钱,让于佳悦把折算成的平方数算成现在房子的均价,那现钱给他。就算房子是贬值,他也不会让于佳悦占到便宜的,他完全可以按照贬值的价钱来算。总之,就是看怎么样有利于他,怎么来。”奉君已经吃完了,他像是很了解黎明君这样的人一样,对向晚知说道,“你不用纠结他这个逻辑,只会把自己越套越进去,完全没必要。你看现在于佳悦已经被他套进去了,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反驳方法。” “那......究竟应该怎么反驳他的歪理邪说呢?”向晚知还是没有从这种逻辑里面出来。 奉君笑了笑,“不用反驳,因为他这样本身就是诡辩。我们且不说于佳悦究竟需不需要把他口中的二万四给他,就说房子的事情,于佳悦如果拿出去租,这样的房子一个月一千五是有的,就算水电气费和生活费不算,黎明君也要给于佳悦每月一千五的房租。”见向晚知要说话,奉君抬手,示意她稍安勿躁,“是,黎明君完全可以拿之前的说辞,说房子由始至终都是于佳悦的,跟他住多久没有关系,那按照他的这个逻辑,所有的租户都可以不用给房东房租了,因为反正房子都是他的。” “黎明君这番诡辩,只能拿去糊弄一下脑子不清楚的小年轻,像于佳悦这样的,真要碰上那种很老辣的,把他反驳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两三句话的时间。甚至他自己明不明白这其中的问题,我都很怀疑。”奉君挑了挑眉,“租,其实就是买的临时使用权,他忘记了这个。” 被奉君这样一说,之前被黎明君搞得头昏脑胀的向晚知瞬间清醒了过来,她抬头奉君一笑,“对诶,你这样说倒是让人豁然开朗了。” “不过,”奉君有些无奈,“这些话对黎明君说也没用,他完全可以说是当初于佳悦不收他房租的。其他人租房租车都有合同,但是他这个没有,所以于佳悦很难向他要房租。”奉君偏了偏头,“总之,这个人就是那种胡搅蛮缠的货,没必要深究他的逻辑。” “那这样说,于佳悦想要摆脱他,还真的就要把房子给他了?”向晚知不敢相信,这么闹就能闹到一间房子。 奉君笑了笑,“你跟于佳悦接触的时间比我多,你认为他是那种这么轻易就就范的人吗?” 向晚知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是啊,于佳悦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这场闹剧,还有得看呢。 果然不出奉君和她所料,第二天趁着黎明君上班去了,于佳悦就找来开锁公司,把他家的锁换了,自己跑到他父母家里去了。黎明君回到家里一看,锁是崭新了,里面已经换了一个了,他现有的钥匙怎么也打不开,他站在门口吼了好一阵,非但没能把于佳悦吼出来,反而招来了不少邻居的投诉。黎明君可不是什么回顾及到他人感受的人,尽管有人谴责,他也不管不顾,后来还是邻居请来了物业,威胁说他再这样就要报警了,这才把他送走。 他的钱全都在于佳悦家里,人家把锁一换,他根本拿不到。他身上也没有几个钱,真要出去住酒店,不出三天就要用光。更何况还要准备着万一有什么突发事件呢?黎明君平常一毛不拔,公司里面没个太好的朋友,眼下身陷困境,就是借个钱都找不到人借。他没办法,只能打电话回家求助,还好他家重男轻女,听见他在外面受苦了,父母哪怕是砸锅卖铁都要给他把钱凑齐了,要是换成他姐姐妹妹,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黎明君肯定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且不说他原本就不打算跟于佳悦分开,就是分开,也不能就这样什么都不带走地离开了。他暂时没有打草惊蛇的打算,而是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除了天天跑到于佳悦家门口去踢门,再也没有其他动作了。 直到三天之后,黎明君的父母姐妹从农村赶来了。 原本向晚知还觉得黎明君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除了接受被扫地出门的事实,就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然而看到黎家人步伐铿锵地兵分两路,一路朝着于佳悦父母那里走去,一路朝着于佳悦公司那里走去,向晚知深深地觉得自己,还是太嫩了。 广大劳动人民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学会了应对各种各样事情的方法,虽然许多看上去相当不要脸也相当没有原则,但耐不住简单粗暴又有效。于是人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底线情操,就被这些高收益高回报,给冲击得溃不成军。 黎家二老一边分了一个,老母亲跟着妹妹一起去了于佳悦的公司,老父亲和姐姐一起到了于佳悦的父母那里。之所以会这样分配,向晚知在电话看到黎明君的妈妈说,“我们是女人,到了那种场合,一般男人不敢碰。要是女人上来,那也不用在意。”她们都是做了一辈子农活的人,跟城市里面这些坐办公室的女白领比起来,不知道大出多少力气。剩下的不用她解释,向晚知也能猜到一二了,黎明君的爸爸和姐姐去了于佳悦父母家,什么都不需要做,只用往他们家门口一躺,于佳悦父母只要不怕惹上官司,就不敢动他们两个。要知道,现在老人可成了一种秘密武器,杀伤力堪比城管,动不动就叫家破人亡。 黎明君自己也想出头,然而他父母姐妹齐齐不许。考虑到将来一家人还要指望黎明君,不舍得让他有半点儿闪失,这样的事情,还是他能少碰还是少碰。如果真的被人问起,将来他只需要一问三不知就可以了,丝毫沾染不上他。 这一招简直又毒又辣,看得向晚知在外面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之前觉得直男癌和凤凰男一样可恶,但是现在看到于佳悦招惹上了这样的一家人,心里面对他还有点儿同情。不过那点儿同情也是很有限的,谁让他是个看不起女人的货色呢?这种人,就是需要黎明君这样的好好治一治。 黎家人的这招,什么妨碍都没有,既难以定罪更难以入刑,就算真的有警/察来了,也不过是被他们教育一顿,最多最多把他们拿去关几天。但是以黎家人的泼辣程度,就算把他们关起来,他们也不一定害怕,反而是警/察不想接收这个烫手山芋。况且,警方愿不愿意管,还是未知数呢:这件事情说到底是于佳悦和黎明君两人谈恋爱期间引起的事情,按照中国人的惯常思维,这就是家务事,家务事他们是一般不插手的。 想想其实让人觉得寒心,如果什么事情都算在“家务事”头上,公检法不知道轻松了多少。又有多少刑事案件,是起源于家务事呢? 于佳悦到底年轻,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把黎明君锁在门外,知道躲但却没能躲得完全,看头两天没动静,就大摇大摆地上班去了,没想到刚好被堵个完全。 黎明君的妈妈带着他妹妹直接到于佳悦他们公司里哭去了,说于佳悦欠钱不还,说好的把房子抵一部分出去,没想到临时变卦,还换了锁,把人锁在了外面。他们四处求告无门,只能到公司来找他了。 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这些年来在田间地头跟人交锋,早已经练就了一身好本事,虽然哭得震天响,但丝毫不影响她们说话,三下五除二地就把事情的前因经过交代清楚了。于佳悦和黎明君那点儿事情,虽然说现在大城市比较有包容力,但是到底还是属于禁断恋情,黎明君的妈妈不说,他也不好开口说是因为跟人谈恋爱闹出来的。不管什么原因,左右都是他的私人问题,如今因为私人问题影响到了工作,还影响到了公司运作,怎么看怎么都是他没能处理好。 无论于佳悦怎么说怎么解释,老板都没能听进去,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的杀伤力无疑是巨大的,当天下午,于佳悦就收到了劝退通知,非但没能多拿到几个月的遣散费,还因为影响公司生意和秩序,这个月的工资都没能拿到。 在s市这样一个国家化大都市里面,二本毕业的于佳悦想找份工作并不容易,他手上的这个工作待遇不错,又跟他专业对口,如果不是因为他是本地人,人员流动的可能性比较小,以他的资历和学校,根本不会找到现在的这个工作。现在就业形势这么严峻,这个工作丢了,重新再找一个,未必有这个这么好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宁愿躲到家里也不愿意干脆辞职的原因。现在倒好,他冒着丢脸的风险保全下来的工作,还是没有了。 大概是因为没有了工作,于佳悦之前因为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还在公司里面唯唯诺诺的,现在他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了。看到那两个女人,他也没有单独找个地方跟她们说,就在公司里面,冲着她们大喊道,“现在我工作也没有了,你们还想怎么样?” 他声音大,一半是因为生气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一半是因为生气工作丢了,这话说出来,听到老板耳朵里,难免有几分指桑骂槐的味道。但是于佳悦原本就是为了发泄,当下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黎明君的妈妈一听,先是一愣,随即嚎啕大哭,操着一口乡音说道,“他说什么啊,我听不懂啊,我一个农村老太婆,看见自己崽儿被欺负了,过来讨个公道,没想到连话都听不懂。啊,君君,我真是对不起你啊,真是对不起你,当妈的没本事,让个处处不如你的人欺负你......” 于佳悦以为她真的听不懂,还在旁边大着嗓门儿跟她解释,“我说,你们究竟想要怎么样?你们一开始就要算计我家的房子,没能如你们的愿,你们就跑到我公司来闹,现在我工作都没有了,你们打算怎么赔偿我?” 哪知黎家母女根本不接招,黎明君的妈妈坐在大厅里,拍着大腿大哭,嘴里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我家崽崽可怜啊,一个人单独在外面,受人欺负了都没办法,只能忍着受着。我一个农村种地的,找不到帮他讨公道的办法,没本事啊没本事......” 跟自己妈妈比起来,黎明君的妹妹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一边扶着黎母,一边哭着劝道,“妈妈,你不要这样说,情势比人强,我们又有什么办法?总之来都来了,总是要讨个说法的,要不然就真的没有天理了。” 一群自己没有道德的人,现在来说别人没有天理,向晚知在旁边看着都觉得好笑。于佳悦站在旁边呆了许久,总算是明白过来了,黎明君的妈妈根本就不是听不到,而是她压根儿就不想听,用这一招来应万变。 他大概是终于意识到天下之大,还是有人比他更不要脸的。公司里面的其他人早就被这母女两个闹得脑仁儿疼,前老板终于忍不住,派秘书出来,对于佳悦说道,“能不能快点儿把这些事情处理了?我们这边还要办公呢。” 社会上的人就是如此。上午还是同事,可以打打闹闹,到了下午,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了。于佳悦丝毫不怀疑,如果他处理不好,前老板可能要马上要找人进来,把他也一起赶出去。不过,如果是之前他还没有被辞退的时候,于佳悦可能还有几分畏惧,现在他既然已经不是这个公司的人了,凭什么还要听那个老板的意思? 为了摆脱自己身上这堆莫名其妙的事情,也为了报复前老板把他辞退的事情,于佳悦脸上挤出来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不好意思啊,你看这两人连我说的什么都听不懂,我也没办法跟她们沟通啊。” 秘书小姐知道他是在为难自己,冷笑了一声,一边拿出电话来,一边对他说道,“念在同事一场,还是不要让我报警了吧?” 说是念在同事一场,真要有事情,怎么不见她站出来说一句?这些人,只有在触及到他们利益的时候,才会提什么情分。真正等到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不落井下石,对他们来讲已经是算有底线了。 于佳悦听见她要报警,非但没有害怕,反而露出几分轻松的笑容,“你随意。”报警正好啊,反正这些事情他处理不了,不如丢给警察。他们受纳税人养着,不做点儿事情,怎么对得起一个月那么多的工资?况且,于佳悦知道她不敢打电话叫警察,如果真的能叫,早就叫了。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如果成天有警察来,那这个生意还做不做?所以一般公司,是能够不叫警察就不叫警察的。老板不愿意让警方介入,秘书小姐就算把警察叫来把事情处理了,老板也不会高兴的。 秘书小姐当然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朝天翻了个白眼儿,丢下一句,“你赶快处理,要不然把老板惹怒了,不好收场,到时候有你受的。”便转身离开了,生怕呆久了让老板治她一个“办事不力”的罪名。 如果说优点,于佳悦身上最大的优点恐怕就是“识时务”了。所谓的“识时务”,放在眼下就是打不过就跑。于佳悦也知道再在这里待下去,除了把脸丢得更彻底一点儿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反正他膈应老板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二话不说,抬腿就走。见他这个正主都要走了,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也没有再在这里待下去的必要,赶紧跟了上去。 于佳悦还算是有几分心思,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趁快打的,他要是打的,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就有办法堵在车子面前不让车开走,到时候他就丢脸丢到大街上来了。于佳悦快步走到地铁站,趁着黎明君的妈妈和妹妹不会坐地铁,上了车,朝着家里走去。 向晚知看着他见甩掉了那两个累赘,脸上露出一丝感叹:少年啊,你果真还是太年轻了。回到你父母家,你就能看到,你家门口还有两个人守在那儿,就等你回去呢。 第35章 城 第三十五章 向晚知没有看到于佳悦回到家里被黎明君的爸爸和姐姐围堵那种情况,因为他走到半路上多留了一个心眼儿,打电话回去问他妈妈了,他妈妈给他透了个风,于佳悦临时改道,回了他自己的住处。 黎明君见于佳悦没有回他父母那里,猜到是回了他单独的住处,便让他妈妈和妹妹赶过去了。黎家人一家老小齐上阵,把于佳悦一家人堵了个结结实实,黎明君自己,反倒成了最轻松的那个。 黎家人这些天在楼道里吃楼道里住楼道里拉,不到一天便弄得臭气熏天,邻居们纷纷投诉,物业一天来几次都没办法把他们一家人劝走,最后没办法,报了警,让警方介入了。 然而警察来了也没办法啊,黎明君和于佳悦这种情况,原本就属于私人纠纷,因为涉案金额比较小,上升不到违法犯罪的层面,而黎家人的种种行为,更是没有办法定罪。拿去拘留吧,黎明君的爸爸妈妈直接往地上一躺,抱住警察的大腿,直接让他们无从下手。或者干脆在拘留所吃喝拉撒,把那里也直接变成另一个于家门口。 有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民警早就看穿了黎明君父母的套路,这种扯皮的事情,没办法管。拿他们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头把人打一顿吧,上午打了下午就能到网络上炒作起来,到时候好多头脑不清楚的网民才不管是谁的错呢,总之警察打人就是警察不对——一个自诩高度文明的国家,一味地、不分青红皂白地同情所谓的“弱者”,而忽视背后真正的对错,想起来就让人觉得好笑——到时候,上级非但不会褒奖他们,反而会因为他们的行为给了别有用心的人炒作的理由而责罚他们,这样的事情谁愿意去做?警察都不愿意去做了,那正义谁来伸张?于家人的正当权益当然也就得不到保障了。 于佳悦家里不是没有想过要解决这件事情,他们不同黎明君家里,反正他都是外地人,到时候吵完一走,回到老家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大城市里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不一样,这里到处都是他们的亲戚,具体缘由说到外面去怎么都不好听,况且,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于佳悦的性取向,在大多数人眼中,都不是什么正常的事情。 但是黎家人大概是看到于佳悦家里有了顾虑,就开始仗着自己拿到了人家的把柄,得寸进尺起来。于佳悦家里是不可能把好好的一套房子分出几个平方来给黎明君的,他们就提出折算成现金,之前黎明君在于佳悦面前算出来的二万四抵十个平方,现在不管用啦。按黎家人的话来讲,现在房子升值,于佳悦家里相当于是把房子买回去,既然是买回去,那就按照现在的价值来算,十个平方要十万,否则他们还是要十个平方的房子。 于家人没办法,只能答应。他们家里也不是那种很富裕的家庭,东拼西凑才凑出了十万,只想一次性把这几个瘟神赶走。反正经此一役之后,黎明君是不可能再在s市生活了,他打算回老家改头换面骗个姑娘。只要他们拿了钱赶紧滚,现在筋疲力尽的于家人别说十万了,就是二十万也要凑出来给人家啊。 一直在旁边看热闹的向晚知觉得不对了,她的愿意是想让黎明君和于佳悦这两个奇葩互相祸害,免得将来出来害其他姑娘,于佳悦现在吃了这么大的亏,不符合她不偏不倚的个性。况且,黎明君拿着钱回到他们老家,摇身一变成了从大城市回来的高材生,不知道要骗到多少好姑娘,她可不允许。 向晚知赶紧给于佳悦打了一个电话,装模作样地说了一下她最近在外面听到的风言风语,并暗示莫名其妙给了钱心情正不爽的于佳悦,说黎明君这种完全可以算是诈骗了,可是入刑的,让于佳悦赶紧报警抓他,这才挂了电话。 被向晚知一语点醒的于佳悦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连忙打了110报警,趁着黎明君一家人还没有离开s市的时候把他们一家人抓了起来。这次他们被带到警局,可就跟上次不一样了。这次是证据确凿,黎家人再想撒泼都没办法。警察局里,有的是对付犯人的办法,新仇旧恨,保管一次性算个清楚。 虽然黎明君一家人肯定免不了要被判刑,但是于佳悦也并没有好多少。他和黎明君那点儿事情,早就在附近传开了,虽然后来卖了房子搬了小区,然而到底依然生活在s市,他性取向的事情瞒不住。况且于佳悦又自诩为有房的s市本地人,有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自信,不是s市本地的女孩儿他看不上,他的婚事,注定是要耽搁下来了。 虽然这次没有接到委托,但是起码让这两个奇葩各自得到了应该有的结局,往后不能再出来祸害女性了,向晚知自己觉得也是功德一件。为了表扬自己,她当天晚上便放纵了一下,做了晚饭,又叫了开封菜过来。 捧着全家桶看电影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这段时间奉君在休养,他们店里也没有接生意,虽然不知道黎明君当初是如何找到这里来的,但是向晚知也没有往心里去。她总觉得,奉君有很多东西没有告诉她,不过这中间涉及可能涉及到很多机密,想来奉君也不可能跟她讲,向晚知干脆就没有问。“黎明君为什么会找到这里来”这个问题,就像清风拂面一样,吹过也就过了。 只是她心中依然惦记着夏琳。按照奉君的说法,委托没有完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掌灯人要遭到反噬,就连魂魄自己都要魂飞魄散。夏琳这一生已经够苦了,没想到就是死了都没能有一个好结果。偏偏是孙志和那样的坏人,死是死了,但是起码能够投胎转世,不知道比夏琳好了多少。每次只要一想到这里,向晚知就忍不住心中郁郁。她曾经以为掌灯人类似于执法者的存在,可以替苦主讨到法律难道讨到的公道,现在看来,是她把自己看太重,也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 第二天没有事情,向晚知还是起了个大早,她去找奉君的时候,奉君还以为今天太阳从西边儿起来了。看他那副表情,向晚知走上去打了他一下,“你那什么表情,我不就是起了个早吗?用得着吗?” 奉君看向晚知又换了一身新衣服,了然地问道,“今天又要去哪里啊?” “盛嘉彦说要请我去上次没去成的那个餐厅吃饭,据说很是高大上,我当然要穿好看点儿了。”她这些天虽然在忙着看热闹,但并没有忘记撩汉,一边做正事一边找男人调剂,这才是都市女性嘛。 “哈。”奉君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偏开头去,向晚知伸手打了他一下,“你干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不就是她跟人出去吃个饭吗?这样一笑,搞得好像她很可笑一样。 “没什么——”奉君叹了一声,抬起头来对她说道,“你把自己装得像个老司机,但是真的见真章了就不行了。”向晚知偏头看他,示意他说说为什么。奉君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说道,“你看你啊,打扮得这么好,一看你就很重视对方啊。万一人家没那么重视你,你岂不是很失落很丢面子?” 向晚知脸上露出几分了然来,她觉得奉君说得有那么几分道理,但是,“可是穿太平常,去那种地方不是很好吧?还有,我觉得不是很礼貌啊。” “你要知道,这世界上许多男人都是自恋的。你穿得好了,他不会认为你是在尊重他,反而会认为你是在讨好他,尤其是你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奉君顿了顿,又说道,“再说了,我也不是叫你穿得跟个捡破烂的一样,你要化有力为无形,举重若轻。”说到这里,他脸上突然露出几分不耐烦来,“总之,具体轻重,你自己去把握吧。” 向晚知想了想,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什么叫“化有力为无形”?什么又叫“举重若轻”?她发现,好多男人说女人难懂,她觉得男人更难懂。她只是想穿个漂亮衣服愉悦一下自己,怎么就成了讨好男人了?直男癌要不要这么严重啊? 还有,奉君是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的啊? 她用肩膀拐了一下奉君,“你知道得这么清楚,平常车没少开啊老司机?” “诶诶诶?你这小破孩儿,懂什么啊?”奉君做直身子,“你们这些凡人,动不动就仗着年纪大说过过的桥比走过的路还多,吃过的盐比吃过的米还多。”奉君冷笑一声,“知道吗?在我面前,你们都得叫我‘老祖宗’。老祖宗人生经验这么丰富,有什么不懂的?” “是是是。老祖宗。”向晚知连忙说道,“早上中午晚上我都不会回来,吃饭你自己解决啊。或者老祖宗你早已经成仙了,不要吃饭也能行。”她行了一个礼,“老祖宗我先走了,债见。” 第36章 城 第三十六章 餐厅的地点选得很好,是个私家园林,流觞曲水之间,花影环绕,很有气氛。当然,让向晚知觉得更好的还是,眼前美男端坐,言笑晏晏,美景美人相得益彰,让人沉醉其中。 盛嘉彦气质温润,一身贵公子派头,却并不显得浑浊,反而有种天然的亲近。向晚知端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啜了一口,反正里面的茶是个什么滋味儿她是没喝出来,但是样子倒是装得很像。“盛先生这么会找地方,可不像是要人陪的人。”男女相处,谁都知道是个什么套路,偏偏向晚知不耐烦,非要听个所以然。 盛嘉彦那双清亮的眼眸动了动,里面露出几分浅淡的笑意,“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晚晚你也应该知道的。”他说完一顿,抬眼看向向晚知,“我将自己的心思都说出来了,你还要叫我盛先生,真是让我......汗颜。” 向晚知一愣,她没有想到盛嘉彦看上去像个老司机,但是这么快就把事情戳破了。还好他长了一张这么好看的脸,要不然早就被人当做骚扰打了。向晚知被他这样一撩,虽然努力让自己看上去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但是脸蛋儿还是免不了地红了起来。盛嘉彦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温存,他的目光带着几分眷恋从向晚知身上缓缓滑过,仿佛不是有不可言说的爱恋,却又偏偏囿于现实,不能朝她倾吐。 “你在古董店工作?”不等向晚知回答,盛嘉彦又继续说道,“我看你那个老板,那么年轻,真不像是个做古董生意的。”做古董生意,考的是眼力,而这东西,一般来讲都是经历了好多次骗局才能练出来的。奉君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就是从小被骗到大,看上去也是太年轻了。 向晚知想起他们店里那些不知道积了多少灰尘的“古董”,笑了笑,“他......从小耳濡目染,嗯,眼力比一般的人要好许多。看古董这东西,也是要天分的。” 向晚知胡诌一气,盛嘉彦居然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说的也是,不应该凭外表看人,是我不妥当了。”他用公筷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向晚知碗里,“什么时候替我引荐一下,有些生意或许我能牵个线搭个桥。” 那可能要等到你死了,有一口气咽不下去了。向晚知暗戳戳地想,嘴上却说,“有机会一定啊。” 盛嘉彦眼睛深了几分,“你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眼见着向晚知朝他露出几分惊讶的目光,盛嘉彦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没有见过这么年轻的股东老板,有点儿好奇。” 盛嘉彦今天晚上那么多话题都是围绕奉君在说,向晚知刚刚接手了两个同性恋的案子,见他这样,她都要以为盛嘉彦是对奉君有意思了。听他这样说,向晚知促狭地看了他一眼,“你做这么大的生意,还没有见过我老板这样的啊?” “嗯。”盛嘉彦点头,“算是我少见多怪吧。” “有时间让你们见见。”反正奉君那个老妖怪不喜欢接触其他人,“有时间”的另外一层意思就是,永远没有时间了。 “我听晚晚的口音,不像是本地的,倒有点儿北方口音,你以前在北方生活过吗?”盛嘉彦说完就低下头去吃东西去了,向晚知抬头看了他一眼,却没能看到他的眼神。她笑了笑,随口乱说,“我妈是北方人,可能有点儿这里的原因吧。” 低头吃东西的盛嘉彦眼中一暗,但很快便恢复正常,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让人看不出有什么了。 饭后,盛嘉彦提出来要跟向晚知一起出去走走,她虽然很愿意,但是到底盛嘉彦是个陌生人,向晚知虽然垂涎他的美色,但也没有到不到矜持的地步,她朝盛嘉彦摆了摆手,“不用了,我得赶紧回去了,我家里离这边比较远,还是早点儿回去的好。” “是隔得远要早点儿回去,还是有人给你设了门禁?”盛嘉彦笑容中始终有几分挥之不去的艰涩,“你这老板管得也真有点儿宽啊。” 向晚知看着他,眼中出现几分促狭,“你这个样子,像是要拐卖未成年少女的衣冠禽兽,你说我会不会再跟你一起走?” “好了好了,我难得见你一次,你却这样说我,真是让人伤心。”盛嘉彦给她拉开车门,请向晚知坐进去,“反正来日方长,晚上确实不适合让你一个姑娘家太晚回去,下次等我过来,继续找你。” 他们两个早就在网上聊得火热了,线下出来还是第一次。奉君有门禁不假,但更多的还是向晚知不想第一次见面就给盛嘉彦留下一个她很好约的印象,吃饭已经足够,其他的就不要再活动了。 车子停在大路边上就没有再进去一步了,盛嘉彦看着向晚知解安全带,无奈地笑了笑,“我今天替你鞍前马后这么久,你都不肯告诉我你家究竟住在哪里,是我太失败了,还是这个套路不管用了?” “你还用得着套路啊?”向晚知安全带解了一半,满脸愕然地抬头看向盛嘉彦。他这模样这身材这背景,还要套路?他一句话不说站在那里就有的女生往上面扑了,他还要什么套路?给不给人活了? 盛嘉彦苦笑,“我忙于工作,没怎么谈过恋爱,除了请教其他人,想不到其他什么办法了。”他耸了耸肩,“不过现在看来,一点儿用不管。” 向晚知从车上下来,“好了,你别想那么多。套路之所以是套路,是因为它求的是同,但却忽略了异。个体稍微有一点儿不一样,那就会相差很远。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该告诉你的会告诉你,你就不要再苦苦纠结了。”她朝盛嘉彦挥了挥手,“我回去了,你开车小心。” 盛嘉彦朝她点点头,却依然没有开车走,他朝向晚知身后看了一眼,后面那条路只有几个快断气的路灯,黑黢黢的,能不能看到路都是问题,“你确定不需要我送你回去吗?我不是想知道你家住在哪里,而是......里面看上去,好像不是很安全的样子。” “没事啦,我天天从这里走,你不用担心。”她再次朝盛嘉彦挥了挥手,转身朝着里面走去。盛嘉彦在后面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抿了抿唇,叫住她,“电话开着,我等你安全到家再走。” 向晚知心头一暖,她之前还觉得盛嘉彦说担心她什么的是嘴上说说,现在看来,他是真的有这份儿心。向晚知给他拨通电话,说了一个“知道了”了,就带着电话一路向前面走去。走到门口,她掏出钥匙将门打开,“好了好了,我到家了,你赶紧回去吧。”话音刚落,面前一个黑影闪了出来,向晚知吓了一跳,忍不住叫了一声,电话还没挂,那头立刻传来盛嘉彦的声音,“晚晚?晚晚?你怎么了?” 向晚知终于看清楚那个黑影,正是她一天吃饱了没事干的老板,她按下灯,没好气地跟奉君翻了一个白眼儿,对电话那头已经下车的盛嘉彦说道,“没事,是我养的那只猫,突然跳出来吓我一跳。你赶紧回去吧,我到家了,开车小心点儿。”又跟盛嘉彦说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你干什么啊?”向晚知挂上电话才有空来对付奉君,“晚上吃多了没消化是吧?”她走到储物室,换上拖鞋,走出来的时候奉君正捧着一个平板电脑坐在沙发上,看见她出来,那张好看的脸上立刻露出几分刻薄来,“哟哟哟,我还以为你一晚上就被人家拐跑了呢。”他看了一眼向晚知手中还没有来得及放进包里的电话,“还要回家了才能挂电话,你再恶心人一点儿。” “老祖宗,我这又是哪里把你惹到了?”向晚知不知道奉君发的哪门子的疯,“你每个月的那几天又提前啦?”她走到奉君面前,“我谈个恋爱惹你了?哦~是不是你许久没有人跟你沟通感情,你也寂寞了啊?我就说嘛。”她朝外面看了一眼,冲奉君说道,“外面有几只母猫,冲着我们这里叫已经好多天了,你要不要将就一下?” 奉君一把将背后的抱枕拿出来,朝向晚知身上砸去,“滚。” 向晚知觉得奉君最近有点儿不对,好想看她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除了经常指使她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之外,还经常对她冷嘲热讽。内容无非就是她长了双眼睛可惜不能看人,盛嘉彦一看就是个衣冠禽兽,她还要像个无知少女一样一头栽进去,明明年纪已经不合适了还要做那些少女们才能做的事情,简直恬不知耻。总之就是,她眼瞎,她心盲,她无知,她不要脸。 开始的时候向晚知还要跟奉君顶两句嘴,后来发现这人可能是大姨夫加上中二病犯了,她一个正常人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她该干嘛干嘛,做完事情找盛嘉彦聊天,虽然因为奉君经常出些幺蛾子,让她没办法好好地跟盛嘉彦说话,经常是她说一句,盛嘉彦回过来,要等几个小时她才有空回下一句,但是向晚知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时光不可多得,能有片刻相处也是好的。 就这样,在她一边跟奉君斗智斗勇,一边做事情,一边找空闲摸鱼跟盛嘉彦聊天的时候,又一个案子上门来了。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来鬼是个看上去很温柔的女孩子,说话也细声细气的。“我的小姑子,自从我和我老公结婚之后不久,就搬过来了。我老公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好不容易这两年才有点儿起色,小姑子大学毕业之后到这边来找工作,她说她不想跟人合租,又租不起单独的房子,正好我们家刚刚买了大房子,我还没有生小孩儿,我婆婆就说小姑子到我家来住。” 她刚刚出现在向晚知面前的时候,她就觉得这女鬼跟以往她见过的女鬼不太一样。她身上没有那么阴冷,好像还带着几分阳光的味道。一个鬼,带着阳光的气息,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这却是向晚知最先想到的。 “我也不好推辞,想着小姑子再怎么样都是个女孩儿,起码不是个小叔子吧?加上我丈夫一向比较疼爱他妹妹,我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惹来丈夫和婆婆他们的不愉快,所以就答应了。” 她说到这里,脸上露出几分难色来,向晚知目光移到她身上,那意思就是,你现在都这幅样子了,还有什么是说不得的?那个女子涩然一笑,续道,“其实我跟我小姑子一直不太熟,因为我总觉得,她好像并不是很喜欢我。我第一次到我老公他们家里去的时候,我小姑子就趁着我们两个一起出去买东西,缠着我给她买衣服买鞋子。我又不好推辞,因为那个时候我也出来工作了,一个已经工作的人,碰到个妹妹要东西不给,总感觉很小气。可是.......她挑的东西又实在不便宜,我老公家里不是那种家财万贯的,他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要养两个上学的孩子还是很吃力的......我的意思其实就是,感觉她好像故意趁着我去,给她付款一样。有点儿把我当冤大头的意思。” “但是我这也不好意思说出口,毕竟我已经给了钱,没道理把钱给了反而落个吝啬的名头。我当时还拿她是年级小来安慰自己,说她是被家里宠坏了,我一个当嫂子的不好跟她计较。但是过了这么多年,总该长大了吧?没想到还是这样。” “她说是到我们这里来找工作,但是没见她出去过。每天待在家里,睡到中午才起来,晚上就出去跟同学玩儿,大晚上才回来。家务我从来不指望她能做,连内衣都是我帮她洗,我每天工作已经很累了,每天晚上回来还要照顾她,真是......我带个孩子都没有这么累的。她哥哥经常出差不在家,不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状态,我这个当嫂子的也不好说。有一次实在忍不了,跟我婆婆抱怨了一下,我婆婆说她在家的时候不是这样子的。她还告诉我婆婆,是我嫌弃她,觉得她在这里碍眼。” “你说,她是我婆婆的亲身女儿,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婆婆是会信她还是信我?我婆婆明里暗里说了我几次,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我这个当嫂子的不能容人,连自己老公的亲妹妹都不能。那是她的心头肉,她也不愿意我小姑子受委屈,就让我小姑子从我家搬出来,我不好就这么让她走了,违心地留了一次,没想到我小姑子还真就仗着这句话不走了!” 她脸上也露出几分无语的神情来,“我不信她听不懂人话,不知道我说的是违心的。我老公原本让她过来,是想让她陪我的——我们还没有孩子,我老公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出差——但是她来了,却给我增加了无数的负担。我不仅要照顾我自己,还要照顾她,稍微有什么地方不满意的,她就要添油加醋告诉我婆婆。她不跟我老公讲,他们兄妹再好,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现在长大了,到底隔了一层。她又是个姑娘,我老公为了避嫌,不愿意跟她太亲近。她也知道,就算跟我老公讲了,我老公也未必偏向她,所以她就跟我婆婆讲。” “她是女儿,我是媳妇,我婆婆会偏向谁不言而喻。她跟我婆婆讲了,我婆婆就跑去跟我老公讲,我老公可以不买我小姑子的面子,但是不能不听我婆婆的话。最后,”她叹了口气,“只能是我受委屈了。” “我小姑子来我家,好吃懒做还是小事,什么穿我的衣服啊,用我的护肤品啊,这些都不是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她......她往我身上栽赃,说我趁着我老公不在带其他男人回来过夜。”那个女人脸上露出几分伤心,“她也依然不跟我老公讲,总是跟我婆婆讲,最开始的时候我婆婆也不相信,但是时间久了,我婆婆也不得不信了。” “我老公是不信她的,但是那天......我们亲热的时候,他发现床头上有一盒用过的ao。我们两个为了要孩子,已经一年多没用过这东西了,那盒日期都还是新的,就放在我们床头,我老公常年不在家,出现了这东西,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我。” “你老公就这样相信了吗?”向晚知看眼前这个女子,她提到她老公的时候神情平和,没有太大的怨怼,看上去不像是被她爱的人伤害过的样子。 向晚知当掌灯人也有这么久了,她当然能看出什么样的女子是被感情狠狠伤害过的。她们无论生前如何豁达,到了感情上面始终都有几分放不开。豪爽如冯碗,最后激愤而死,就是成了鬼,都渴望爱的人能后悔,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说到底,不过是因为爱得深,倘若不是因为爱,又怎么会放任自己沉溺在那样一段毫无益处的感情当中呢? 眼前这名女子,不像不爱她老公,但是看她神情平和,也不像是被狠狠伤害过一样,但是如果不是相信了,那她又怎么会出现在自己面前呢? 那个女子听她这样问,脸上露出既哀伤又骄傲的神情,“如果之前没有那些事情,我老公当然是不会相信的......”但是因为有了之前的捕风捉影,这个盒子就成了解释不清楚的东西了。 家里只有两个女人,她如果说这盒taozi不是她的,那就只能是小姑子的。她小姑子虽然已经二十二三了,但是在她老公眼中还是个小孩子。一个“小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怎么都算不上光彩,她老公不会愿意相信的。但如果说那是她的,她也不能背这个黑锅,而她老公也不愿意看到自己一直悉心维护的妻子,趁着自己出门在外已经找了其他男人,还是在他们平常亲热的地方...... “发生了这种事情,就算再久没有见面,再想念也没那个心思了。我当时气急了,觉得小姑子简直不知廉耻,这样来冤枉我。就口不择言,说这是她冤枉我的,说不定还是她做了什么丑事,想赖在我头上。我老公当然听不进去这些,我越是要辩解自己,他就越是觉得我在栽赃陷害他妹妹。虽然他嘴上没有说,后来我们两个也和好了,但是我知道他心里已经开始怀疑我了。” 不是他们夫妻不恩爱。再恩爱的夫妻,碰上身边有这样居心叵测的亲人,也架不住。再好的感情,也经不住这样三番五次的猜忌和打击。加上他们原本就经常分居两地,旁边又是他最亲密的家人,几次三番这样说,时间一长,就是没事情都变得有事情了。 “我也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再把我小姑子放在我家里,搞不好哪天我跟我老公就是离婚的结局。我就趁着我老公在家的时候跟他说,小姑子年纪不小了,该谈恋爱了。她住在哥哥嫂嫂家,不太方便。更何况,哥嫂都是年轻人,还没有孩子,她一个年轻姑娘,也有很多不方便。他当时的确虽然没有同意,但是也看得出来心动了,但是当他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妹妹的时候,她非但不走,反而说是我出轨被她看见,想要把她扫地出门。” “我当时已经察觉到我跟我丈夫之间的婚姻出了问题,打算把工作暂时放下,跟我老公一起。他去哪里我去哪里,跟他共同进退,免得将来生活好了,但是感情没了。原本我是想着把我小姑子的事情解决了就跟我老公讲,谁知道我还没有来得及,就被她横插一杠,扯到我的清白上面去了。我老公原本就不是很相信我,听见她这样说,如何还能答应我小姑子离开?她在我家住得更心安理得了。” “我觉得我不是她的对手,不想跟她待在一起,就提出来要跟我老公一起工作,我老公见我跟他妹妹合不来,也同意了。谁知道过了没几天,我就在他手机看上到别的女人发来的暧昧短信。我当时觉得天好像都塌了。我放弃工作,跟他一起,结果这才过了多少天?他就给我这样的回报。我气不过,就跟我老公吵了起来,我们两个都在气头上,彼此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委屈,居然说气话,承认了我出轨的事情。他气急了,打了我一巴掌,我脑袋撞在床头上,就这样......死了。”